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殲-7戰鬥機(1 / 3)

中國殲-7戰鬥機

概述

殲-7型戰鬥機是中國空軍和海軍航空兵目前裝備規模最大的戰鬥機之一。該機依靠本身所具有的飛行性能好、輕小靈活、低成本、高效率率和使用維護簡單等技術特點,在中國海、空軍戰鬥機裝備係統中一直占據著相當重要的位置。

中國現稱的殲七,是殲擊機七型的簡稱,J是殲字漢語拚音的第一個字母;用於出口的編號為F-7,F即英文戰鬥機Fighter的第一個字母。

殲-7已於2006年停產。

設計與生產過程

米格-21“魚窩”以其多用途、高效率,尤其是驚人的壽命,在戰鬥機發展史冊上,寫下了自己的一頁。今天,仍有大量後期改進型米格-21戰鬥機在世界各地一線服役。

但是由於該型機的續航能力和戰鬥載重量都很有限,這使得大約在20年前,就導致了用來代替它的具有前線作戰功能的型號的誕生;在這種背景下,米格-21被引進到中國,並得到許可一直持續生產到今天,的確頗使人們感到意外。中國改進生產的主要型號就是仿製“魚窩-C”的產物。

實際上,蘇聯是在1961年同意允許中國製造米格-21F-13及該機所用的圖曼斯基R-11F-300發動機。並且有少量的蘇製該型機作為示範飛機交付中國使用。隨同這批飛機一起交付中國的還有一些拆除了武器的該型機,具體數量不詳。

但是兩國關係的破裂嚴重地影響了中國製造該機的計劃,因為蘇聯沒有交給中國該機的任何技術文件和資料。蘇聯曾給過中國優先製造米格-19,即殲六的權利,所以所提供的有關技術文件和資料也比較完善。蘇聯許可中國生產該機之後不久,中國就開始著手生產殲七。

為此,中國沈陽飛機設計所接受了要充分研究米格-21的任務,以便製定殲七飛機的生產計劃。米格-21的原型機於1964年初開始生產,1965年l1月完成機體靜力試驗。

第一架生產型殲七,象早期製造的殲七一樣,由沈陽飛機工廠製造,並於1966年1月17日,由試飛員葛文塘駕駛進行了首次飛行。到當年4月底,中國就製造了12架殲七戰鬥機。在這段時間,試飛中的原型機,前後共完成了29個起落,飛行速度達到了M202。

中國最初生產的殲七,由一台渦噴-7渦輪噴氣發動機驅動。該發動機是在蘇聯R-11F-300發動機的基礎上,經多方麵改進製成的。他們采用了新加工方法來製造發動機的渦輪葉片和其它重要零部件,但加力燃燒室和壓縮器是重新設計的。

後期的發動機,渦輪葉片從31片減少到24片,更大地提高了可靠性,減少了發動機對喘振和失速顫振的敏感性。殲七原型機於1967年獲得生產許可證。生產轉移初期的殲七型機,全部由沈陽飛機製造廠生產。

發展過程

殲-7戰鬥機型號眾多,主要有:I型、Ⅱ型、Ⅲ型、ⅢA型、B型、M型、E型、G型、P型、PG型和教練型殲教7等。

其中Ⅱ型是I型基礎上改良彈射坐椅和減速傘,還有加大推力的渦噴7乙型發動機、Ⅲ型米格-21MF型的仿製版,裝備P-13F-300型發動機的仿製版渦噴13發動機,由於跟巴基斯坦合作的C/CP型沒有原型機,後來Ⅲ型又改稱C型、ⅢA型又稱D型,為Ⅲ型的基礎上改良航電和裝上增加推力的渦噴13F1型發動機的改良型、B型跟M型都是Ⅱ型裝上西方航電的改良型。

B型最初是出口約旦的M型機,因時間緊迫而出現的中介改良型,後來也有以此標準出口,B型跟M型最主要的分別是隻有一對翼下掛架,巴基斯坦采購版本稱為P型,主要是以意大利多功能雷達換裝M/P型的測距雷達,也適用於後來的PG型。

C型則是M型為基礎改機頭兩則進氣道,是中巴合作的CP型的中國航電版,沒有生產原型機,後來又把殲-7Ⅲ型稱作C型、Ⅵ型又稱E型,主要改進是機翼。將過去米格-21的大後掠三角翼改成了雙三角翼、及增加機翼結構油箱,能夠在不加配重的情況下掛載霹靂8型導彈、MG型為E型出口型,巴基斯坦采購版本稱為PG型,可選用英國馬可尼公司或意大利多功能雷達。

G型為E型的基礎上研製的改進型號,采用了頭盔瞄準器、仿製的以色列EL/M2001多普勒雷達和Ⅲ型敵我識別器,能較好地發揮霹靂8乙型導彈的離軸鎖定能力,外觀上最大的差別是整片式風檔、EB型跟GB型皆為中國八一飛行表演隊表演專用機。

