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部分
【注釋】
(1)並:通“傍”,靠近。
(2)屬:連接。漕渠:運糧的水道。
(3)距:至,到達。
(4)漢順帝永和五年:公元140年。永和:漢順帝年號。
(5)會稽:山名。在浙江省紹興縣東南,此指會稽郡。
(6)委:積,彙聚。
(7)石:用石塊壘成的泄水閘。:泄水器具。
(8)疏:開拓,清除。
(9)洩:同“泄”。
(10)繇:同“由”。
(11)祥符之間:公元1008年至1016年。祥符:即大中祥符,宋真宗年號。
(12)慶曆之間:公元1041年至1048年。慶曆:宋仁宗年號。
(13)浸:漸。
(14)治平之間:公元1064年至1067年。治平:宋英宗年號。
(15)幾:幾乎。
(16)若耶溪:溪名。在若耶山下。相傳西施曾浣紗於此,故又名“浣紗溪”。溪在浙江省紹興縣東南。
(17)計說:出謀劃策。
(18)有賞以開告者:對告發開湖為田之事的人則予以獎賞。
(19)杜杞:字偉長,父鎬,蔭補將作監主簿,知建陽縣,為兩浙轉運使。
(20)利在縱湖水:對我們有利的是,開閘放湖水淹田。
(21)放聲:揚言,四處聲張。
(22)則:標誌。
(23)長:大縣長官稱“令”,小縣長官稱“長”。提舉:宋官名,此指兼職,如提舉水利等官。
(24)課:考核,考察。殿最:古代考核軍功或政績時,以上等為最,下等為殿。
(25)僦:雇傭。濬:疏浚,疏通。同“浚”。
(26)泥塗:淤泥。丘阜:山丘。
(27)提點刑獄:官名,掌察一路刑獄。督攝:督促、管理。
(28)張次山:人名,待考。
(29)卒:很快,短時間,通“猝”。
(30)識:記,通“誌”。
(31)刁約:人名,其生平,待考。斥:廢棄。
(32)張伯玉:人名,其生平,待考。
(33)浮議:到處流傳而沒有根據的議論。
(34)煩弊:疲勞,勞累。弊:疲困。
(35)陳宗言:人名,其生平,待考。趙誠:人名,其生平,待考。
(36)都水:官名。宋設都水監,判監事一人,掌中外川澤、河渠、津梁、堤堰疏鑿浚治之事。善:讚同。
(37)杖:杖刑,用大荊條、大竹板或棍棒抽擊人的背、臀或腿部。自隋起,定為五刑(笞、杖、徒、流、死)之一。徒:徒刑,拘禁罰使勞作之刑。
(38)詆:毀謗,誣蔑。
(39)錢鏐:五代十國時,吳越王。
(40)當:對抗,抗衡。
(41)力本利農:加強農業這一根本,為農民提供便利。
(42)以:緣故,原因。
(43)承平:長時間的太平局麵。
(44)因循:守舊法而不知變更。
(45)較然:顯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