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對工作認真負責
作為一個對工作負責的教師來說,你做的工作就是應該比明文的職責還要多一些,因為你還有一些潛在的職責,這是每一個教師為了學校的目標都應該盡力而為的。我知道我的工作是遵守職責和規章製度,但職責的規定是僵化的,還有許多工作是職責無法規定的,比如改進現有的工作方法,提供更優質的服務,站在客戶的角度考慮問題等等。這就需要我們更加關注學校的發展目標,更加考慮學校的利益,考慮學生的利益,為此你必須做更多的工作。
總之,不要僅僅做那些別人告訴你要去做的事情,而要主動做那些需要做的事情。如果學校需要的話,如果學生需要的話,你要發揮你的主動性,竭盡所能地去做,一旦具備了主動精神,你就會發現有許多需要你去做的事情,由此你也獲得了比別人更多的能力增長的機會。
每一位教師在每一項工作中都要傾聽和相信這一點:不要僅僅做那些別人告訴你要去做的事情,而是要主動做那些需要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