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駢拇(3 / 3)

(7)決:裂析,分開。

(8)齕:咬斷。

(9)蒿目:頗費解。一說放眼遠望的意思,一說眼睛失神的意思。譯文從前一說。

(10)決:斷,拋棄。饕:貪。貴富:財產多叫“富”,地位高叫“貴”。

(11)故:衍文。一說從字麵意義講。

(12)三代:即夏、商、周三個朝代。

(13)囂囂:喧囂的樣子。

(14)待:依靠。鉤:“鉤”字的古體;木工劃弧線的曲尺。

(15)繩約:即繩索。下文皆稱“索”,故有人主張此處應依下文而改;舊注“繩約”釋為“繩索約束”,更為失當。

(16)侵其德:即傷害了事物的天性和自然。

(17)屈折禮樂:就是用禮樂來生硬地改變和矯正人的言行。

(18)呴俞:撫愛。“呴俞仁義”就是用仁義的手段來撫愛和教化別人。

(19)常然:常態,指人和事物的本然和真性。

(20)附離:使離析的事物相互附著。

(21)繩索。

(22)誘然:不知不覺的樣子。

(23)連連:不斷的、無休止的樣子。

【原文】

夫小惑易方(1),大惑易性。何以知其然邪?自虞氏招仁義以撓天下也(2),天下莫不奔命於仁義,是非以仁義易其性與?故嚐試論之,自三代以下者,天下莫不以物易其性矣。小人則以身殉利(3),土則以身殉名,大夫則以身殉家(4),聖人則以身殉天下。故此數子者(5),事業不同(6),名聲異號,其於傷性以身為殉,一也。臧與穀(7),二人相與牧羊而俱亡其羊(8)。問臧奚事(9),則挾讀書(10);問穀奚事,則博塞以遊(11)。二人者,事業不同,其於亡羊均也。伯夷死名於首陽之下(12),盜蹠死利於東陵之上(13)。二人者,所死不同,其於殘生傷性均也,奚必伯夷之是而盜蹠之非乎(14)!天下盡殉也:彼其所殉仁義也,則俗謂之君子;其所殉貨財也,則俗謂之小人。其殉一也,則有君子焉,有小人焉;若其殘生損性,則盜蹠亦伯夷已,又惡取君子小人於其間哉!

【注釋】

(1)易:改變。方向。

(2)莊子認為唐堯以前,即原始氏族時代社會民情還是比較樸質純厚的,虞舜以後,即進入夏、商、周三代,樸質純厚的風氣和民情才受到人為的幹擾和蹂躪。虞氏即虞舜。招仁義:以仁義作號召。撓:攪亂。

(3)殉:為某一目的而獻身。

(4)家:這裏指家族。

(5)數子:指上述四種人。

(6)事業:即從事的工作。

(7)臧、穀:家奴和童仆。

(8)亡:逃跑,丟失。

(9)奚事:事奚,即做什麼。

(10)“策”字的異體,這裏指書簡。

(11)博塞:亦作“簙簺”,一種類似擲骰子的遊戲。

(12)伯夷:殷商末年的賢士,反對武王伐商,不食周粟而餓死於首陽山。死名:為名而死。

(13)盜蹠:名蹠,春秋末年著名的平民起義領袖,先秦不少著作中提到過他。“盜”是誣蔑之詞。死利:為利而死。東陵:山名,一說即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