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八章 教育孩子的268個錯與對(三十八)(3 / 3)

這樣的孩子走上了社會,更令人擔憂,他們經常結成“哥們”,橫行霸道,並以此引起人們對自己的重視:混子也有混子的力量。

他們經常在市場上霸市,在人群中“打抱不平”,隨意破壞公共設施,把路標拔掉,把垃圾筒踹扁。弄到了錢就到飯店“搓”一頓,沒有錢了就想歪點子,有時甚至攔路搶劫,鬧得社會不安,有些人多次被勞教。

父母摞手不管,讓孩子帶著問題長大,是一種對自己、對社會不負責的態度。

父母既然決定要一個孩子,就要為孩子負責,即使孩子很難教育,也要盡到自己最大的努力。

雖然我們不能把社會所有的問題都歸咎於教育,也不能認為教育到位——實際上到位也沒有標準,隻是相對的——沒有教育不好的人,但是,教育的作用仍舊是不可忽視的。

有人認為,“問題父母”必然培養出“問題孩子”,這話說得雖然有些太絕,但是,從一定意義上說明了父母素質以及教育方法的重要性。

孩子不聽管教,父母隻要能從生理、心理上了解孩子,掌握教育規律,進行耐心的、科學的教育,我們相信,至少不會讓孩子帶著許多問題長大。

當然,我們也明白,絕大多數父母並不想這樣做,隻是不得已而為之。但是,當父母明白了孩子將是一個社會人,要承擔責任時,是否還是對難教育的孩子摞手?

教育是通過實踐才能掌握的一門藝術,父母在實踐中遇到了困難,就要在實踐中解決。應該承認,教育沒有絕症,隻要掌握規律肯付出代價,就一定會有希望。

父母不愛做人生加法

有些父母動輒就埋怨自己的孩子這樣不好,那樣也不如人,就是看不到自己孩子身上的閃光點,甚至連自己也瞧不起自己,認為自己的素質低,養不出好孩子,也教育不出好子女等等。這種喜歡做人生減法,不愛做人生加法的做法,隻會給自己教育孩子和孩子的進步帶來負麵影響。

過去,我們的許多父母多是認為自己的孩子比別人的孩子好。自己的孩子鼻頭嘴歪,還說別人的孩子醜。

那些時候,吃大鍋飯,有工作,工人、知識分子的薪水差不多,甚至工人還能搗鼓出點什麼,方便自己,而知識分子連這點長處也沒有,沒有工作的,特別是農民,都是憑工分吃飯,隻要有副好身板就行了。

沒有差別,顯不出山高水低,你的孩子和我的孩子都是孩子。

改革開放以來,國家重視教育,重視科學,自然也就重視了人才,誰是高樹,誰是低草,自然就顯山露水了。

某某人出國了,某某人成了工程師、科學家等等,自然讓人眼熱。還有一些沒有什麼大學問的不起眼的人物,做賣買、開工廠,手裏攥著百八十萬,也很撩人。

這些現象使許多父母認識到,人的素質是發展自我的本錢。於是,橫向一對比,自己的孩子學習不怎麼樣,活動力又差,便覺著自己也矮了半截。

我們認為這種隻會做人生減法的情緒是不正確的。

《中國青年報》“青年熱線”的創辦者陸小婭說:“媽媽要能夠肯定孩子。”

她到北京某中學做“少女課堂”演講時,出席的有媽媽和她們的孩子。當陸小婭請每位母親看著自己孩子的眼睛,誠懇地說出三條優點時,沒有想到,孩子們反應十分強烈。有的孩子激動地說:“媽媽好久沒有這樣了,真的很感動。”

事後,陸小婭對記者說:“我們這些媽媽,有時很習慣批評孩子的毛病,比如那天有個媽媽說了孩子的三個優點之後,忍不住就要說‘但是……’她們認為,孩子的優點不說跑不掉,缺點不說改不掉。”

