殲-7B/M型
1978年11月中國政府派出專家代表團到聯邦德國、法國和英國訪問、參觀和考察,並與有關外國廠商進行了商談。代表團回國後,認為整機引進價格太高、難以負擔,而殲-7、殲8電子火控設備是弱點,如果隻是引進技術,則花錢不多之餘,又可以改善飛機的作戰能力。於是1979年著手與英國馬可尼、史密斯、費倫蒂三家公司商談殲-7、殲8火控係統和無線電通訊係列的引進安裝問題。
1979年3月至1980年6月,中國於英國馬可尼公司經過十輪會談後,簽訂了改裝殲-7的合約,並決定進口抬頭顯示器、靜止變流器、雷達測距器、大氣數量電腦、通訊電台和照相槍共6項設備,另外又跟史密斯公司進口124套雷達高達計,共購買124套設備用於改裝100架殲-7。
1981年4月中航技公司在約旦訪問時接到80~110架改良型殲-7的采購意向,但用戶提出5項改良要點:彈射坐椅的工作速度範圍擴大至180~850公裏/小時並應把下限進一步改良至130公裏/小時、飛機要能使用法製R550短程空對空導彈、飛機機翼需增加一對掛架以供掛載480升副油箱、HF-5火箭筒或2枚100公斤炸彈、裝有英國製造的7項電子火控設備和延長飛機機體、發動機及其他部件的壽命。
由於對方要求交機時間太急,決定先以第一、二、五項改良內容交付應急,並稱為殲-7B型,容後再完成其餘兩項改良的殲-7M型,而M是外貿型的意思。
001981年6月簽約規定1982年10月交付全部殲-7B型飛機、1983年10月開始交付殲-7M型飛機並於1984年第二季前完成交付。定貨量為20架殲-7B型、60架殲-7M型。
1982年以殲-7Ⅱ型為基礎改裝了兩架裝有英國航電的殲-7ⅡA型作測試用,1982年12月型1984年3月共試飛197架次,到1984年4月中英雙方同意改裝完成,1984年7月開始生產並於1985年5月完成全60架殲-7M型的交機。
但該批飛機最後並沒有在約旦空軍服役,而是轉口到伊拉克。其後殲-7B型也出口到埃及、蘇丹,而殲-7M型則出口到巴基斯坦、孟加拉、伊朗、津巴布韋等國。
殲-7ⅡM型
殲-7ⅡM型為殲-7M型的國內使用版本,航電使用殲-7M型上的授權生產版本,而敵我識別器和彈射救生係統沿用殲-7Ⅱ型版本,發動機為改良型渦噴7乙B型。殲-7ⅡM型跟殲-7ⅡH型同樣可以使用霹靂2型、霹靂5乙型和霹靂8型導彈,也同樣在機頭增加配重。1986年開始交付部隊使用。
殲-7Ⅲ/ⅢA型
1978年2月中國航空工業代表團訪問了羅馬尼亞,考察了該國裝備的米格-21MF型飛機。回國後同年6月在會議上決定要發展以米格-21MF型為基礎的殲-7大改型飛機,由成都飛機製造廠、成都飛機設計所、沈陽飛機製造廠和貴州011基地共同承擔設計工作。
同年8月中國派出兩批人員分別到羅馬尼亞和孟加拉,考察並測繪了當地的米格-21MF型飛機,還帶回了座艙蓋、機炮和一些成件。同年12月從埃及購買了米格-21MF型和米格-21UC型樣機各一架並於1979年初運抵中國,同月殲-7大改型正式命名為殲-7Ⅲ型。
1979年3月殲-7Ⅲ型改為由成都飛機製造廠為主承擔廠,4月決定以樣機為基礎仿製、改良之後再做。1980年12月完成總體設計,1982年1月完成全部國紙。
1984年1月11日02號原型機完成總裝,同年2月6日01號原型機完成總裝,同年3月25日由埃及運到中國的米格-21MF型飛機在修複後首飛,同年4月12日01號原型機首次地麵滑行試驗,4月26日首飛,同年5月2日03號原型機也完成總裝,同年5月11日至11月19日,03~06號原型機先後首飛。
1987年4月用於裝備殲-7Ⅲ型的JL-7型雷達完成定型,同年11月27日,用於裝備殲-7Ⅲ型、仿製自米格-21MF型配備的P-13F-300型發動機的渦噴13型發動機完成定型,同年12月9日殲-7Ⅲ型飛機設計定型。
1988年首8架殲-7Ⅲ型出廠,但由於渦噴13型發動機生產進度問題,直至1989年12月30日首批8架殲-7Ⅲ型才交付中國空軍部隊。殲-7Ⅲ型於1996年停產,隻生產了17架。
1988年成都飛機二業公司和貴州航空工業總公司共同對殲-7Ⅲ型進行改進,稱為殲-7ⅢA型,後改稱殲-7D型。主要改進是換裝增大推力的渦噴13F1型發動機、由HK-03D瞄準具換成抬頭顯示器、JL-7A型火控雷達,組合式電子反製係統,新型箔條/熱焰彈投放器等。
