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判斷在競賽中,第二裁判員對以下犯規做出判斷,同時鳴哨並做出手勢:接發球隊位置錯誤;隊員觸及球網和第二裁判員一側的標誌杆。網下穿越進入對方場區和空間。後排隊員進攻性擊球和攔網犯規。球觸及第二裁判員一側的標誌杆。球觸及場外物體或球觸及地麵而第一裁判員處於難以觀察的情況時;

記錄員

記錄員坐在第一裁判員對麵的記錄台處,麵對第一裁判員執行職責。其職責表現在競賽前、競賽中和競賽後三個方麵。

(1)競賽前

記錄員在競賽前和每局前:

①簽字按照規定程序登記有關競賽和兩隊的情況,並取得雙方隊長和教練員的簽字;

②通知根據位置表登記各隊上場陣容。如果沒有按時接到位置表,應立即通知第二裁判員。除裁判員之外,上場陣容不得讓任何人得知。

(2)競賽中

記錄員在競賽中:

①比分記錄得分,核對計分牌上的比分是否正確;

②次序掌握各隊的發球次序,發現發球次序錯誤,應在發球擊球後立即通知裁判員;

③通知掌握並記錄暫停和換人次數,並通知第二裁判員;

④請求對不符合規定的間斷請求,要通知裁判員;

⑤宣布每局結束和決勝局前8分鍾時,向裁判員宣布;

⑥記錄記錄警告和判罰的判處。

(3)競賽後

記錄員在競賽結束時:

①登記登記最終結果;

②簽字在記錄表上簽字後,取得雙方隊長然後是裁判員的簽字;

③問題如果有提出抗議的情況,記錄或允許隊長將有關抗議的問題寫在記錄表上。

司線員

司線員在不同的競賽中,人數可能不同,但基本功能相同。

(1)位置

司線員有兩種情況:

①負責界線國際排聯世界性競賽必須有4名司線員。他們站在無障礙區距場角1米至3米的位置上,各負責一條界線;

②負責端線如果是2名司線員,其位置應站在非發球區的兩個角端,距場角1米至2米,各自負責一側的端線和邊線。

(2)職責

具體職責有以下幾個方麵:

①示以球落在他們所負責線附近時,示以界內或界外;

②出界對觸及身體後出界的球,示以觸手出界;

③示意示意球從過網區外過網和觸及標誌杆,主要由距球飛行路線最近的司線員負責;

④旗示發球時,如有隊員腳踏出場外,示其犯規。負責端線的司線員示意發球隊員腳的犯規。在第一裁判員詢問時,司線員必須重複其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