這位專注於心理輔導工作的熱心人認為,要給孩子很多包容,要接受孩子的不完美,要以孩子的長項帶短項。母親同樣可以用這種辦法給自己做加法:欣賞自己也欣賞孩子,肯定自己已經做得很不錯,而且知道通過學習會使自己變得更加優秀。

所以,父母在教育孩子做人生加法時,要注意一些語言藝術。例如,孩子沒考好,媽媽可以說,你這次沒考好是有原因的,希望你找找原因,下次趕上去。孩子犯了錯誤時,在批評孩子的同時可以這樣說,我知道你有許多問題,但是你的優點更多。

對自己,父母也應該肯定地認為,我有信心教育好孩子。

教育孩子的目的是使孩子社會化,社會化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父母要對自己有信心,給孩子做出榜樣,更要給孩子成長的空間。如果整天用放大鏡去看孩子,隻做人生減法,不僅孩子成長不了,父母自己也活得太累了。

不尊重孩子的權利

許多父母把孩子視為私有財產,我的孩子,我愛怎麼教育就怎麼教育,包括打罵。這是“法盲”的具體表現。

兒童時期,父母有監護的責任,還要尊重他們的權利,如果隻在親情範圍內教育孩子,往往會背離正確的教育方法。

孩子有權利嗎?

當然有。《兒童權利公約》、《未成年人保護法》等,都為兒童規定了自己的權利,孩子的人格尊嚴是受國際、國家和地方各種法律保護的。

家庭教育通常是通過親情滲透進行有效的教育,正因為如此,一些父母就把孩子看成自己的附屬物,或者私有財產。因此,當父母與孩子發生矛盾時,父母便用了自己威嚴威懾孩子,甚至動了拳腳。但是,別人卻動不得,有時候老師批評嚴厲一點,也要找學校算賬。很明顯,在父母眼中孩子是我的,我可以打得,別人動不得。

雖然通過親情教育比較有效,但是不能把這種親情激烈化,甚至用“打是親罵是愛”為自己辯解,有時候一失手便造成了悔恨。

有一個孩子因為貪玩沒有完成作業,母親恨鐵不成鋼,照孩子後背就是一腳,這一腳踢傷了孩子的脊椎,使他成了鑼鍋,後來雖然經過了醫治,孩子還是落下了殘疾。當記者問到這位母親時,母親悲痛地說:“我的私心太重。”

其實,按照《未成人保護法》,母親要負法律責任,可是有那個兒女願意把自己父母送上法庭?即使不受法律製裁,母親不是也極度悲哀嗎?

還有一位母親,女兒上初中了,有幾天,女兒心神不定,母親問孩子碰到了什麼事情,孩子不肯說。母親便憑感覺認為孩子可能是在戀愛,於是便偷偷地撓開了孩子的抽屜,想看看孩子的日記。然而翻開日記,母親的手像燙了一樣縮了回來。

孩子在日記上這樣寫道:

“我知道媽媽會偷看我的日記,我瞧不起你,因為你侵犯了一個孩子的隱私權。”

母親趕緊把日記合上,放回原處。

這便是侵犯了孩子的權利。

其實,孩子的權利很多,讀書是孩子的權利,睡覺也是孩子的權利,兒童睡眠不足,有權向有關方麵申訴。

父母不尊重孩子的權利,在孩子眼裏就是小人了。父母失去威信之後,教育自然就失靈了。

所以,父母的正確做法是,不要把孩子看成是自己的附屬物,或是私有財產,不僅要尊孩子的權利,還要引導孩子珍惜自己的權利,和孩子建議平等關係。

一個知道珍惜自己權利的人,比不知道珍惜自己權利的人更容易教育,因為他心裏裝著一把尺子,懂得自己有權利的同時也有義務。所以應該讓孩子知道自己有權利。另外,父母尊重孩子的權利,孩子才會尊重父母,這樣,父母的教育才會更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