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部分(2 / 2)

清王朝建立之後,統治者仍積極推行科舉製度,考試的科目和次數都有增加,參加考試的人也越來越多,於是會館也跟著多了起來。據清朝人吳長元《宸垣識略》記載,從清朝入關至乾隆年間,北京的會館就發展到了180多處。到光緒年間,就又發展到了將近400所,幾乎全國各地在北京都建立了自己的會館。有的一個縣就建立了好幾所。

據統計,到民國時期北京尚存有各地會館的情況是這樣的:直隸(今河北省)12所,山東8所,山西35所,河南13所,江蘇26所,安徽24所,江西65所,浙江34所,福建23所,湖北24所,湖南18所;陝甘26所,四川14所,廣東32所,廣西7所,雲南9所,貴州7所,綏遠2所,奉天1所,吉林2所,新疆1所,台灣1所。因清政府有滿人居內城、漢人居外城和內城禁止喧囂等規定,所以原來在內城的會館逐漸廢除,而南城正陽、崇文、宣武三門一帶的商業繁華區則成為會館最集中的地方。

除北京之外,其他的一些城市也都建有多少不等的會館,例如仕商輻輳的大都會之一的蘇州,在明朝萬曆年間就有了會館,後來發展到了90多所。到清末,廣州、重慶、上海、漢口、天津等地都建有會館。

會館的建立主要是出於維護同鄉人利益的,其發起人也不隻是商人,其活動的內容也不隻限於商務,當然因會館性質不同其作用也不一樣。關於會館的建立和發起認有如下幾種情況:

純屬商人發起組建的。這類會館是商人為了保護本地或本行業商貿利益而建立的。就北京地區來說,早期的會館都是為赴京投考的人所建,發起人一般的是在京任職的官僚集資為其家鄉人所建,與商人本身的利益關係不大,後來,特別是到了清朝,有相當一部分會館就是由商人發起並出資興建的了。北京之外的其他城市,由於興建會館的時期都比較晚,一開始就是由商人創辦。

商人創辦會館的動機,在現存的一些會館碑刻中說的是很明確的:

“會館之建,非第春秋伏臘,為旅人聯樽酒之歡,敘敬梓恭桑之誼,相與“會館之設,所以聯鄉情,敦信義。”

“會館之設,所以展成奠價,聯同鄉之宜,以迓神庥也。”

“建設會館,所以便往還而通貿易,或貨存於斯,或客棲於斯,誠為集商經營交易時不可缺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