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黃金
家奇上四年級的時候,父親忽然發覺他有些異樣。盡管從小家奇的性格就比較內向,不太願意說話,但是現在家奇這種無時不在、無所不在的沉默對一個年僅11歲的小男孩來說,顯然有些不太正常。
父親帶著家奇去找自己的朋友,一位姓林的心理醫生。林醫生的診斷證實了父親的擔心。林醫生說家奇現在的這種狀態已經是一種病態,如果不及時進行治療,很可能會導致心因性的疾病。他還讓父親有足夠的思想準備,因為心理問題沒有什麼特效藥,隻能靠心理調整和疏導,這需要足夠的時間和耐心。
那天從林醫生那兒出來,父親的心裏像壓著一塊大石頭,小狗長得飛快。讓人吃驚的是,乖巧玲瓏的小狗長大之後,竟變得高大威猛。它的腳至背足有六七十厘米高,體形雖然瘦削,卻是勁道十足,特別是一身黃色的毛漸漸地變成了一種耀眼的金色。父親找行家看過,行家說,這可能是一種大型名犬的雜交種。父親有些擔心家奇與這大狗相伴會有某種難以預見的危險。那位行家不以為然,說真正的好狗對主人的忠誠往往可以超出人類的想象,他擔心的不是大狗會傷害家奇,而是擔心有一天家奇會失去這條出色的大狗,因為城市裏是不允許豢養這種大型犬類的。父親當然也知道城裏有這樣的規定,但是他一直沒有對家奇提起過。
家奇給大狗起了一個響亮的名字,叫“黃金”。
那一次,家奇病了,躺在床上高燒不退,父親帶著黃金在小區裏溜達,路上遇到了幾位遛狗的鄰居。鄰居的那幾隻小巧的寵物狗圍著高大的黃金撒歡狂吠,躍躍欲試。可黃金卻隻是靜靜地站著,遠遠地向前望去,甚至都懶得低下頭來俯視一眼那些虛張聲勢的同類。一位鄰居無意中說了一句,咦,你們家的大狗好像從來不叫呀,不會是隻啞巴狗吧?
那天晚上,父親和黃金隻溜達了一會兒就回家了,人和狗都顯得有些心不在焉。一進家門,黃金就跳上床去,靜靜地趴在家奇的床上,下巴墊在兩隻前爪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看著家奇。家奇伸出一隻手,閉著眼睛撫摸著黃金柔軟的長毛,偶爾睜一下眼睛,眼睛裏必定趴著一隻屏氣凝神的大狗。
一旁的父親卻顯得憂心忡忡。他仔細地回想了一下家奇和黃金在一起的時候,除了追跑打鬧,其餘的時間似乎都是這樣靜靜地,你看我一眼,我看你一眼。這種回想讓父親陡然擔心起來。他並不擔心黃金是一隻啞巴狗,如果黃金真是一隻啞巴狗,他反倒不擔心了。父親悄悄地給林醫生打了電話。林醫生安慰父親說,不必強求沉默的家奇一下子變得有說不完的話。沉默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家奇的心拒絕與人“交談”。既然現在家奇與黃金已經成為了心意相通的好朋友,至少說明他的心已經不再一味地拒絕,這是好事。林醫生的話讓父親的心稍稍安穩了一些。
父親的錢最終沒能使黃金留在城市。無奈之下,父親隻好跟家奇商量,把黃金送到鄉下的親戚家裏寄養。父親還承諾,每逢節假日,隻要時間允許,他就會帶家奇去看黃金。家奇依然沉默著,但也沒有表示強烈的反對,這讓父親多少有些意外。父親想,也許林醫生的分析真的有道理,而不僅僅是安慰他。回想這一年多來,家奇依然很沉默,但是臉上那種漠然已經漸漸淡去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種安靜的表情。盡管那種安靜似乎也不應該是屬於他這種年齡的孩子的,但相比之下,總比漠然要好得多。
