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跨/超音速時前翼的正偏很好的提升了三翼麵蘇-35的超音速盤旋性能。由於跨音速時前翼的正偏很好的抑製了氣動焦點的突跳後移,減輕主翼的翼根載荷,從根本上解決了跨音速過載限製的問題。同樣采用三翼麵設計的殲-15也具有類似特點。鴨翼的引入,增加了亞音速時的靜不安定特性,所以飛控必須是全權限數字電傳。由於上艦的殲-15具有改進的飛火交聯的飛控係統,其先進性優於蘇-33,飛行性能應該高於蘇-33。

對於蘇-33來講,製約其性能發揮的最大問題就是滑躍起飛。而一旦實現彈射起飛,以源自蘇-27係列的高內油指數,以及彈射係統的強大能力,再配合先進的航電係統,重載起飛的殲-15將完全發揮其技戰術指標,完全可以達到與F/A-18E/F“超級大黃蜂”相近的水平。

客觀地說,與F/A-18E/F、F-35C、“陣風”M、米格-29K等發達國家的主力中型艦載機型號相比,殲-15的綜合技術性能在這些型號中間可能並不算很先進,但重型戰鬥機帶來的一些諸如防空和攻擊半徑、載彈量、滯空巡邏時間等戰術上的靈活性和優勢還是很明顯的。況且象雷達、火控、機載武器一類的東西今後還能進行不斷的升級和添加,殲-15的性能還有繼續提高的潛力。比如,國產有源相控陣雷達即將實用化,而為四代機開發的諸如火/飛/推一體化綜合控製之類的先進技術,今後也可以移植到殲-15上。這也為殲-15進一步提升戰鬥力創造了可能。

目前最關鍵一點,是殲-15的動力係統問題。采用何種動力係統,以及動力係統性能如何將直接關係到戰機的整體性能,尤其是艦載機更是如此。國產殲-11B較早批次采用的是引進的俄製AL-31渦輪風扇發動機,後期型號則在技術成熟後換裝為兩台國產太行渦扇發動機的艦載改進版本。“太行”最大加力推力13200公斤,推重比為75,涵道比為08,因此在耗油率上比AL-31F低。於2006年設計定型,2008年在珠海航展首次公開亮相,目前已經開始小批量服役,是新型殲-11B、殲-11BS和殲-10B的標準化通用動力係統,將來則會像AL31F那樣出現專門為了適應海上特種工況的海軍版太行發動機。

根據視頻和照片中殲-15原型機發動機尾噴口等特征分析,目前的殲-15采用的依然是引進的俄製AL-31F發動機,這主要是研製方出於降低風險,以及盡可能加快進度而采取的折中方式。殲-15是中國第一代艦載機,現在這架樣機,無論是對軍隊還是對研製方都是極為寶貴的。因此其試飛必須盡可能的力求穩重安全。與剛剛開始服役的新型“太行”相比,AL-31F的技術畢竟要成熟得多,用起來更放心。

另外,國產WS-10A“太行”目前在技術上已經成熟,已經開始批量服役。但問題就在於其生產剛剛步入正軌,產量和產能非常有限,隻能有限滿足空軍現役殲-11B和殲-11BS的需求。而目前引進的這種AL-31f的外部布局和是尺寸等,是按中國方麵要求專門改進的,可以同WS-10A“太行”互換。因此從長遠分析,未來定型後的殲-15的動力係統依然將是國產型號。

在機載武器上,殲-15應該和現役殲-11B、殲-11BS大同小異。但由於是海軍型號,因此會更強調對海攻擊能力,尤其是具備強大的使用反艦導彈能力。固定武器為一門30毫米機炮,可以攜帶使用目前所有國產精確打擊武器,如霹靂-8/9近程空-空導彈、霹靂-12主動雷達製導遠程空-空導彈、鷹擊-91超音速遠程反艦/反輻射導彈、鷹擊-8空對艦導彈、KD-88遠程空地導彈的對海上目標版本、飛騰-2型反輻射導彈以及“雷石”係列製導炸彈等,而且可以使用和俄製蘇-30戰鬥轟炸機配套引進的各種俄製精確打擊武器如Kh-59ME遠程防區外空地導彈。由於載彈量大,還可以使用重型反艦導彈如國產的鷹擊-62或俄製KH-41“白蛉”。主要用於執行航母編隊中、遠程防空任務,以及突入敵方大縱深奪取局部製空權任務。也可以作為航母上的重型遠程打擊火力,執行中、遠程程對地/海打擊任務。或者進入敵方大縱深,執行遠距離攻擊任務。

與殲-15相比,俄軍現役的蘇-33的機載武器要有明顯差距。武器品種太少,而且受載機火控係統限製,對地/海精確打擊能力非常有限。因此綜合作戰能力明顯不如殲-15/殲-11B。但這兩者有個通病,就是受滑躍起飛方式限製,都不能滿油全掛載升空,載彈量和作戰半徑受到嚴重製約。

