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

校長的管理創新

第一章校長的管理創新第一節管理創新概述

1.學校管理創新的涵義

要了解其確切的含義,首先要了解什麼是管理創新。關於管理創新,美籍奧地利經濟學家熊彼特對此做了專門的論述:創新就是建立一種生產函數,就是要實現生產要素和生產條件的“一種新組合”,例如,引進新產品、應用新方法、開辟新市場、控製新原料、構建新組織。而企業家的職能就是進行這種新組合。而這種新組合就是創新,這種新組合的活動就是實現創新。

熊彼特從經濟學角度出發,針對企業的經營管理而提出的“創新理論”,雖然主要是用於說明資本主義過程,解釋資本主義的發展,但他對管理本身的論述,對我們理解學校管理創新仍有著極大的指導意義的。

依據熊彼特的“創新理論”和學校實際,學校管理創新應該被理解為:為了培養創新人才而對學校管理進行創造性的變革,也就是指學校領導者在創新理念指導下,創造性地采用新的措施手段,對管理要素進行擴展更新和優化組合,以形成新的管理格局,產生新的管理效果,從而更好的培養創新人才的活動。

這種活動的中心內容。是在新的管理理念的指導下,對管理要素即辦學資源進行創造性的變革,拓寬資源的來源,提升資源的品質,優化資源的組合。這種活動的理想狀態,就是形成新的管理結構與格式。建立起一種新的“管理函數”,即明確新的管理措施與新的管理效果之間的關係,以為構建新的管理機製做出指導。這種活動的價值追求,就是提高管理效率,促進和保障創新人才的培養,這也是學校管理創新的評價標準。

學校管理創新,是創造性的管理活動,是一個動態發展、與時俱進的過程。一所學校能否進行管理創新,將足以表明這所學校是否富有朝氣、充滿自信、富有旺盛的生命力。學校作為社會係統的一部分,其生命力主要取決於社會對學校的需要程度及學校本身對社會的貢獻能力,而後者又取決於現代學校從社會中獲取資源的能力、組織利用資源的能力以及對社會需要的認知能力。

社會需求在不斷地變化,現代學校管理如果不能適應這種需求,將無法以新的方式提供新的貢獻,隻是一味地因循守舊、墨守成規,將無法應對新的挑戰,也無法取得管理的突出績效,最後則可能會為內部要素所衝擊或被社會無情地淘汰。

因此,學校必須改變學校管理中諸多因循守舊的現象,必須盡早終結學校管理中幾十年,甚至是上百年“一貫製”的做法。否則,我們的學校就會缺少發展的動力,我們的教育就會失去發展的可能,我們的民族也就喪失了振興的希望。

2.學校管理創新的意義

創新作為一種科學概念和理論是由美籍奧地利經濟學家約瑟夫·熊彼特於1912年提出來的,他把創新引入經濟發展理論。

在熊彼特之後,有許多研究者把這一概念引入到科學與技術領域,賦予了另外的涵義。與技術發明相比較,美國研究者曼斯菲爾德認為,創新是對“一項發明的首次使用”,而厄特巴克進一步指出:“與發明或技術樣品相區別,創新就是技術的實際采用或首次應用。”受這些觀點的影響,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在1988年的《科技政策概要》中,把創新看做是“發明”首次的商業化應用。

還有許多研究者把創新這一概念進一步拓展,例如西蒙·庫茲涅茨把創新看做“為達到一個有用的目的而采用的一種新方法”,納爾遜和溫特把創新看做是“現在的決策規則的變化”,PF德魯克認為,創新並非限於技術方麵,“創新的行動就是賦予資源以創造財富的新能力”。在這些研究的影響下,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於1992年采取了寬泛的創新的概念,把創新擴展到了包括教育在內的各種領域。

綜合各種研究,我國研究者唐五湘在其《創新論》中,總結歸納出五種關於創新的定義:

(1)創新是開發一種新事物的過程。

(2)創新是運用知識或相關信息創造和引進某種有用的新事物的過程。

(3)創新是對一個組織或相關環境的新變化的接受。

(4)創新是指新事物本身,具體說來,就是指被相關使用部門認定的任何一種新的思想、新的實踐或新的製造物。

(5)創新就是從產生新思想到行動。

綜合上麵對創新的種種論述,我們可以給出創新的科學涵義:創新是一個綜合的概念,是包括教育在內的各種社會事物進步與發展的共同因素。具體地說,創新是指全體(人)為了一定的目的,遵循事物發展的規律,對事物的整體或其中的某些部分進行變革,從而使其得以更新與發展的活動。這些更新與發展,可以是事物的一種形態轉變為另一種形態,例如知識形態轉變為技術形態,基礎成果形態轉變為應用成果形態,不完善形態轉變為完善形態等;也可以是事物的內容與形式,由於增加了新的因素而得以豐富、充實、完善等;還可以是事物內部構成因素的重新組合,這種新的組合會使事物的結構更合理,功能更齊全,效率進一步提高。總之,創新包含目的性、規律性、變革性、新穎性和發展性等因素。

在對創新內涵的基本理解的基礎上,我們剖析一下學校管理創新的內涵。首先,學校管理活動是一種以育人為宗旨的管理活動。學校管理活動不同於其他企業的管理活動的最大之處就是學校以培養人為宗旨,進行的是人的再生產,而不是生產物質的產品,因而學校管理創新應從學校中的人出發來進行有目的的創新。其次,學校管理過程是一個多邊互動的過程。學校管理不僅包括管理者,也包括教師、學生、學生家長乃至社區,學校管理的活動就是在這種多邊互動的過程中展開並達到目標的,因此,學校管理創新就不能僅看做是管理者方麵的行為,而應是管理者、教師、學生、學生家長和社區的整體互動的管理創新。再次,學校育人的管理具有較長周期性。學校以培養人為根本任務。培養人需要一個較長的周期,而學校管理的成果又最終以所培養的人的質量和規格為衡量尺度。因此,學校育人的管理的較長周期性要求學校管理創新不能急功近利,也不能坐視觀望,要有一個總體考慮和階段性安排,保持學校管理創新過程的連續性與培養人的過程的連續性的有機統一。

學校的管理創新與學校的常規管理正好是相對的。常規管理指在管理實踐中重複出現的、例行的管理活動,它的特點是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它通常是通過建有一係列規章製度和條例、守則、規範等來實施管理。而管理創新則指在管理實踐中運用常規手段、方法之外的靈活機動的、以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為主要內容的管理藝術,是一種創造性的管理活動,其特點是富有彈性,能適應複雜多變的客觀形勢。

常規管理和管理創新是管理活動的兩個方麵,兩者相輔相成,相得益彰。常規管理是實施管理的手段,是管理活動的基礎。若管理上沒有章法可循,必然導致主觀隨意性和盲目性。然而,常規管理也並非完美無缺,無懈可擊。因為章法是固定的,至少在一定時期內是不變的,而人是活的,客觀形勢是多變的,以不變應萬變,就沒有不發生問題的,並且它忽視了恰恰是管理活動中最有活力的內容——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所以說,管理創新是常規管理的必要補充,它可使常規管理更有實效性。

由此,我們給出學校管理創新的概念,學校管理創新是以開發和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重點,以實施素質教育為核心,為改進學校管理工作而創設的新的、有效的資源整合模式。

學校管理創新既可以是學校有特色的、新的發展戰略,也可以是新的策略運用;既可以是新目標的製定,也可以是新的資源整合和操作程序的運用。它在管理實踐中可以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且富有彈性,可適應複雜多變的客觀形勢,還可以彌補常規管理的不足,使常規管理更富有實效性,這就是學校管理創新的意義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