周六,父親開車帶著家奇和黃金到了鄉下。鄉下的親戚很熱情地接待了他們。大人們在屋子裏喝酒說話的時候,家奇領著黃金,順著彎彎曲曲的鄉間小路走出了村子。
意外發生得非常突然。家奇領著黃金走在渠邊的堤壩上,不知怎麼,家奇腳下突然一滑,就跌進了水渠裏。水渠裏的水不是很深,但水流很急。不會遊泳的家奇驚恐萬分,頭一下子撞到了渠壩上。岸邊的黃金先沿著渠壩跟著家奇往下遊跑,後來發現家奇已經失去了知覺,處境危險,便不顧一切地跳進渠中,拚命地叼住家奇的衣服,不讓他沉下去。它想把家奇拉到岸上,但試了幾次都沒有成功。後來家奇和黃金一起被衝進了下遊的一個巨大的蓄水池裏,黃金這才有機會把主人拖到了岸邊……
家奇醒來的時候,已經躺在了親戚家的炕頭上。家奇問父親,黃金呢?父親的目光躲閃著家奇,說,黃金,它死了。家奇愣了一會兒,便把頭扭轉過去,什麼話也不說了,甚至沒有問一問黃金是怎麼死的。
家奇反常的平靜讓父親坐立不安,他實在不知道自己應該說些什麼,做些什麼,就打電話把林醫生叫來了。
第二天,天上下起了淅淅瀝瀝的小雨。父親和林醫生陪著家奇去看黃金。黃金就埋在離水渠不遠的一小片雜樹林裏。家奇在黃金的墳包前坐了很久,忽然輕輕地問,黃金是因為救我被淹死的嗎?父親轉臉看看林醫生,林醫生衝他點點頭。父親狠狠心,說,黃金是為了救你而死的,卻不是被水淹死的……黃金把家奇拖上岸,先是用頭去拱家奇,希望主人能像往常一樣翻身而起。見主人沒有反應,黃金便默默地守護在主人身邊。時間在一分一秒地過去,家奇的生命也在一步步地走失。幸虧黃金高大的身影被一個路過的孩子無意中看見了。
可是被孩子喊來的幾個人趕到水渠邊時,卻無法對家奇施救。因為黃金警惕地守在家奇身旁,怒目圓睜、金毛直立,不讓任何人靠近。眼看著命懸一線的家奇近在咫尺卻不能相救,幾個人就想用棍棒把黃金打跑,沒想到它卻寧肯被打死也不離開家奇一步。無奈之下,幾個人隻好痛下殺手。等父親聞訊趕到水渠邊時,忠誠的黃金已經死在亂棍之下。黃金的屍體仆倒在家奇的身邊,眼睛睜得大大的,仿佛還在等著主人快快醒來……父親如實地講完了事情的經過時,家奇依然沉默無聲。林醫生對家奇說,黃金至死都在想著要保護你。可惜,它隻能懂得你的心意,卻不懂別人的心意。如果它是一個人,那該有多好啊,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會說話,都能夠聽懂別人的心聲,也能夠讓別人聽懂自己……
家奇撲倒在黃金的墳上,放聲大哭起來。在父親的記憶中,這是家奇在母親去世之後,第一次像個孩子那樣大聲地痛哭。家奇撕心裂肺的哭聲讓父親的心驚捧不已。父親要上前去勸慰家奇,被林醫生攔住了。林醫生用力握住父親顫抖的手,低聲地說:“讓他哭吧,他會明白的,相信我……”
湖藍色的水晶杯
現在的女生是越來越不像女生了。比如說,男女生一起出去郊遊野炊或者舉行自助式的聚餐,那麼掂著炒勺圍著爐火轉悠的,絕大多數是男生而不是女生。而在曲浩老媽那個年代(好像距離現在也不算太遙遠啊),中學男女生的分工是很明確的,性別意識也是很強的。隻要有一個女生在場,就絕不會讓男生們去做飯。曲浩也因此很羨慕老爸他們。那時候的女生有女生的樣子,所以男生才會有男生的樣子,而不像現在,因為一些女生越來越不像女生了,弄得許多男生也越來越不像男生了。