不過,與國內分析相反,俄羅斯軍事分析人士卻認為殲-15戰鬥機無力在全球市場上挑戰俄製蘇-33戰鬥機。俄羅斯防務專家伊戈爾·科羅特欽科稱:“中國殲-15戰鬥機不可能與俄製蘇-33艦載機擁有同樣的性能,我不排除中國重新與俄羅斯進行談判,采購大宗蘇-33戰鬥機。”

而且,科羅特欽科還稱,中國不可能解決與設計折翼機有關的技術問題,也不可能會為其飛機研發出可靠的發動機。另據俄羅斯軍工綜合體網站7月7日刊登分析文章稱,雖然殲-15已經問世,但中國人在該機所用發動機的研製和新機試飛方麵仍麵臨著許多問題。據報道,在前蘇聯T-10K實驗性艦載機基礎上仿製而成的殲-15目前正在接受測試,可能已開始進行試飛。目前,中國人在艦載機方麵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之一便是試飛。在這方麵,中方還需解決多個問題。俄羅斯專家們指出,試飛工作應在生產廠家進行,而試飛員則全部來自空軍,中國現在還沒有出身於海軍航空兵的試飛員。之後,參加試飛的殲-15將被運至位於陝西省閻良的空間試飛中心接受進一步的測試。而作為一種將裝備航空母艦的戰鬥機,中國海軍必須建設自己的測試中心對其進行測試並在那裏培訓自己的試飛員。

有消息稱,中國海軍的飛行測試中心隻是剛剛開始建設,至於何時能在那裏開始針對殲-15的測試還不得而知。除此之外,殲-15的飛行控製係統也存在著嚴重問題。專家們指出,殲-15的飛行控製係統是以殲-11B的為基礎研製的,而後者自身的可靠性就不高。因此,殲-15在今年開始的試飛過程中有可能會遭遇一係列問題。

裝備情況

在殲-15出現之前,關於中國購買蘇-33作為艦載機部隊主力機型的消息曾在國內外網絡中沸沸揚揚。但目前,此類消息已漸漸隨著殲-15的出現與俄軍蘇-33的退役而偃旗息鼓。中國可能是在等待殲-15量產的消息。一旦殲-15定型生產,則完全有理由判斷中國將完全放棄蘇-33的采購。據信中國進行殲-15的研發已經有8年之久,而且已經開始試飛。在這種情況下,中國對於采購蘇-33顯得漫不經心就很正常了。另外,雖然成都飛機工業公司曾建議以雙座型的殲-10作為艦載機,但這一提議最終還是遭到中國軍方的拒絕。有專家在分析其中的主要原因時指出,軍方選擇殲-15是為了維持沈陽飛機工業集團的生存。

俄羅斯世界武器貿易分析中心曾預測稱,中國將在2020年之前建造4-6艘排水量約65萬噸的中型航母。而未來的中國海軍航母編隊將主要部署在南中國海和東海地區。而預計在未來五年之內,新一代的殲-11B、殲-11BS、殲-15都可能成為更加成熟的可量產戰鬥機,殲-15試飛的最終完成,可能在2012年左右,前提是繼續使用俄式發動機。

2013至2014年左右,殲-15可能進入批量生產階段。試想以目前沈飛一年70到80多架的產能,空軍和海航岸基航空兵要去大部分,每年能生產的殲-15數量可能會相當有限。如果要滿足裝備兩艘航母及備份機共60-100架的數量,需連續生產數年才能滿足數備數量,而滿足未來可能裝備的更多航母的艦載機需求無疑需要更長時間。至於中國在艦載機方麵需要解決的另一問題則是發動機。中國研發的WS-10A“太行”發動機的研製工作已經結束並正式裝備殲-11B戰鬥機。

目前中國製造的複合材料無論在結構上還是質量仍都無法達到美國和俄羅斯的水平,故目前殲-15仍采用俄製發動機。不過,考慮到國產航空母艦的建造進度,中國人在殲-15改進方麵仍擁有充足的時間,因此未來服役的殲-15仍有望裝備國產發動機。

總體評價

總體看來,殲-15應當是中國在蘇-33原型機T-10-3基礎上,大量結合在國產殲-11B和殲-11BS上取得的成熟技術而研製出的一種全新艦載機。該機的雖然機體結構和氣動布局與蘇-33驚人相似,但其機體材料、航電、火控雷達係統和飛控係統等則是純種的中國技術。因此從嚴格意義上,可以看作是俄國蘇-33和中國殲-11B的混血兒,但其中國血統明顯更多。殲-15明顯屬於殲-11係列一個新的變種,它將與之前的殲-11B和殲-11BS一道,標誌著“側衛”係列在中國最終紮根並繁衍開來,成功的演化出一個全新的東亞分支。