1991年8月20日首飛,1994年11月設計定型,1995年開始裝備中國空軍跟海軍航空兵,1999年停產,產量隻有32架。由於中國空軍在90年代初引進了遠比殲-7係列先進的蘇-27戰鬥機,殲-7Ⅲ/ⅢA的總產量不到50架。
殲-7E型
為了應付90年代中國空軍的殲6和早期型殲-7的退役潮,還有解決殲-7Ⅱ型掛載霹靂8型空對空導彈時需要在機頭增加100多公斤配重的問題,1987年開始成都飛機製造廠開始了以殲-7Ⅱ型為基礎改進,主要改良項目為:
提高穩定盤旋角速度。提高穩定盤旋角速度,要受三個條件的限製:一是最大載荷限製,一般不超過8-9個g;二是失速限製,要求盡量提高Cy,並盡量降低翼載荷;三是可用推力的限製,要求盡量提升推重比。由於殲-7E將原三角翼改為雙三角翼,並安裝了前後緣機動襟翼,使該機的Cy大幅提升;此外,由於換裝了渦噴-13F發動機可用推力增加460千克,這些都對穩定盤旋性能的提升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同時由於渦噴-13係列發動機中更大推重比的新機型已批量生產,殲-7E的機動性能還有進一步提升的餘地,改進後的殲-7在中低空穩定盤旋性能與F-16A基本相當,這對於持續空中格鬥尤為重要。
水平機動性能的另一項重要指標是瞬時盤旋性能,通常是以減速來達到,因此不受可用推力限製,隻受承載能力和失速限製。由於殲-7E的翼載荷較小,因此,殲-7E在瞬時機動性上占有優勢。
殲-7改型由於Cy大幅提升,翼載荷也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估計該機的失速表速將會比殲-7II的210-220千米/秒有較大程度的放寬,這無疑將對提升殲-7E的瞬時盤旋性能起到重要作用。
換裝新設計的雙三角翼、改善中低空機動性,每邊翼下設有兩個掛架,其中外側掛架能夠使用副油箱,內部有裝有整體結構油箱並取消左翼根部的機炮、以增加載油量,把原來重力加油改為壓力加油方式,換裝渦噴13F型發動機,抬頭顯示器,新型航電係統和新型箔條/熱焰彈投放器等。
1990年5月18日首飛,1993年5月設計定形,同年8月開始交付部隊使用,到2001年停產為止共生產了260多架,用以替代退役的殲6係列和殲-7I型飛機。另外中國海軍使用版本稱為殲-7EH型,跟殲-7HH型同樣為應付高鹽分還境下使用作出一些改良。
殲-7G型
G型是以E型為基礎改良的型號,裝有整體或風檔,頭盔瞄準器、仿製自以色列EL/M2001多普勒雷達的新型JL-7係列雷達和Ⅲ型敵我識別器和全向雷達警告器等等,而且有手不離杆設計。
2002年6月28日首飛,2004年7月通過定型設計,2005年公開,2006年11月裝備部隊。裝有整體或風檔、西方的航電設備、火控雷達可選用英國馬可尼公司或意大利多功能雷達、可使用中國及西方各型短程空對空導彈。巴基斯坦於2001年訂購了一批殲-7MG型及殲教7型飛機,采用意大利GRIFO-7型多功能雷達,已於2004年運交完畢,數量為57架單座和9架雙座教練型。
殲-7EB/GB型
EB型是E型基礎上拆除了武器和相關電子係統,並裝上特技飛行需要的高精度儀表,為接替於1989年停產的殲教-5作為中國八一飛行表演隊的新坐駕。1992年初八一飛行表演隊裝備的殲教5使用壽命快裝完結,正尋求新坐駕,而當時主要由教練型高級教練機和殲-7E型戰鬥機競爭,後來八一飛行表演隊選擇了殲-7E型飛機。
1994年12月2日首架殲-7EB型首飛,並同年交付全部12架,共選用傳統的紅白色表演塗裝。八一飛行表演隊於1995年7月7日首次使用殲-7EB型飛機進行表演,並於2000年中國國際航空太空博覽會上首次公開表演。
後來經過多年高強度使用,原本的殲-7EB型剩餘使用壽命不再適合當表演機,為些送回仍都飛機工業公司修改回作戰型,並於1999至2000年間再次交付12架殲-7EB型飛機,並改用新型藍白表現塗裝,但這批飛機沒使用多久就被殲-7GB型取代,同樣交回成都飛機工業公司修改回作戰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