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部分
《皇明製書》
明朝正德以前法令和製度的彙集。收集多種明代前期的重要文獻,是研究明代典章、製度和明代曆史的重要資料。有刊本多種,保存較完備的有大名府刊本、鎮江丹徒縣刊本和無名氏不分卷刊本。
大名府刊本,係萬曆七年(1579)保定巡撫張鹵選刊並序,大名府刊刻,凡二十卷,收書十四種。第一卷為洪武《大明令》,分吏令、戶令、禮令、兵令、刑令、工令;第二卷為《大誥》;第三至六卷為《諸司職掌》,包括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都察院、通政使司、大理寺、五軍都督府之職掌;第七卷為洪武《禮製》,計進賀禮儀等十一項;第八卷為洪武《禮儀定式》,包括朝參等十三項,並附宣德四年、成化十三年、弘治七年、弘治十六年事例;第九卷為洪武《教民榜文》,計四十一條;第十卷為洪武《資世通訓》,包括士、農、工、商等社會階層的身份義務,計十四項;第十一卷為洪武《學校格式》,包括曆年學規共計四十七條,禮部條例十四條;第十二卷為洪武《孝慈錄》,包括服喪的五種製度;第十三、十四卷為《大明律》;第十五卷為正統時《憲綱》和洪武《稽古定製》,前者包括憲綱三十四條、憲體十五條;第十六至十九卷為《大明官製》,包括兩京及各省職官的設置和秩品,以及新官到任儀注等;第二十卷為《節行事例》,包括在外郡縣迎接詔敕、開讀禮儀等二十項。
鎮江丹徒縣刊本,原有嘉靖舊刊本。萬曆四十一年,知府康應乾補刻。凡十四卷。第一至第十卷,收錄《大明令》《洪武禮製》《諸司職掌》《孝慈錄》《禮儀定式》《教民榜文》《節行事例》《稽古定製》《憲綱》等九種,內容與大名府刊本同。第十一卷為弘治吏部條例,計六項九十八條。第十二卷為軍政條例,包括宣德四年條例三十三條,正統元年條例十四條,以及正統二年和三年條例。第十三卷為弘治問刑條例,計二百八十條。
不分卷刊本,選刊者不詳。其中除《大明令》《禦製大誥》《洪武禮製》《禮儀定式》《教民榜文》《孝慈錄》《稽古定製》外,還有《禦製大誥》續編八十七條,《禦製大誥》三編計四十三條,《大誥武臣》計三十二條,及《皇明祖訓》。
此外,還有八冊明刻本、嘉靖刻本二十一卷、朝鮮版本三十卷等。北京圖書館藏有鎮江丹徒縣刊本和八冊明刻本。日本東洋文庫藏有大名府刊本,蓬左文庫藏有嘉靖丹徒縣刊本,市村文庫藏有.萬曆丹徒縣補刻本,內閣文庫藏有不分卷本。1967年日本古典研究會將東洋文庫、蓬左文庫、內閣文庫所藏三種刊本彙編影印出版,書後並附有山根幸夫《皇明製書解題》。
《大明一統誌》
明代官修地理總誌。九十卷。李賢、彭時等纂修。景泰年間,官修《寰宇通誌》書成。天順二年(1458),英宗朱祁鎮為不使景泰帝有修誌之美譽,以其“簡繁失宜,去取未當”為由,令李賢等重修,於天順五年成書。英宗親自作序,賜名《大明一統誌》。
《大明一統誌》沿襲《大元大一統誌》體例。以兩京十三布政使司以及所屬一百四十九府為綱,以城池、壇廟、山陵、苑囿以及建置沿革、郡名、形勝、風俗、山川、土產、公署、學校、書院、宮室、關津、寺觀、祠廟、陵墓、古跡、名宦、流寓、人物、列女、仙釋為目,作簡略說明。書末記述相鄰近國家或地區的地理形勢。凡經書所載,鹹在網羅;而子史所傳,則舉當收錄,比較係統而集中地保存了明代政區的有關地理資料。但因纂修的時間倉促,參加人員多雜,書中也存在著地理錯置、張冠李戴、以無說有等弊病。古今學者多有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