脂粉氣在春風中格外糜爛。花樓披紅掛彩,藏嬌無數。樓中的女子花枝招展,春光半露,叫喚得宛如江邊柳叢上的黃鸝鳥,酥透了男人的心。
我在高閣肅然坐下,四周的案上擺著琴棋書畫等物。為隔絕喧囂,設一幕月白珠簾,珠子搖晃摩擦,稀疏作響,外間窺看的聲音仍不免傳來,十分清晰。好在從成名到現在已有一個春秋,日日如此,便已習慣。
“花魁蘇容容,她詩寫得可好了,揚州才子秦繼都誇過。”
秦繼雖不是我第一個恩客,卻也是對我而言極其重要的貴人。他前腳剛誇過我的詩後腳就登科中榜。
升天的雞犬中順帶了我蘇容容一個。
不過外人可能誤解我了,那首助我出名,膾炙人口的《三月歌》統共一百一十二字,並非完完全全原創,而是秦繼替我修改增添過的成品。改得不多,也就保留了十個字。然而再怎麼樣,秦繼讚美它就難脫王婆之嫌。
“是啊,聽說她琴也彈得好。”
這個就更可笑了。彈琴的明明不是我,是秦繼,而我在旁邊吹笛子。兩曲相和,傳出高閣。外人都覺得琴音仿若天上來,笛聲倒不怎麼留神。總歸傳著傳著,我就變成了那個可奏仙樂的人。
我在揚州城內聲名鵲起,挽香樓花魁蘇容容樣貌才情可不是一般了得,百年難遇的奇女子。
世人總喜歡獵豔捉奇,若一個貌美娼妓是個才女,便可一舉成名;倘若她還出身一個家道中落的書香門第,足以流芳百世。這些條件我似乎都已具備。
原本我的身世頗有唏噓之處,才字馬馬虎虎,貌字名副其實。不然老鴇也不會精心飼養我到十六歲才出手,一出手花魁的榮冠就戴在我的頭上。
當花魁唯一的好處就是成為鎮樓之寶。妓院也有高雅低俗之分,像挽香樓這種吟風弄月,附庸風雅之地,尋常人沒有萬金也進不得,還不如找個皮肉娼館省力。
我成名雖久,接的恩客大都非富即貴,再加上老鴇故弄玄虛,抬至天價,我倒因此在這萬丈風塵中落得身子清淨,至今為止,大概五個指頭便能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