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部分
歸納起來說,建立會館就是使同鄉之人在外做生意有可居住的地方,同時同鄉之人聚集在一起,聯絡感情、增進友誼,更好地團結協助,共同經商。常言說:“人情聚則財亦聚,”建會館的最終目的還是為做好生意服務的。
這類會館建立之後,商人們就以此為活動的場所,無論大小事情都到會館裏來做,當然主要的還是進行與業務有關的活動,比如議論商情,討論物價及貯存貨物等等。清朝在天津成立的山西會館,是地方上有名的大會館之一。這個會館是由山西的“十三幫四十八家”巨商組建的。十三幫包括有鹽、布、票、鐵、銻、錫、茶、皮貨、帳、顏料、當行、銀號、雜貨。他們每年有定期的團拜聚餐,各幫按月有小的聚會,在聚會中進行商務活動,這已成為慣例。
官僚政客與商人共同發起組建的。這類會館為數較少,它不僅為商人服務,也為官僚士大夫服務。例如在蘇州的江西會館,由江西的官商於清嘉慶年間合建,在《重修江西會館碑記》中這樣寫道:“我鄉官於斯,客於斯者,鹹捐資斧,踴躍相從”。其中商人捐資的,包括江西的麻貨商、紙貨商、炭貨商、漆器商、磁器商、煙商、布商等商人。清末在天津建立的雲貴會館,就是由陳夔龍(直隸總督、北洋大臣)、蔡述堂(大商人)和曹家祥(袁世凱時辦警察)等發起組建,每逢新年在總督衙門舉行團拜,有時多達四五百人,皆為陳的屬員及府、道、縣等同鄉。
由官僚政客發起組建的。這類會館與商務沒有太多的關係,但也有本地商人參加。所建的時期也大都在清末民初。如天津的山東會館是由軍閥靳雲鵬(段琪瑞執政時的國務總理)、孫傳芳、董政國、王占元等發起組建;江蘇會館是由大官僚盛宣懷、禦史吳大澄等發起組建;安徽會館是由楊士驤(直隸總督)、袁大化(軍閥)發起組建;浙江會館是由嚴信厚(鹽運史)、張振起(鐵路總辦)發起組建;廣東會館是由唐紹儀(鹽運使)、梁如浩(海關監督)發起組建,等等。他們發起組織會館時,都是以聯絡鄉誼、共謀同鄉福利為號召,實際上是為了籠絡同鄉,建立自己的集團勢力,會館實際上成了他們從事政治活動的舞台。因此,在這類會館中,政治空氣比較濃厚。
各會館吸收會員當然是以同鄉為主,入會的同鄉要經過登記入冊,並按時交納會費,便有了會員的資格,也有的會館不交納會費,凡是同鄉都可成為會館一員。
會館的管理製度有以下三種:一是值年製,即由董事輪流負責管理每人一年,叫值年;二是共管製,即因地域不同,如同是一省,但不同州縣,這樣便由各方派出相等人數共同管理;三是董事製,即規定出董事名額,按分配製度,如商界若幹名、政界若幹名、洋行若幹名等,然後經過會員選舉產生。
會館除了商人們聚集聯絡、商討業務之外平時最主要的活動就是搞一些公益事業,也就是說絕大部分會館,幾乎都把辦理善舉、對同鄉實行救濟、妥善安排生老病死,作為頭等大事。所以各會館剛一建立便訂立公益、救濟等一係列章程和製度,如對同仁貧困者規定:“年老無依者,酌量周助,遇有病故,助給棺殮費。無人搬柩者,代為安葬。其經費由同業捐資,並不在外募派”;商人外出經商,有的子弟隨同而來,為了讓這些人受到教育,會館還設立有義塾、學校,其經費也由同鄉捐助。
會館由商人舉辦,當然經費來源是不成問題的,所以一般的會館其建築規模和形式在當地來說都是很講究的。當然會館因其經濟實力不同,其規模也大小不一,一般的來說,大的有三四層院落,其中有紀念祖先的鄉賢祠、有吟詩作賦的文聚堂,有迎客宴賓的思敬堂,還有進行喜慶活動的大戲台,以及花園、山石、水池、亭榭等;小的會館也有十幾間、幾十間房屋。會館內配有各種各樣的木質家具和一些日常生活用品、用具。
會館是商人們所建立的地域性的組織,是商人活動的場所,其主要的職能就是聯誼並舉辦一些為同鄉服務的公益事業。根據我們前麵敘述的情況,就會館的性質可以歸納為下列幾點:
一是地域性。會館是由同鄉商人所組建,其成員當然是吸收同鄉人,形成了一個以同鄉為主的地域性很強的組織。這樣做便於同鄉人的團結,保持同鄉人在外經商的利益;
二是商業性。會館的出現,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因為商業的發達。各地經商者的增加,商業活動在不斷擴大,到外地經商的越來越多,因此要求建立自己的組織和固定的活動場所是很自然的。會館一旦建立,商人們便立刻響應加入,使自己有了一個居住、存貨、商討業務、議定商價等的地方。所以,不管建立會館的初衷是什麼,最終都使其表現出了商業的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