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武器

概述

激光武器是一種利用定向發射的激光束直接毀傷目標或使之失效的定向能武器。

武器係統主要由激光器和跟蹤、瞄準、發射裝置等部分組成,目前通常采用的激光器有化學激光器、固體激光器、CO2激光器等。

激光武器具有攻擊速度快、轉向靈活、可實現精確打擊、不受電磁幹擾等優點,但也存在易受天氣和環境影響等弱點。

激光武器已有30多年的發展曆史,其關鍵技術也已取得突破,美國、俄羅斯、法國、以色列等國都成功進行了各種激光打靶試驗。

低能激光武器已經投入使用,主要用於幹擾和致盲較近距離的光電傳感器,以及攻擊人眼和一些增強型觀測設備;高能激光武器主要采用化學激光器,按照現有的水平,今後5~10年內可望在地麵和空中平台上部署使用,用於戰術防空、戰區反導和反衛星作戰等。

特點和分類

不同功率密度,不同輸出波形,不同波長的激光,在與不同目標材料相互作用時,會產生不同的殺傷破壞效應。用激光作為“死光”武器,不能像在激光加工中那樣借助於透鏡聚焦,而必須大大提高激光器的輸出功率,作戰時可根據不同的需要選擇適當的激光器。

激光器的種類繁多,名稱各異,有體積整整占據一幢大樓、功率為上萬億瓦、用於引發核聚變的激光器,也有比人的指甲還小、輸出功率僅有幾毫瓦、用於光電通信的半導體激光器。

根據作戰用途的不同,激光武器可分為戰術激光武器和戰略激光武器兩大類。

按工作介質區分,目前有固體激光器、液體激光器和分子型、離子型、準分子型的氣體激光器等。同時,按其發射位置可分為天基、陸基、艦載、車載和機載等類型,按其用途還可分為戰術型和戰略型兩類。

戰術激光武器

戰術激光武器是利用激光作為能量,是像常規武器那樣直接殺傷敵方人員、擊毀坦克、飛機等,打擊距離一般可達20公裏。這種武器的主要代表有激光槍和激光炮,它們能夠發出很強的激光束來打擊敵人。

1978年3月,世界上的第一支激光槍在美國誕生。激光槍的樣式與普通步槍沒有太大區別,主要由四大部分組成:激光器、激勵器、擊發器和槍托。

國外已有一種紅寶石袖珍式激光槍,外形和大小與美國的派克鋼筆相當。但它能在距人幾米之外燒毀衣服、燒穿皮肉,且無聲響,在不知不覺中致人死命,並可在一定的距離內,使火藥爆炸,使夜視儀、紅外或激光測距儀等光電設備失效。還有7種稍大重量與機槍相仿的小巧激光槍,能擊穿銅盔,在1500米的距離上燒傷皮肉、致瞎眼睛等。

戰術激光武器的“挖眼術”不但能造成飛機失控、機毀人亡,或使炮手喪失戰鬥能力,而且由於參戰士兵不知對方激光武器會在何時何地出現,常常受到沉重的心理壓力。因此,激光武器又具有常規武器所不具備的威懾作用。

1982年英阿馬島戰爭中,英國在航空母艦和各類護衛艦上就安裝有激光致盲武器,曾使阿根廷的多架飛機失控、墜毀或誤入英軍的射擊火網。

戰略激光武器

戰略激光武器可攻擊數千公裏之外的洲際導彈;可攻擊太空中的偵察衛星和通信衛星等。

1975年11月,美國的兩顆監視導彈發射井的偵察衛星在飛抵西伯利亞上空時,被蘇聯的“反衛星”陸基激光武器擊中,並變成“瞎子”。因此,高能激光武器是奪取宇宙空間優勢的理想武器之一,也是軍事大國不惜耗費巨資進行激烈爭奪的根本原因。

反戰略導彈激光武器的研製種類有化學激光器、準分子激光器、自由電子激光器和調射線激光器。自由電子激光器具有輸出功率大、光束質量好、轉換效率高、可調範圍寬等優點。但是,自由電子激光器體積龐大,隻適宜安裝在地麵上,供陸基激光武器使用。

作戰時,強激光束首先射到處於空間高軌道上的中斷反射鏡。中斷反射鏡將激光束反射到處於低軌道的作戰反射鏡,作戰反射鏡再使激光束瞄準目標,實施攻擊。通過這樣的兩次反射,設置在地麵的自由電子激光武器,就可攻擊從世界上任何地方發射的戰略導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