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生社會責任感教育指導

社會責任感就是在一個特定的社會裏,每個人在心裏和感覺上對其他人的倫理關懷和義務。 具體點說就是社會並不是無數個獨立個體的集合,而是一個相輔相成不可分割的整體。盡管社會不可能脫離個人而存在,但是純粹獨立的個人卻是一種不存在的抽象。簡單點說就是沒有人可以在沒有交流的情況下獨自一人生活。所以每個人一定要有對社會負責,對其他人負責的責任感,而不僅僅是為自己的欲望而生活,這樣才能使社會變的更加美好。

在一份針對學生調查的問卷中,有這樣一道題,讓他們說說,學生應該有哪些權利、哪些義務,應享有什麼樣的自由,有什麼樣的責任和擔當。結果一些學生權利寫了,義務不寫;自由寫了,責任不寫。這說明什麼問題呢?在社會開放進步的同時,我們的孩子過於崇尚個性,往往是講自由、要權利,卻不願意承擔與它們相配套的責任和義務。

一個人對自己都不負責任,你還指望他對社會盡多少責任?

一般來說,學生隻有首先對個人有責任感,想到自己應該成為對社會有益的人,才會想到應該按社會要求做點什麼,從而逐漸表現出對他人、對集體和對社會的責任感。所以從某種程度上說,學生對自我負責也是對社會負責的表現。

學生的學習可以大致分成三類模式。第一類是“自主當家模式”。這類學生非常清楚自己知識掌握得怎麼樣,會自主利用課餘時間。這類學生常常很優秀,但遺憾的是,這類學生較少。第二類是“老師當家模式”,差不多有80%學生都是這種學習模式,老師叫我做什麼,我就做什麼,完全圍著老師的指揮棒轉。第三種是“無人當家模式”,就是老師把大量的自修時空還給學生,他不會自己當家,連時間都不知道怎麼用,這樣一來事情就糟糕了。

凡是“自主當家模式”的學生沒有考不好的。凡是“老師當家模式”的學生,除非老師特別優秀,把要考的內容都講到了,不然的話,他成績不會很優秀。而且,由老師當家的學生在大學裏還會有很痛苦的適應期。所以我們現在考慮的,不是用一個什麼樣的分數把學生送出去。我們關注的是他們將來能夠走得更遠。用陶行知先生的話來說,教是為了不教。也是因為這個原因,我們提倡學生在學習上要自主當家,其實這也是一種自我責任意識。自我責任意識有了,你才會去盡社會責任。一個人對自己都不負責任,你還指望他對社會盡多少責任?即使盡了,也可能是一時衝動。

在生活上,對學生強調:自己的前途自己負責,不要過度依賴父母和家庭,依賴他們的金錢和權勢。很多人都希望自己是有錢、有勢、有地位的父母,那真是舒服,躺著享受就好了。所以我現在在學生裏邊倡導,城市孩子、富裕家庭的孩子要讓他自立、自強,要讓他知道,父母的是父母的,物質也有靠不住的一麵,你要通過自己的奮鬥來實現自身的價值。

不管是生活上,還是學習上,我們提倡學生對自己負責,其實也是在幫助他們從“自在”走向“自為”。自在的人是有奴性的,沒有自我,完全依靠別人。到了“自為”階段,才能是一個真正自由的人。

擔當責任,讓一個人從平凡走向卓越

實踐中,我們是把學習責任感、自我責任感、家庭責任感、社會責任感結合在一起的。你不能說,我這件事情準備培養他的家庭責任感,那件事要培養他的自我責任感,不是的。

當下責任教育比較難的地方,一個就是價值取向上的單維,自由與責任、權利與義務這兩對關係,我們始終沒有處理得很好。社會開放了,應該有更大的自由度,學生應該有他的權利,這個對不對?對的,但相應的,有了自由後,責任也要配套。有這樣一個故事,11歲的孩子玩球不小心把鄰居家的玻璃打破了,父親說,我先把12美元賠了,但是你要利用星期天幫家人搞衛生或者是做公益活動,用掙的錢來還我。言下之意,就是你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這就是一種自由與責任相配套的文化。這個孩子長大後,就是美國的前任總統裏根。

其實人總是在承擔各種責任中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的。我們提出,進入杭州長河高級中學的學生要有“高遠的誌向,高昂的誌氣,高雅的誌趣”——這三“誌”,是學生承擔責任的精神基礎。

告訴學生,做人要立誌。“誌”既是個人之誌,也是報國之誌。不要把誌向理解為考上一所好學校、找到一份好工作、得到一份高收入、享受一種安逸的好生活。它們絕不是一個人誌向的主要部分,更不是全部。一個人如果不倦地追求這些,那麼達成目標之時,就會是他的精神家園荒蕪之時。我把高遠的誌向比作一座山,每個學生的心中都應該有,而且要從小聳立在心中。文天祥的“留取丹心照汗青”、孫中山的“天下為公”,等等,都是我們幫助學生樹立誌向時常講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