曲浩之所以有這樣的感慨,是因為一件很具體的事情——喝水。
每周的周一、周三和周五的下午都有自由活動課。雖然除了去操場,還可以去圖書館、去電腦室、去禮堂,或者留在教室裏繼續爭分奪秒,但大多數人都會選擇去操場。尤其是曲浩他們那幫一天不踢球就腳癢的男生。
周三下午的活動課,曲浩他們照例又痛痛快快地踢了一場。那場球曲浩發揮得很不錯,身為前衛的他不但進了一球,還助攻了兩腳漂亮的好球,惹得操場邊上觀戰的女生們爆發出陣陣歡呼聲。
大汗淋漓地回到教室,曲浩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抄起自己的那隻超大號的水杯去打水。上學期學校曾經一度給學生們配了飲水機,結果一個月下來就把學校喝得撐不住了,隻好又把飲水機抬走了。而對於曲浩他們這群踢球踢得能忘記一切的男生而言,踢完球的喝水問題始終讓人有些頭疼。買瓶水喝吧,得去學校外麵的小賣部,懶得去不說,還很心疼。因為男生水量大,渴急了一口氣幹掉兩三瓶是很平常的事情。那樣踢一場球的水費就要五六塊錢,按一天踢一場算下來,一個月的零用錢全用來買水都不夠用。
到鍋爐房打開水喝吧,一來人多,得排隊等;二來水打來了還得等著晾涼,所以大多數男生都選擇去接自來水喝。而曲浩一般都是先去接大半杯自來水,再去鍋爐房兌上小半杯的開水。這樣既可以馬上痛飲一頓,又不會再像上次那樣,因為踢球之後喝了太多的涼水而引起胃痙攣。但這樣漫長而麻煩的打水過程對一個渴極了的人來說,幾乎就是一種折磨。每當這時候,曲浩就會不由自主地想起他老媽講過的美好往事:在他老媽上中學那時候,體育課後也好,午休時間也好,總會有女生提前去打來開水給全班喝,當然也包括男生們在內的所有人的杯子裏都晾上一杯。
沒有人指派,也不一定是哪一個或者幾個女生。女生們做這樣的事情幾乎是出於一種本能。雖然曲浩也知道,指望他們班上的女生們有這種本能簡直是一種奢望,但他就是不明白,為什麼有那麼多女生肯頂著太陽站在操場邊上為他們歡呼加油,卻從來沒有哪個女生肯為他們去打上一壺水呢?
就在曲浩一邊漫無邊際地想著,一邊彎腰從書桌裏麵拿杯子的時候,忽然發現桌子上放著一隻湖藍色的水晶杯。杯子是用一種特殊的磨砂玻璃製成的,杯體半透明,上麵有幾片純白的雪花圖案。透明的杯把是中空的,裏麵裝有液體,液體裏麵有一些白色的小顆粒,會隨著杯把的搖動而慢慢地飛舞起落。杯子非常精致,也非常漂亮。更讓人驚奇的是,杯子裏竟然晾好了一杯白開水。
曲浩滿腹疑惑地左右看看,“這是誰的?”有人朝這邊看了看,卻沒人應聲。這時候,曲浩的同桌林丹一臉汗水地走進來。最近,跳皮筋運動在女生中間大肆複興流行,她大概又跳了整整一節課的皮筋。曲浩問她:“這是你的?”林丹瞟了一眼:“不是。”然後又想起了什麼,說:“我看看,可能是我的。”曲浩把杯子送到半路又收了回來:“騙子!”騙不成,林丹幹脆上來明搶:“杯子不是我的,水得見麵分一半!”這話一下子提醒了曲浩,曲浩趕緊端起杯子往嘴裏狂灌。林丹個子小,力氣小,硬搶不成,就出陰招,伸手在曲浩的肋下狠捅了兩下。趁著曲浩被水嗆得暈頭轉向的時候,林丹把水杯搶到手,一鼓作氣把剩下的水喝得一滴不留。