FS型跟MF型都是以殲七機身製作的實驗機,主要方向是改良機頭進氣不能安裝大型雷達的缺點,FS型使用Ⅱ型的機身並改良為下頜進氣道,隻改造了一架測試用飛機,另一個機頭部件供靜存試驗用、而MF型則使用E型的機身,並改為機腹進氣道,也修改了機翼的形狀,沒有製造出實機。

主要改進機型

殲七I

早在1964年,中國就已決定將其轉移到成都和貴州生產。殲七一晝間防空型是由成都飛機公司製造的殲七飛機的第一種型號,該機的基本方麵與沈陽製造的殲七型機相似。主要改良項目有6項:在飛機左側增加一門30毫米機炮、機頭進氣錐由原來三級調節改為隨飛行速度作無級自動調節、進氣口的唇口半徑由05毫米加大到20毫米、換裝采用了高溫渦輪和空心渦輪葉片的渦噴7乙型發動機增大推力、將座艙蓋加高70毫米和擴大機翼整體油箱,簡稱“6改”。

1970年4月12日,首架“6改”的殲-7改良型試飛,共投產34架,被稱為殲-7I型,後來又改稱殲-7A型。後來由於工藝發展的問題,認為“6改”的風險太高,1972年5月成都飛機製造廠決定先落實前三項改進,其餘項目等工藝成熟後再加入生產型上。1973年6月“3改”殲-7I型試飛成功,到1981年停產為止共生產188架。其中40架軍援北朝鮮。

殲7II

1975年7月,成都飛機製造廠開始在殲-7I型基礎上進行改良工作,除了落實“6改”外,主要改進為由帶離式彈射改為拋蓋彈射,采用了能在零高度、速度250~890公裏/小時內安全彈射的Ⅱ型火箭彈射椅,還有機身副油箱由480升增加至720升及減速傘艙由機腹移至垂直尾翼根部,座艙蓋由整體向前開啟改為向後開啟,前風擋固定;著陸阻力傘艙上移至垂尾根部,縮短了飛機的著陸滑跑距離;在機腹內沿縱向中心線,還設有一個容量為720升的燃油箱,增加了載油量,以擴大作戰半徑。

更重要的是,殲七II采用了一台渦噴-7乙新型禍輪噴氣式發動機,靜推力為61O0公斤。原來的渦噴-7發動機在整個生產壽命期間,隻進行過一係列小的改進,但渦噴-7乙則標誌著中國已在發動機研製上已取得了重大的進步。由於渦噴-7乙發動機利用了已在渦噴-7A發動機上應用的一些改進材料、結構和機械加工工藝方麵的優勢,所以使其維修間隔時間得到成倍增加,達到200小時,而且發動機推力也有所提高。

渦噴-7A發動機是專為中國自行研製的殲八戰鬥機所開發的。渦噴-7乙采用了新的燃燒室火焰筒、新的高溫軸承、密封技術和合成燃油。重新設計的加力燃燒室,采用了新隔熱措施,可免除後機身被燒事故。後機身被燒事故曾經是殲七/米格-21F飛機普遍存在的問題。

在進一步改進的延壽渦噴-7乙發動機上,原來以汽油為燃料的起動裝置已被使用煤油的起動裝置所取代。這種發動機不僅重量有所減輕,而且還提高了可靠性,也更有利於維護。改裝了型發動機,解決了後機身溫度過高的問題。

到1986年停產為止共生產375架,其中貴州飛機製造廠生產了約100架。1991年6月,中國空軍發現殲-7Ⅱ型後機身因發動機溫度影響受損,引發大規模停飛,成都飛機工業公司經過半年針對性試飛,摸清了問題所在,並於1992年1月到5月期間派員到海空軍對服役中的殲-7Ⅱ型進行維修,讓飛機回複正常使用。而1992年之後生產的殲-7係列也作了同樣改進,之段再也沒發生周類事件。

殲-7ⅡH型

中國從1982年開始跟以色列談判引進怪蛇-3型紅外線導引導彈,很快就達成生產許可協議共引進全套生產技術,國產型被稱為霹靂8型。1983年8月2日,國防科工委正式下達殲-7II型改裝霹靂8型導彈的任務,1984年3月完成改進設計,1985年3月首架改裝型試飛成功,1985年9月9日通過技術監定,被命名為殲-7IIH型,後來又改稱殲-7H型。

由於霹靂8型導彈比原本的霹靂2型導彈重,需要在機頭增加配重。殲-7ⅡH型使用的GJ3-D通用武器掛梁可以同時使用霹靂2型、霹靂5乙型和霹靂8型導彈,還首次加裝箔條/熱焰彈投放器。

1986年2月殲-7ⅡH型開始裝備部隊,到1993年停產為止共生產221架。另外中國海軍裝備的版本稱為殲-7HH型,主要為應付高鹽分還境下使用作出一些改良。

1978年中國政府認為航空工業的發展速度不足,決定要引進外國技術,後來促成引進西方航電改良而成的殲-7M、和仿製全型侯型MiG-21MF型的殲-7Ⅲ型兩個型號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