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聽得急了,打斷甄立剛律師說:“你們要走前任律師的路,拿我家翠翠的名譽做擋箭牌啊?”
梅芝也立即接嘴說:“這不行,這樣的無罪,寧願讓翠翠有罪算了,否則,即使無罪立即放回來,今後在鄉人麵前怎抬起頭?怎嫁人?”
甄立剛趕緊說:“你們對我的話理解錯了,我們怎會做你們家人不喜歡做的事呢?我與賈律師商量過,那種以損害當事人利益,來獲證據的做法,我們絕對不采用的。我們隻是想,現在的民意,都站在寧玉翠一邊,都認為寧玉翠是正當防衛,是無罪的。但憑良心講,從法律的尺度衡量,這樣的證據是不足的,法律不是感情可以代替的。我們之所以也為你家翠翠做無罪辯護,就是想利用洶湧的民意,我們再在對方對翠翠不法侵害上,加點強度烈度,力圖使翠翠刺殺接近‘正當防衛’。這樣,民意和我們的辯護相加,法官不可能絲毫不受影響。我前麵已說了,即使法官最終沒采納無罪的辯護,至少不會加重翠翠有罪。這就是我們想為翠翠作無罪辯護的理由,你們說,行不行?”
這樣一說,寧玉翠的母親、爺爺都笑起來,說:“這樣好,不錯不錯,就照你們想的去做,我們放心了。”寧玉翠的爺爺還說:“憑天地良心,翠翠畢竟將人刺死了,雖然,事出有因。翠翠稍擔點責任,我們也承受了。你們呢,千方百計想辦法,使翠兒判輕一點,我們就很感謝你們了。”梅芝也說:“是這樣,是這樣。還是你們,能體諒我們家長的苦衷。”
甄立剛賈強當晚,住在關山鎮。第二天趕回縣城住宿地,已近中午,就各自回房休息。
不一刻,賈強興衝衝的走進甄立剛的房間,拿出幾頁紙說:“老甄,我從網上下載了一篇文章,你看,我們剛開始工作,就有人拿我們與前任律師比對了呢。”
甄立剛拿過來看,謔,題目下麵還有兩個感歎號:《寧玉翠案中,京B兩地律師之比照!》,夠嚇人的,甄立剛看了下去:
北京律師的舉措不僅給寧案劃開了一道難以閉合的“證據鏈”豁口,還給寧玉翠案殺出、劈開了一條生路,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恕我孤陋寡聞,據我所知,到目前為止,國內尚無先例,對一個持刀“故意”殺死一人,刺傷一人,“是否患有精神抑鬱症”還不能下定論者,羈押在看守所,既不上手銬,也不上腳鐐,罪名沒變,卻反而給她個“監視居住”,用這樣的“刑罰”對待一個涉嫌“故意殺人”者,我的耳朵,確是頭一遭享用這樣的榮幸。我要說的是,警方之所以製造了這刑事案的奇跡,沒有北京律師的努力奮鬥,沒有5月27日的《控告書》,能有“峰回路轉”的“監視居住”嗎?但現在的H省律師,卻坐享其成別人爭鬥出來的勝利果實,心安理得的享受著寧玉翠家人的頌揚,竟不知臉紅!
“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到目前為止,廣大網友有目共睹,北京律師為當事人寧玉翠辯護的立足點是“正當防衛”,並千方百計尋找強有力的證據。而B省的律師為寧玉翠辯護的點,選在哪裏呢?原來,這兩個大律師,隻是想“減輕”當事人的罪責,躺在床上已能坐享“投案自首”的證據。這就是京B兩地律師令人歎息不已的差別。
令人們疑惑不解的是,寧玉翠母女聘北京律師“成為寧玉翠在偵查階段的代理律師”,居然不是為了及時、細致地為當事人寧玉翠做“無罪”的辯護!寧案現今顯露出的最大灼眼點,則是諸多不符合常理:寧玉翠母女不求“無罪”,卻狂熱追求“自首”,以能減輕罪責,著實令人不可思議。天底下有誰犯事兒後,“家裏大小親人”,明知占著理,卻偏偏要“棄自由而求罪”,把能證實自己女兒無罪的律師趕走,將能證實自己女兒“有罪”的律師請來,心甘情願地跟著律師,往有罪的光明大道上跑,以實現“趨害避利”的崇高願望?這是一種什麼心理,什麼邏輯?能說,這是“寧玉翠及其母親和親屬”意誌的選擇嗎?這種心態,這種現象,隻能在具有中國特色的司法界,才能發生;這樣沒良心的律師,也隻有在中國才會產生。
甄立剛一笑說:“謝謝網友對我們的關注麼。賈律師,現在我們也要學乖,學會忍耐,不管網上怎麼說,甚至無聊的謾罵,我們也不吱聲,千萬別上博客與網民幹仗,那隻會自尋煩惱,弄壞心情,幹擾了自己的工作。嗬嗬。”
賈強也勉強笑笑,說:“那當然,那種無謂的口水仗,我也幹得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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