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河沙。

舉此以明數之多也。此河在西域。香山頂上有無熱惱池水。流出四河。恒河在南。廣四十裏。沙逐水流。其細如麵。佛常在此說法。舉此為喻。

五衰。

天帝將死。而現此衰相也。有大小之分。涅槃經雲。一花冠萎落。二腋下汗流。三衣裳垢染。四身體臭穢。五不樂本座。小者。俱舍論雲。一衣服香絕。二身光忽滅。三浴水沾身。四本性囂馳。五兩目眴動。大現必死。小者不定。遇緣而可救也。

四相。

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

四恩。

一父母。慈悲顧復之恩。二師長。有訓導願成之恩。三國王。有正法治水土之恩。四三寶。有利樂有情之恩。僧俗通俱。若能供養給事。得無量福。未來必能成佛道也。

三有。

欲有。色有。無色有。即三界。因果不忘謂之有。

諸佛正法菩薩僧(至)隨願所成。

此乃再皈依三寶也。始曰未證菩提之間誓願皈依三寶。今曰直至菩提我皈依。正法源始要終。莫不乘三寶之力。故不敢忽也。復以所修善根。非專為己。迴為法界眾生同時成佛。又願世出世間之法。隨願處所成。畢竟無諸障礙也。

謹依瑜伽教(至)奉送印。

化事已畢。當普奉送。先伸偈雲三密證作法時。應想諸佛菩薩四生六道悉皆不現。究理言之。而實無來去。若有來去。何異常情。若無迎送。不成禮儀。謂法身如來。本無生滅。從真起化。接引迷根。以化即真。真應一際。即不來不去。故金剛雲。無所從來。亦無所去。又化即真。本無去來。從真流化。現有往還。即不來相而來。不見相而見也。不來相而來。似水月之頓成。不見相而見。猶空花之忽現。譬諸幻事雖無來去。以幻力故分明可見。我今所作亦復如是。隨願智力。萬象頓彰。化事既畢。諸相奚存。緣生無性。法應爾故。法華雲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又如善財參毗目仙人。仙人執手。即入三昧。具見微妙莊嚴等事。爾時仙人還攝神通。須臾不現。此其證也。

次誦藥叉偈。

天阿蘇囉藥叉等。此偈出隨求孔雀等經。誦此偈者。以成善報圓滿也。意在誡勉護法神。唯當精誠護法。並衛國護民也。到此。下五佛冠。誦呪。

金剛薩埵百字呪。

此呪乃補闕之謂也。或行者。手印不次第。觀想不專注。真言恐誵訛。如是等過。誦此呪已。悉皆清淨。復回觀自心月輪上金色阿字。一氣默持二十一徧。則前來能想所想一一作行皆不可得。若不如是。則墮有為矣。問。初入壇時。則以[口*紇]哩字為主。此處何得又觀阿字。豈前後所主不同耶。答。[口*紇]哩字者。是大悲真體。利生妙智。故初以之為主。阿字者。無生義。亦名菩薩威力入無差別境界。如上所作。皆以如幻三昧。宴坐水月道場。降伏鏡裏魔軍。成就夢中佛事。雖有種種差別。以此字威力印之。當體亦無差別。究竟證入無生自性之涅槃也。又上來所作。皆從因緣生。而法性實無生也。中論雲。諸法從緣生。亦復從緣滅。緣生法不生。緣滅法不滅。於吾體上。何曾有絲毫增益損減也。所謂燄口。豈易語哉。

皈依三寶(至)和南聖眾。

復皈依三寶。請求證明耳。下座。至佛前唱回向偈。

施食功德殊勝行(至)波羅密。

此正行者所集功德。盡以回施法界有情。同生西方無量佛剎。見佛聞法。入不退地。而證無上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