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殲-5
新中國建國後,迅速開始了仿製生產噴氣式戰鬥機的工作。中蘇政府於1951年10月正式簽訂了《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給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在組織修理飛機、發動機及組織飛機廠方麵以技術援助的協定》。同年4月18日重工業部設立航空工業局,統一負責飛機的維修工作。1951年底航空工業局共下屬18個工廠,職工近一萬人。
001951年12月,周總理親自主持會議研究決定,要在3到5年的時間裏試製成功蘇製雅克-18初級教練機,以及米格-15。後殲擊機項目改為試製更加先進的米格-17噴氣式殲擊機。1954年中國第一批飛機及其發動機試製成功,兩年以後,1956年9月8日,沈陽飛機廠試製成功中國第一種噴氣式殲擊機殲-5,即米格-17Ф型,隨後獲批準批量生產。中國成為當時世界上少數幾個能夠成批生產噴氣飛機的國家之一。
殲-5由沈飛工業公司研製,是單座單發高亞音速噴氣式戰鬥機,主要用於晝間截擊,具有一定的對地攻擊能力。殲-5是仿製蘇聯的米格-17Ф(米格-17F)殲擊機,米格-17F型51年9月首飛,52年底開始大量生產。首飛的試飛員是吳克明,當時殲-5被稱為56式,直到1964年才改稱殲-5。左圖為首架殲-5,當時的編號塗裝與現行塗裝有所不同。試製工作從1954年10月開始,1956年7月19日原型機首次試飛成功,並使用蘇製零件裝配了13架殲-5。
1956年7月13日,全部用自製零件組裝的第一架殲-5完成總裝。至當年9月15日,製造出4架國產型殲-5飛機。這4架飛機參加了1956年國慶大典。至1959年下半年停產,共生產殲-5F飛機767架,有力地支援了人民空軍建設。
殲-5采用單座、單發、機頭進氣、後掠式中單翼布局。後掠式中單翼的後掠角是45度,為雙梁結構。機翼內側有角度可控的後退式襟翼。副翼偏轉角範圍為±18度。起落架艙在機翼根部,主起落架收在機翼的兩個艙內。全金屬半硬殼式構造機身是圓形截麵的流線體,機頭進氣。機身後部裝有可操縱的減速板。垂直尾翼分成上下兩段,下段固定在後機身的承力斜框上,上段可拆卸。垂尾後掠角為55度124米。
方向舵可轉動25度。水平尾翼後掠角為45度,安裝在垂直尾翼下段頂部。升降舵向上可轉動32度,向下為16度。前三點式起落架均為單輪。前起落架收入前機身下部的輪艙內,主起落架收入機翼內。主起落架裝有緩衝器,前起落架裝有減震器和減擺器。主輪輪胎壓力為85千克/厘米2。
密封式單人座艙在應急時可拋掉艙蓋,可彈射座椅保證飛行員在緊急時迅速安全地脫離飛機。操縱係統為硬式操縱。副翼調整片和升降舵調整片為電操縱。液壓係統用於收放起落架、襟翼、減速板、可調噴口和操縱副翼。冷氣係統用於刹車、密封座艙、應急收放起落架和應急刹車等。
采用一台渦噴-5離心式加力渦輪噴氣發動機,靜推力2600千克,加力推力3380千克。該發動機是蘇聯克裏莫夫設計局的VK-1F發動機的仿製品,VK-1F是米格-17的發動機。1951年航空工業局成立後,開始組織發動機生產,學習蘇聯新的噴氣發動機生產工藝資料。
在蘇聯的援助下,引進了VK-1F的專利製造權。1956年6月包括我國知名發動機設計師吳大觀在內的隊伍,在沈陽航空發動機廠(現“沈陽黎明機械公司”)仿製成功渦噴-5。1964年生產任務轉由西安紅旗機械廠負責,66年轉產定型投入批量生產。渦噴-5加力推力3380千克,最大推力2700千克,額定推力2400千克,巡航推力2160千克,不同狀態耗油率介乎2千克/千克/小時到105千克/千克/小時之間。機內燃油1170千克,外掛兩個400升副油箱。
機載設備包括超短波指揮電台、無線電羅盤、無線電高度表、信標接收機、敵我識別器、護尾器、測距器等。
機翼為後掠式中單翼,副翼的偏轉角範圍為±18度。機頭左側下方裝兩門23-1型23毫米機炮,機頭右側下方裝一門31型37毫米機炮。裝彈量為200發。23-1機炮初速680米/秒,射速800發/分,彈種包括航23-1殺燃、航23-1殺燃曳光、航23-1穿燃、航23-1訓練自炸彈。37-1型初速690米/秒,射速400發/分,1954年開始研製,開始時因考慮到該炮性能落後、蘇聯已有後繼型號,故僅計劃少量生產以避免浪費,後來因為殲-5需求量增加,最終生產了236門後於1959年停產。機翼下可掛兩枚100-250千克的炸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