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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部分

互市:官方控製的貿易

互市也是古代中國內地與邊疆經貿往來的重要渠道,這是政府控製之下的貿易。這種貿易上起秦漢,下至明清,既發生在中原王朝或政權與邊疆民族政權之間,也存在於邊疆地區的部族、政權之間,一般由雙方議定在轄區交界地點設立市場,宋代稱這種市場為榷場,由雙方派官吏管理。

中原王朝、政權與邊疆政權、部族進行互市時,往往具有政治和經濟的雙重目的,首先具有政治上的意圖,力圖通過互市強化與邊疆民族、政權的聯係,開通互市以顯示“中原天子”的“恩德”,停止互市以表明對不“忠順”的首領的製裁;同時,經濟上則希望互通有無、繁榮內地經濟,內地商人、邊疆地方官、百姓更看重這一層的作用,因為互市有利於邊疆的發展,商人可以賺錢、官員可以出政績、百姓可以交換物品,一旦實行製裁就往往與對抗、戰爭相伴,更是商人、百姓所不願看到的。

漢朝與邊疆民族、政權的互市長期進行,特別是與南越、匈奴之間。嶺南地區在秦代設置郡縣,與內地的經濟往來比以前要頻繁得多,秦末趙佗建南越,與內地的互市仍然存在,公元前196年漢朝授予趙佗璽綬,趙佗稱臣,雙方又劃定邊界,交界地區的貿易也有所發展,雙方主要進行金器、鐵器、農具、馬、牛、羊的交易。公元前183年,漢廷下令禁止與南越的貿易,又有傳言講趙佗在北方的祖墳被挖、兄弟被抓,趙佗便稱帝反漢,漢廷則增兵嶺南。文帝即位後改對抗為安撫,趙佗自去帝號向漢稱臣,交界地區的貿易又恢複正常。公元前111年,漢武帝發兵滅南越,嶺南之地回到漢朝直接統治之下,與內地的經貿往來更加密切。

漢朝與匈奴的貿易在兩漢時期持續進行,即使漢初雙方戰爭不斷,但匈奴貴族覺得漢朝“奉”上的物品並不夠用,仍希望雙方開展邊境貿易,以得到更多的漢地物品。漢朝也想通過互市加強聯係、牽製匈奴,便在邊界地點開展貿易。後來,匈奴分為南、北兩部,北匈奴被東漢擊敗遠遷,仍希望與漢朝貿易,84年(漢元和元年)還派人趕著1萬多頭牛馬到東漢的邊境,要求進行貿易。在雙方的貿易中,漢地從匈奴輸入了牛、羊、馬和毛皮等,匈奴則從漢地得到鐵器、銅器、陶器、金銀、糧食等,既滿足了雙方的需要,有利於北部邊疆的發展,又增強了雙方經濟的互補性,形成了你需要我、我離不開你的局麵。這也是促成西漢時呼韓邪單於歸漢、東漢時南匈奴歸附的重要因素。

隋唐以後,互市依然是內地與邊疆經貿往來的重要渠道,如隋朝初年曾與突厥長期戰爭,這對內地與邊疆的經濟往來產生了不利影響,等到隋軍擊敗沙缽可汗的攻勢,突厥各部先後對隋稱臣,594年他們獻上大量的馬、牛、羊,隋朝才答應在沿邊地區恢複互市。元、明、清時期,內地與邊疆的互市有了更大的發展,而且在官方控製的“官市”結束後,允許民間進行“私市”。比如明朝時期,準許土默特鄂爾多斯等部與中原交界的地區每月在適當地點開設月市;又在遼寧義州(今遼寧義縣)開設木市,用內地的糧食、生活用品換取蒙古地區的木材。

“茶馬貿易”在明朝時尤其突出。從明朝初年起,由於藏族聚居區需要從內地輸入大量茶葉,而明朝又需要從那裏購買大量的馬匹,就采取了政府壟斷的方式開展“茶馬”貿易。明朝在陝西、四川地區收貯漢中茶、巴茶,後來又從湖廣收貯茶葉,專門用於“茶馬貿易”。明朝在今天甘肅、四川、青海的天水、臨夏、臨潭、雅安、鬆藩、西寧等地設立茶市,設茶馬司統一管理與藏族的茶馬互市。為確保購買到足夠的馬匹,明朝禁止販運私茶,嚴禁內地商人到藏族地區收購馬匹,也禁止藏族商人到內地購買茶葉,如發現漢地商人販運私茶出境者和關隘失職者,一律淩遲處死。在互市時,馬以上、中、下和年齒論價,茶葉則分為上、中等,並禁止劣質茶葉輸出,以免影響馬匹的輸入。茶與馬的比價由明朝規定,各時期、各地方的比價有所差異,主要隨供需形勢而定,比如明朝初年,雅州(今四川雅安)的茶多馬少,就規定1匹馬給1800斤茶葉,而河州(今甘肅臨夏)等地的茶少馬多,就規定上馬40斤、中馬30斤、下馬20斤。“土木之變”後,明朝戰馬損失很大,由於急需馬匹,就提高了比價,規定上馬100斤、中馬80斤。另外,明朝還曾用鹽、絹、布、牛、銀等換馬,並規定了比價。

在北方,明朝還在指定地點開設馬市,與蒙古各部和女真進行以馬為主要商品的互市。每年開市一兩次,按品種、等級定出牲畜的價格,明朝或者用銀、鈔收購馬匹,或者用綢緞、布匹、鐵器、茶葉和其他生活用品折價換馬。這種馬市稱為官市,明朝派官員進行管理,駐軍維持秩序,各部的首領也派人到市場上監督、管理自己的部屬和商品。如果互市順利,明朝官員就在結束後設宴招待邊疆各部的主管頭領,以明朝朝廷的名義給予“賞賜”——市賞。如果對方在互市時有敵對行動,或者擾亂市場,明朝就用不發市賞甚至是停止馬市的手段加以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