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作這部《中國文學史》,並沒有多大的野心,也不是什麼“一家之言”。老實說,那些式樣的著作,如今還談不上。因為如今還不曾有過一部比較完備的中國文學史,足以指示讀者們以中國文學的整個發展的過程和整個的真實的麵目呢。中國文學自來無史,有之當自最近二三十年始。然這二三十年間所刊布的不下數十部的中國文學史,幾乎沒有幾部不是肢體殘廢,或患著貧血症的。易言之,即除了一二部外,所敘述的幾乎都有些缺憾。本來,文學史隻是敘述些代表的作家與作品,不能必責其“求全求備”。但假如一部英國文學史而遺落了莎士比亞與狄更斯,一部意大利文學史而遺落了但丁與鮑卡契奧,那是可以原諒的小事嗎?許多中國文學史卻正都是患著這個不可原諒的絕大缺憾。
唐、五代的許多“變文”,金、元的幾部“諸宮調”,宋、明的無數短篇平話,明、清的許多重要的寶卷、彈詞,有哪一部“中國文學史”曾經涉筆記載過?不必說是那些新發見的與未被人注意著的文體了,即為元、明文學的主幹的戲曲與小說,以及散曲的令套,他們又何嚐曾注意及之呢?即偶然敘及之的,也隻是以一二章節的篇頁,草草了之。每每都是大張旗鼓地去講河汾諸老,前後七子,以及什麼桐城、陽湖。難道中國文學史的園地,便永遠被一班喊著“主上聖明,臣罪當誅”的奴性的士大夫們占領著了嗎?難道幾篇無靈魂的隨意寫作的詩與散文,不妨塗抹了文學史上的好幾十頁的白紙,而那許多曾經打動了無量數平民的內心,使之歌,使之泣,使之稱心的笑樂的真實的名著,反不得與之爭數十百行的篇頁嗎?這是使我發願要寫一部比較的足以表現出中國文學整個真實的麵目與進展的曆史的重要原因。這願發了十餘年,積稿也已不少。今年方得整理就緒,刊行於世,總算是可以自慰的事。但這部中國文學史也並不會是最完備的一部。真實的偉大的名著,還時時在被發見,將來盡有需要改寫與增添的可能與必要。唯對於要進一步而寫什麼“一家言”的名著的諸君,這或將是一部在不被摒棄之列的“爝火”吧。
公元1932年6月4日鄭振鐸於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