縱觀世界範圍內,除其設計國俄羅斯外,目前能將“側衛”掌握的如此嫻熟,並依靠自身力量將其發展壯大的隻有中國。可以預見,殲-15將發展成一種優異的重型多用途艦載戰鬥機。隨著未來使用彈射器的國產大型航母服役,殲-15航程遠、作戰半徑和載彈量大的優勢將充分發揮出來。同時,作為重型戰鬥機,殲-15也為中國海軍航空兵提供了一個潛力巨大的通用化重型改裝平台。以殲-15為基本平台,可以改裝一係列特種艦載機,如艦載固定翼反潛機、電子戰機和加油機等。

這樣將可以最大限度的利用現有技術。中國海軍可以通過這種改裝,最終形成一個以殲-15戰鬥機為主、包括多種不同用途的改進型的龐大的係列化殲-15艦載機機族。這樣將可以作到艦載機各機種零、部件等係統最大程度的通用化,將極大減輕艦載航空兵地勤人員和後勤部門的壓力,有效節約經費,具有極佳的效費比。

綜合比較,由於出生時間晚20多年,加之中國高速發展的軍用航空技術,殲-15在航電係統、機體材料、隱身能力、機載武器係統和綜合作戰能力以及多用途等方麵將明顯優於俄軍現役的蘇-33。實際上,自從殲-15亮相以來,很多國外權威機構對其評價都是相當高的,反對和貶低聲音主要來自俄國。其中一個重要因素,就是為了維護並壟斷中國戰鬥機市場,以及扼製中國海軍的崛起,俄國在現代化戰鬥機等高端軍事技術領域,對中國的防範和封鎖是非常嚴密的。尤其在艦載機項目,長期堅持隻賣飛機不給技術,這最終導致了中、俄蘇-33交易的失敗。俄國人曾經堅信,沒有他們的支持,中國研製艦載機將是非常艱難的。

但是,即使在俄羅斯嚴密封鎖技術的情況下,中國人仍然憑借自身努力在不長的時間裏成功研製出了殲-15,這無疑宣告了俄國在艦載機項目上企圖“宰中國一刀”圖謀的破產。這是俄國人在感情上難以接受的,才有了其對中國殲-15的不斷貶低。實際上,俄國人很多邏輯是經不起推敲的。例如,他們一口咬定,殲-15的中國產電傳飛控係統有重大問題,而且還引申出殲-11B同樣如此。

但事實卻正好相反,使用中國產電傳飛控係統的殲-11B已經大量服役,而自服役以來從來沒有出現過重大事故,這充分證明了中國技術的可靠性和俄國人典型的“吃不到葡萄,就說葡萄酸”心理。而某些中國網民,出於各種目的,不顧事實,不斷地去跟風貶低殲-15或殲-11B,甚至於公然明目張膽的造謠,去誣蔑這兩種中國人自己生產的飛機而吹捧俄國飛機如蘇-35。如此行為不僅是極為錯誤的,更是對中國軍事科研人員甚至是對中國軍用航空工業水平的嚴重誤判,是非常不客觀的。

作為航母係統的重要組成部分,現代化艦載機的技術難度是相當大的,遠遠超過陸基戰鬥機。因此,目前世界上能研製現代化陸基噴氣式戰鬥機的國家不少,但能獨立研製、生產現代化艦載機的國家卻鳳毛麟角。殲-15是已知的,除俄國蘇-33外,現今世界上唯一的一種重型艦載噴氣式戰鬥機。盡管將麵臨很多挑戰,自身也有一些不足,但殲-15的誕生對中國無疑將具有劃時代的深遠的意義。殲-15的研製成功標誌著中國成為世界上極少數幾個可以獨立生產重型現代化艦載機的國家,中國發展航母和遠洋海軍曾麵臨的最大的技術壁壘也就此宣告不複存在。從此,作為中國遠洋海軍計劃的核心航母戰鬥群,發展將步入快車道。殲-15對中國海軍,乃至整個中國軍用航空工業來說,其意義已經超越一架新型飛機的研製。此前中國在艦載機技術上幾乎是一片空白,與世界先進水平相比存在極大的差距。

通過殲-15的研製,中國科研人員積累了大量艦載機研製的寶貴經驗教訓和技術,鍛煉並培養出了一大批相關人才,擁有了一支優良精幹的技術隊伍,而這無疑是最重要的,最核心的力量。他們將為今後中國發展自己的航母編隊,以及研製、發展完全屬於中國自己的現代化艦載機打下了堅實的技術基礎,這正是殲-15對於中國海軍和中國航空工業最大的價值和意義。殲-15現在還略顯稚嫩蹣跚,但我們堅信,在中國航空人和中國海軍的精心撫育下,它必將在不遠的將來於為保衛中國海空安全發揮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