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裁判員臨場操作程序
任何在觀眾和媒體(記者、電視台和攝影記者)的視線下所能看到和可能發生的事情,都應作為賽場內的事情考慮周到。從裁判員和裁判長進入比賽區域的那一刻起,他們都要遵循賽場的規定和程序。
每位裁判員在賽場的所有行為和表現必須統一。不僅包括一場比賽的執法,而且包括他們的進出場、賽前和賽後職責的履行以及與賽區內運動員、觀眾和賽場內其他裁判人員的相互合作。
(一)入場前的準備工作
(一)被指定執法的裁判員應在該場比賽開始前30分鍾到裁判長處或記錄台報到,並為準確執法做好一切準備。
(二)賽前15分鍾裁判員應在指定的區域內完成挑選比賽用球和檢查服裝、號碼布的工作。
(三)賽前10分鍾裁判員應準備好該場比賽的人名、隊名牌和比賽用球。
(四)在進入比賽場地之前,裁判員和助理裁判員應就他們共同的職責進行分工。例如:裁判員、助理裁判員誰負責掌握練習時間、比賽時間及比賽間歇時間(一般由助理裁判員完成);誰負責控製暫停時間以及暫停時誰將白牌放在要求暫停一方運動員的台麵上(一般由助理裁判員完成)。裁判員和助理裁判員應非常清楚在比賽中如何配合共同完成執法任務,而不需要在比賽過程中再去明確。
(五)入場前,裁判員和助理裁判員應在賽區入口處排好隊,之後排隊進入場地,裁判員左手拿著該場比賽的記分表和比賽用球的盒子走在隊伍的前麵。
(六)裁判員和助理裁判員在入場時手裏不許拿其他東西,在執法時必須用到的東西,如:鋼筆、秒表、量網尺、紅牌、黃牌、白牌、毛巾、挑邊器等都應放在製服的口袋裏,且不能被明顯地看到或掛在脖子上。
(七)當裁判員和副裁判員小組已經準備好,他們排成一列縱隊進入比賽場地,全體人員應該步伐—致,由裁判員帶領到達指定區域。在比賽的最後一天的重要場次,在宣布裁判員和運動員入場時,可能會有音樂伴奏。
(八)不管有沒有音樂伴奏,裁判員和副裁判員都應該排成一列縱隊,以鎮定的、協調一致的步伐和正常的手部擺動走入賽場,其目的不是要模仿軍隊的閱兵,而是要反映將執法的裁判小組人員協調一致的精神風貌。
(九)裁判員隊伍絕不可以跨越擋板,他們應該從擋板之間挪開一個空檔,小心的通過之後隨即關上擋板。
(十)也許裁判負責人會集合一組裁判人員排成一列縱隊進入比賽區域,然後,每個裁判小組再分別進入他們各自負責的球台。在這種情況下,將集合參加入場的所有裁判人員在指定的區域等待裁判負責人的分工,裁判小組將按分工的台號跟隨第一個人排成一列縱隊走進比賽區域內。
(十一)當每組比賽的裁判員到達他們各自的球場時,他們進場走向裁判椅。一旦進入賽場內,裁判員、副裁判員應該垂直站立在裁判椅的兩邊,直到所有裁判人員隊伍都已經到達各自的賽場位置。
(十二)裁判員和助理裁判員入場後應一起走到裁判椅一側,裁判員將手裏拿著的記分表及球盒放在裁判椅上,然後裁判員站在裁判椅的右側,助理裁判員站在裁判椅的左側,麵向球台立正站好。
(十三)當介紹裁判員時,該裁判員應向前邁1小步,然後再向後邁1小步回到原來的位置,不必轉向每一位觀眾,也不必向觀眾揮手。
(十四)不管是否向觀眾介紹裁判員和助理裁判員,他們都應在規定的位置站好,至少停留5秒鍾,然後助理裁判員應在裁判員的帶領下共同開始,完成他們的準備工作。
(十五)如果運動員與裁判員一起入場,應有一個(對)運動員站在裁判員的邊上,另一個(對)站在助理裁判員的邊上,在所有運動員和裁判員都入場後才能開始賽前的準備工作。
(二)賽前的準備工作
(一)在開始熱身賽之前,裁判員應做好:
1.檢查球拍。
2.如果在挑球時沒有檢查服裝,則檢查服裝。
3.如果在挑球時沒有檢查號碼布,且大會要求佩戴號碼布,則檢查號碼布。
4.單項比賽指定指導者。
5.抽簽決定發球權和方位。
6.宣布練習時間開始。如果由裁判員控製練習時間,則開始計時,或指示副裁判員去做。
7.完成記分單上相關的信息。
然後,在運動員練習時間,裁判員在裁判椅上坐好。
(二)助理裁判員在裁判員完成上述工作時應做好:
1.檢查球網高度及鬆緊度。
2.檢查球台和地板是否清潔並整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