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細一看,不錯,是張大學!一年沒見麵,他瘦了,也黑了,但似乎更加精神了。大學媽悲從中來,抱著兒子放聲痛哭道:“兒呀,原來你並沒有死呀?”
“是的,我沒有死。我出去了,一邊打工掙錢,一邊補習高中文化準備參加高考。今天我終於抽空回來,就是要告訴你,媽,我已經考上大學了,而且是名牌大學。”
這時,聽見留洋媽哭起來:“留洋,我的女兒呀,大學還活著,你到底是生還是死呀!”
張大學道:“嬸,你放心,留洋她也還活著,而且也考上了大學。”
“真的?她在哪裏?大學呀,如果留洋也考上了大學,我就不再反對你們戀愛。”
“可是已經晚了,太晚了!”張大學歎息道。
說著,張大學從包裏掏出一張紙,展開晃了晃,道:“我和留洋一年前就訂立了一份《絕不相愛協議》,就是它。媽,嬸,你們想知道這個協議是怎麼訂立的嗎?……”
原來,一年前的今日,李留洋在學校受到了大學媽的侮辱,痛不欲生,當晚就給母親留下遺書,準備跳河自盡。她在柳樹邊青石板旁坐了許久,也哭了許久。正在這時,身後傳來沙沙沙的腳步聲,同時一個聲音問道:“誰?是留洋嗎?”“對,你是大學嗎?你怎麼也來了?”“我想結束我的生命,用死來證明我們的清白。”“我也是。”李留洋道。接著他們把各自的遭遇分別講述了一遍。李留洋道:“大學,死是很容易的,可我想了很久,我們年紀輕輕的,就真的這樣死去嗎?本來我們都是清白無辜的,這樣一死,就會沉冤百世,永遠不會昭雪的。何況我們有理想、有抱負,還沒有實現呀。”張大學道:“是啊。我們不是唱過一首歌嗎,‘珍惜生命,因為你的生命是所有親人塑造的……’可現在滿世界的人都傳得沸沸揚揚的,就是長一百張嘴也無法說清。
除了死,又有什麼選擇?”“難道就沒有別的出路嗎?”
最後,他們決定,離開這個令人厭惡的地方,進城打工,一邊掙錢,一邊參加高中補習班,爭取考入名牌大學。他們決心用行動表明,他們不僅沒有談戀愛,更沒有影響學業。商量好之後,他們借著月色分別寫了一份永不戀愛的協議,簽名後與對方交換。天亮時,他們偽造了自殺現場,然後雙雙進城找工作,一個在飯店當了雜工,一個當了服務員。就這樣一邊報考補習班一邊幹活。一年來,他們吃了很多苦!但努力沒有白費,他們終於實現了自己的願望:都考上了大學……
張大學講述了這個協議的來曆後,接著又把協議交給媽媽們看——
絕不相愛協議
當事人:張大學、李留洋
內容:
1.為了向世人表白我們的無辜,我們發誓:我們可以成為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兄妹,但絕不能成為戀人,即使偶爾有這個念頭也必須放棄;
2.為了表明我們沒有因為戀愛而耽誤讀書,我們必須考上名牌大學;
3.我們用人格、性命作擔保,雙方必須遵守以上承諾。
念畢,張大學把這張用淚水寫成的協議呈到目瞪口呆的母親和留洋媽眼前。留洋媽一見女兒的字跡,又號啕大哭起來:“留洋啊,我知道是媽冤枉了你們。我好後悔,你在哪裏?快回來吧!”
這時,車門又打開了,從車上走出一個淚眼朦朧的女孩。她就是李留洋。李留洋來到母親麵前,道:“媽,女兒告訴你,我也考上名牌大學了。本來跟大學在一個學校,但為了避嫌,就想轉校到另外一所大學去。所以回來跟你商量。”
“孩子,沒必要,媽信任你們。這一年,你吃了多少苦,媽對不起你。”留洋媽緊緊摟著女兒。
這正是:杞人憂天,無根無底;捕風捉影,貽害子弟。早知今日,何必當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