上自習課的時候,林丹把頭從難纏的物理作業上抬起來,又看見了那隻水晶杯,就問曲浩:“這杯子真不是你的?”曲浩有些不耐煩:“不是說了不是嘛。”林丹用手裏的筆杆敲了敲那杯子:“那就奇怪了。”她側過臉來看看曲浩,自言自語:“怎麼看也不像啊。”曲浩白了她一眼:“不像謝霆鋒?當然不像,是謝霆鋒像我。”曲浩又拿她的偶像開涮。林丹倒沒惱,一本正經地說:“真沒想到,就你小子這模樣,也有人暗戀?”曲浩沒聽懂:“什麼暗戀?”然後心裏就“突”地一跳:難道真的是個女生……
那節自習課,曲浩被林丹整整煩了一節課。林丹一半是真的好奇曲浩的這位“暗戀者”,另一半也是因為她隻剩下最頭疼的物理作業沒做,得等著別人的作業本。但她煞有介事地把全班的女生都排查一遍,也沒找到有關水晶杯的任何蛛絲馬跡。最後她把那隻杯子又拿起來仔細看了看,然後放回桌子上,對曲浩說:“為了幫你查明真相,我就吃點虧,特許你把這隻杯子放到咱們倆的桌子上,看看什麼時候還能裝滿水。作為回報,把你的物理作業給我看看。”
林丹沒心沒肺地抄作業去了,倒把曲浩弄得有些心神不寧。
周五的活動課,曲浩踢完球,第一個衝回教室。仿佛變魔術一般,那隻湖藍色的水晶杯裏竟然真的又盛滿了不冷不熱的白開水。這次曲浩沒有喝,坐在座位上發了一會兒呆。林丹及時趕回來了,看見杯子裏的水,吹了一聲口哨,然後端起來喝了幾大口,又停下來看看曲浩:“老對兒,你不是真的中彈了吧?要是真的,我就替你全喝了吧。這也是為你著想,聽說失血過多的人喝太多的水有性命之憂呢。”曲浩就任她說任她喝,好像突然不知道渴了似的。
那隻湖藍色的水晶杯成了曲浩的一個謎。雖然林丹和另外兒個跟他要好的男生都自告奮勇地要幫他解開謎底,但是都被他謝絕了。
要想知道這隻杯子的主人是誰其實並不太難,更何況她還要不斷地讓杯子盛滿水呢?隻是曲浩倒寧願這個謎底遲一些揭開。每一次喝著那隻水晶杯裏的水時,曲浩都會有一種別樣的感覺。這種說不出來的感覺不僅僅是因為知道有一個女生在喜歡自己,還是因為她這種特別的表達方式。在曲浩看來,這種默默的淡淡的恰如一杯不溫不火的白開水一樣的表達方式,是最具有某種女生味道的,也是最能體現女生應有的動人和可愛之處的。雖然還不知道她是誰,但曲浩覺得自己一定會很喜歡她,因為她正是自己所希望所渴望遇到的那種女孩。他甚至因此而覺得包括林丹在內的許多女生其實都是挺可愛的。也許在她們越來越不像女生的表象下麵,還藏著一顆女生特有的柔軟而纖細的心靈。
當然,曲浩也不止一次地想象過有一天他與那個女孩子麵對麵時的情景。那種想象中的情景雖然每次都不盡相同,都會令他深深地沉醉。但是,最終當水晶杯的謎底被揭開的時候,卻讓曲浩大失所望。
那天午休的時候,林丹拎著餐盒從外麵回來,手裏還拿著一封信。坐下來拆信的時候,她的臉上還是一副莫名其妙的表情。可是等看完信之後,她卻突然像看怪物一樣地盯著那隻湖藍色的水晶杯,然後就一把把它抄在手裏。曲浩嚇了一大跳:“你要幹什麼?”林丹說:“你管不著!”然後就拿著杯子衝出教室。曲浩趕緊追了出去。他不知道林丹又在發什麼神經,不過顯然跟水晶杯有關。沒想到,林丹竟然拿著那隻水杯和信衝進了隔壁的三班教室,來到了一個五官和神情都很秀氣的男生麵前。曲浩認識他,但不知道他叫什麼名字。
