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部分
商人的業務組合——“幫”
唐宋時期出現的行,是帶有極鮮明的官方性質的組織,隨著商業活動的不斷擴展;行已經不能適應商業發展的需要了,商人勢力的不斷擴大,也再不能忍受行的限製了,所以到了明清時期,行已經不是工商業者的主要組織形式了。他們根據自己商業活動的需要,通過各種關係,組合成有一定業務聯係的組織,比較普遍的形式就是“幫”,也稱“商幫”。
“幫”主要是因地域關係而組成的,也有因業務關係而組成的。比如山西商人長途販運,流動於江河湖海的有“船糧幫”,行走於沙漠險路的有“駱駝幫”,還有車載馬馱的“車幫”、“馬幫”等等;幫在坐賈中就更多了,比如在一些商業繁興的都市裏,商人們差不多都有自己的幫,如川幫、廣幫、寧波幫等等。都市裏的商幫一般是按籍貫組織的,也有按經營商品專長與特點組織的,如江南的幫多半經營魚、鹽;江北的幫大多經營鹽、絲;河南的幫大多經營藥材等。《清稗類鈔》上說:“客商之攜貨運行者,鹹以同鄉或同業之關係,結成團體,俗稱客幫,有京幫、津幫、陝幫、山東幫、山西幫、寧幫、紹幫、廣幫、川幫等稱。”這種因各種關係而結成的幫,和我們前麵提到的地方商團是有區別的。地方商團是一個大的概念,沒有具體的組織形式,而包括的範圍是很廣的,凡是出身於那個地方的,都屬於那個商團。而幫則包含的範圍比較小,雖然有“山西幫”、“川幫”這樣大的稱謂,實際上在某個地方、某個城市,有一些原籍為某個地方的,就叫做某幫,幫是具體的,專門指集中在一起從事商業活動的一些人。比如清代的時候,在北京,山西商人開設有20餘家的票號(相當於後世的銀行),當地人統稱他們為山西幫,但是實際存在著的隻有三個幫。即祁縣幫、太穀幫、平遙幫,三幫各開票號分別為6家、5家和10家。各幫自己內部業務互有聯係和交往,各自的業務也不盡相同,比如從存款方麵來說,平遙幫的存款利息一般為三厘,祁縣幫則一般為三至四厘,甚至四厘半;從放款方麵來看,平遙幫放款多為六厘,最多為七厘,而祁縣幫一般的為七八厘,最多為一分。可見幫與幫之間,業務有別,各不相同。因此而形成的幫,代表著本幫各商人的利益,不愧為本幫商人共同活動的一個組織和團體。
他們以幫為單位共同活動,在某個經營地點可以反映出來,有時他們外出或搞長途的商品運銷,也是以幫為單位的。山西商人是以搞販運商業而著稱的,他們長途販運便結幫而行,有所謂的“車幫”、“駱駝幫”等。“晉中行商,運貨往來關外諸地,往往結為車幫”。
跑北路邊疆地區,常常使用的交通工具是駱駝,故稱為“駱駝幫”。當然這種結幫而行,有的是暫時的結合,但行至某處,必然在業務上也互有幫助和聯係,成為最終形成當地一個商幫的基礎。
商人的地緣組織——會館
明清時期商人的社會勢力在各個社會階層中已明顯地突出出來,最集中的表現就是他們開始有了屬於自己的正式團體——會館。
會館是由流寓客地的同鄉人所建立的專供同鄉人集會、寄寓的場所。會館的出現是很早的,但不叫會館,也不是由商人組建的。其發生與科舉製度有很大關係。
科舉是中國封建社會選拔文武官吏的一種製度。隋煬帝時開始設立進士科,唐代於進士科外,複置秀才、明法、明書、明算諸科。到明清時,科舉考試製度更為嚴密和完備,每逢“大比之年”,便有各地文武舉子進省城或京城應試。另外,還有大批的商人也來到省城和京城做生意。這些人遠行來到省城,到京城路途則更遠,一般的人所帶盤纏是有限的,在省城、京城投宿“雖一榻之屋,賃金卻不下數十楮”。好一些的住宿,價錢則更高,赴考投宿者們大多是拿不出這筆開支的。就是那些做生意的商人們,也多是付不起昂貴的房租,於是經濟上的原因和鄉土觀念,促使舉子和商人們期望能有一個憑借鄉誼且能相互照應的理想住處。於是就有人開始著手建立能供同鄉居住、休息場所的事宜。明朝嘉靖年間,在北京就開始出現了專供外地人居住、聚集的場所,人們稱之為“會館”。後來這樣的會館不斷出現,到了明朝萬曆年間,在北京就出現了“其鄉各有會館”的情況。據統計,在整個明朝,北京有會館將近50家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