37.為官不貪的於謙

於謙,字廷益,錢塘(今杭州)人,明朝傑出的政治家、軍事家、著名愛國民族英雄。

於謙自青年時代就抱定以天下為己任的宏願。他為官30餘年,先後任過山西道監察禦史、兵部右侍郎兼河南、山西都禦史、兵部左侍郎兼巡撫、兵部尚書等職。由於他特別注重做人與為官的節操,認定“名節重泰山,利欲輕鴻毛”,一生不改謙虛簡樸的本色,人們讚揚他是:錚錚鐵骨,一身正氣;重節輕利,兩袖清風。

明英宗朱祁鎮即位時,太監王振把持朝政,勾結內外貪官汙吏,擅作威福。那時,外地官員進京,必須饋送重金厚禮,不然,輕則辦事困難,障礙重重;重則降職免官,甚至下獄遭殃。對此,於謙從不趨炎附勢,從不隨波逐流。他在外地做官,每次進京,從不帶任何行賄之物,隻帶隨身行裝。

一次,一位好心的朋友勸他說:

“你不帶金銀入京,帶點手帕蘑菇之類的土特產品送一送也不妨麼。”

於謙舉起袖子,笑著說:

“誰說我沒有帶東西呀?你看,我這不是有兩袖清風嗎!”

為此,他還作了一首《入京》的詩:

“絹帕蘑菇並線香,本資民用反為殃。清風兩袖朝天去,免得閭閻話短長。”

正統十四年(1449年),土木堡之戰,明軍大敗,英宗被俘。為保衛北京,挽救明朝危亡,於謙功勞卓著,貢獻無比,聲望大增,被譽為“救時宰相”。但於謙從來口不言功,行不居傲。一些功不及於謙的人,得到的封賞卻重於於謙,心中過意不去。於是,上書皇上,建議給於謙兒子加官升級,以示獎功賞績。

一天,景帝召見於謙說:

“眾臣為你請功,你以為如何?”

於謙懇切地麵辭說:

“國家多事,做臣子的不應考慮自己的私利,請皇上不必多慮!”

於謙一心為國,一生清廉,雖身居高位,卻向來不置家產,連自家所住房屋,也極為普通,常被人們認為是普通百姓之家。他59歲那年因遭誣陷後被害,朝廷派人抄家,才發現他家裏沒有一點私財,隻有正室鎖閉嚴實,打開一看,隻是放著景帝賜給他的蟒袍和劍器。

於謙的一生終如他年輕時所寫的《石灰吟》七律詩一樣:“千錘百鑿出深山,烈火焚燒若等閑。粉骨碎身渾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