林丹把杯子和信塞到那個男生手裏,那個男生漲紅了臉,窘得幾乎要哭出來了。林丹直眉瞪眼地看著他,說:“我現在就告訴你,我是不會喜歡你這樣的男生的。”說完了,頭也不回地走了出來。曲浩愣在那兒,好一會兒才醒過神來。看看那個男生還傻站在那兒,就很同情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曲浩走到教室門口的時候,聽見身後“砰”的一聲響。他回頭看了一眼,是那隻湖藍色的水晶杯。
抄襲往事
作家盧森那時候還是個初涉世事的少年。
那年,正在一所電子中專讀二年級的盧森利用寒假去陪護住院的爺爺。爺爺一共有三個子女:盧森的爸爸、小叔和姑姑。三家輪流去醫院陪護。盧森是替爸爸去的,因為爸爸那時候正在外地進修。那次進修對爸爸的前程至關重要。而盧森的媽媽是不可能去醫院做陪護的,用她自己的話說,她這人有先天性缺陷——天生不會伺候人。不過,盧森倒沒覺得在醫院陪護爺爺是件多麼痛苦、多麼辛苦的差事。一來盧森跟爺爺的感情很深。他是幾家的孫輩中唯一一個由爺爺和奶奶看大的孩子。二來盧森那時候正處於一種青春期很常見的迷茫的狀態。活到17歲,他忽然發現自己活得既沒有明確的目標,又沒有充分的理由,似乎隻有一點兒很幼稚的快樂。如果有一天這點兒快樂也突然長大了,沒有了,該怎麼活呢?在醫院那種特殊的環境裏,似乎很適合思考這種問題。三來,盧森當時正跟一個女孩子發生著某種微妙的感情糾葛。他每間隔兩天定期“失蹤”(他有意沒有告沂女孩他到底去哪了)一次,就像是一個必要的對焦過程,使得兩個人模模糊糊、似有似無的感情一點點變得清晰起來。
盧森就是在那時候認識朱老頭兒的。朱老頭兒也是住院的病號,和爺爺住在同一間病房裏。朱老頭兒的病據說不輕,不過從表麵上看不出來,至少不像盧森爺爺那樣需要別人護理。朱老頭兒很奇怪,他總是白天睡覺,晚上醒著。這使得他與盧森有了許多閑聊的時間。朱老頭兒長得長鼻細目,一口碎牙,滿臉皺紋,看上去就是那種故事很多的人。朱老頭兒76歲了,已經到了喜歡回憶往事的年紀。混熟之後,朱老頭兒就常給盧森講他年輕時的事情。他年輕時的故事當然都離盧森很遙遠。正因為很遙遠,所以盧森就很感興趣,就聽得津津有味,所謂距離產生美,也產生神秘感。再加上朱老頭兒特別健談,說起話來表情生動,眉飛色舞,所以盧森很快就變成了他的忠實聽眾。盧森聽得高興,反過來也讓朱老頭兒講得更起勁兒。雖然朱老頭兒的那些故事一般都是苦多甜少,哭多笑少,但盧森卻覺得,似乎隻有那些泡在苦水裏的甜才可以甜到心裏,隻有那些掛著眼淚的笑才可以笑到開懷。有時候盧森甚至遺憾自己沒有生在朱老頭兒的年代,因為對那個年代的人來說,吃一頓飽飯、買一件新衣都可以成為人生的最大理想,絕不會活得沒有一點兒目標和理由。
後來有一天,盧森問起朱老頭兒的家人,因為他從來沒看見有人來看過朱老頭兒,更別說陪護了。朱老頭兒的神情一下子變得黯淡下來。盧森的心裏有些茫然,恐怕自己是問了一個不該問的問題。朱老頭兒沉默片刻,然後告訴盧森說,他一輩子沒有結過婚,當然也就不會有什麼家人了。
那天晚上,朱老頭兒給盧森講了他年輕時的一段刻骨銘心的愛情,並且告訴盧森,他正是為此才終身未娶的。朱老頭兒那段血淚交融的愛情讓情竇初開的盧森評然心動,久久難忘。盧森聯想到了那時候已經開始流行的一句話,叫做“隻在乎曾經擁有,不在乎天長地久”。經曆過那樣一場生死與共、感天動地的愛情,就算獨守一生也是富有的,令人羨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