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3

大腳怪獸

在北美的原始叢林中,從1955年開始人們就傳言這裏生活著一種好像亞洲野人的“大腳怪”。當時在報紙上也發現有關捕獲、殺死並發現某屍體的報導,但是目擊者們卻不承認他們發現這種“怪物”的屍體。

人們發現這種奇怪的動物都不喜歡陽光。它們喜歡晚上出來活動,為了更加詳細地了解它們,伊凡·馬克斯早在50年代就對它們進行研究。並從當地的印第安人和愛斯基摩人那裏得到一些它們的情況。通過對它們的追蹤和考察,發現這些奇怪的動物有極善於逃避敵人傷害的能力。

人們都不相信有這樣的一種“大腳怪”的存在,伊凡也是一樣。但在1951年10月,伊凡在加裏福尼亞北部西克猶郡的死馬山頂發現了一個奇怪的腳印。他推斷那是“大腳怪”的腳印,用此他對他以前的觀點第一次表示了懷疑。

有一天伊凡·馬克斯在內華達州的華爾特山狩獵美洲獅時,發現500米外的地方有一個黑色高大的可怕的類人生物。他立即用長焦距鏡頭拍了下來,他說:“那東西太古怪、陌生,可能很危險,所以我不想再靠近它。

1970年5月的一天,他和一名瑞士“大腳怪”考察者雷內·達因頓在華盛頓州的科爾維爾迫蹤“大腳怪”中,再次發現眾多的、分布廣泛的“大腳怪”,他們還做出了這種腳印的石膏模型。

華盛頓州立大學人類學家格羅弗·克蘭茨博士鑒定模型後評論說:腳印異呼尋常地彎曲、隆起和細致,從解剖的精密度來說,是真實可信的。

1970年10月,有一個“大腳怪”在科爾維爾北邊的公路上被汽車撞倒。馬克斯聞訊馬上趕到現場,他看見那個被撞但傷勢不重的“大腳怪”渾身長著黑毛,它正在倉惶地逃跑,而且很快消失在叢林中。馬克斯僅僅搶拍了一點這個動物蹣跚而行的鏡頭。不久,馬克斯在愛達荷州的普利斯特湖東邊加裏布彎附近考察時,突然發現一個紅褐色的“大腳怪”正朝一片沼澤地跑去,它的身體在樹幹之間時而顯露類似人的四肢與寬闊的背部。

1972年,有一隻龐大的白毛“大腳怪”在加裏福尼亞北部的暴風雪中四處奔騰、跳躍。據有人考證認為,雄性的黑猩猩也有在風暴中騰躍的行為,而且隨著身體發育成熟,在身體某些部位的體毛會變得特別白。這個白毛“大腳怪”是否在習性上與黑猩猩有相同之處呢?

1977年4月,在加裏福尼亞州夏斯塔郡的雪山附近,馬克斯發現一個雄性“大腳怪”站在沼澤中用手舀水,並用力抖動身體驅趕成群的蚊子。它的皮毛像水獺那樣光亮,頭上的毛發在縫處分成前後兩半,這是一種胚胎發育的特征。同年12月的一天,馬克斯與妻子正沿著一隻猜測可能是“大腳怪”的腳印搜索前進時,忽然聽到一種樹枝斷裂的聲音正在向他們接近。馬克斯以為遇見了熊,他從肩上將槍取下來,正在這時,突然一個“大腳怪”晃動著腦袋十分迅猛地朝他們撲來。馬克斯出於自衛,將它一下擊倒。

“大腳怪”在地上來回翻滾,極度痛苦地掙紮著,一隻手捂住屁股,並跳起來跑到一棵大樹後麵,顯得精疲力盡並痙攣地踢著腳。佩吉一直搶拍影片,直到膠卷耗盡,然後又用照相機拍照。

“大腳怪”很快就一跛一拐地逃走,不久就不再跛行,而是精力充沛地大步離開。馬克斯和佩吉謹慎地跟在“大腳怪”後麵。

過了一會兒,“大腳怪”爬上一個熔岩石脊停了下來,擺動著長臂,回過頭來威脅地看著馬克斯他們。“大腳怪”額頂部的頂毛直直地豎立著,顯得十分可怕!為免遭它報複性的襲擊,馬克斯和佩吉急忙離開了。

人類學家認為“大腳怪”很可能是類似於粗壯南猿或包氏南猿的一種素食性的人科。他們喜歡居住在潮濕的森林中,雌體和雄體的兩腿姿勢、骨盆外狀和陰部都酷似於人類。

不過,多數猿類都不習水性,但“大腳怪”卻極善遊泳,甚至能潛水,並習慣以潮汐帶、溪流、湖泊和沼澤中的水生食物為生。人類學家猜測“大腳怪”是一種生活在寒冷地區的水猿。

伊凡·馬克斯花了33年時間在北美拍攝了大量“大腳怪”活動的珍貴鏡頭,並由驚異視野公司製成大型紀錄片——“大腳怪之迷”,生動地展示了這種動物的外觀和行為,使全球為之讚歎。

毫無疑問,大腳怪是北美洲的隱秘動物學上最著名的神秘事物。一旦被證實是真的(任何缺乏一個真實標本的事件都不會讓大多數科學家感到可信),它將使人們不得不重新審視人類的進化史。因為如果大腳怪真的存在的話,它們可能是我們人類的一支近親。事實上,大腳怪的相信者們認為,它們或者是一種猿,或者是一種早期人類。

大腳怪是一種巨大的“類人猿”或“類猿人”,它們廣泛被發現於美國西北部(加利福尼亞州北部、俄勒岡州、華盛頓州與愛達荷州)和加拿大西部(不列顛哥倫比亞省與艾爾伯塔省),這些地區存在著廣闊的山地與森林。因此這種動物的存在——雖然所有案件均未最後被證實,但有些目擊者自己被嚇呆了——即使仍然是不可思議的,至少也是可能的。

根據加拿大著名“大腳怪”調查者與作家約翰·格林研究過幾百起目擊案所得出的結果,這些動物的平均身高為7.5英尺。它們似乎喜歡獨處,很少被見到與其他同伴在一起。它們的身體全都長滿了毛發,四肢的長度並不像猿,而更像人。然而,它們肩膀很寬,沒有脖子,臉部與鼻子平平的,前額傾斜,眉骨突出,頭像錐形,這些使其更像是動物而不是人。它們既吃動物,也吃植物,喜歡晝伏夜出,在寒冷的天氣裏則不喜歡活動。

1901年,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維多利亞出版的《殖民者》報,報道了在坎貝爾河附近的溫哥華島上工作的一個名叫邁克·金的伐木工人的一段經曆。當時金是一個人呆在那裏,因為他的搬運工們說害怕森林裏的一種“猴人”而拒絕與他同往。有一天傍晚,這個代木工看到一個“人獸”正在河中洗腳。在這隻動物看到他後,就大叫起來並飛快地向山上跑去,然後在一個地方停下來回頭向他張望。金說這隻動物“全身披著紅褐色的毛,他的胳膊特別長,在爬山或在森林中‘奔跑’時很靈活。它留下的腳印尤其像人的,但有著明顯長且寬的腳趾。”

1904年12月14日,《殖民者》報報道說,另外4個可信賴的目擊者也在溫哥華島看到過一種像大腳怪的動物。又過了3年,該報報道說一些印第安人離開了居住的村子,居民們是被一隻“像猴子一樣的野人”嚇走的,它“夜晚出現在岸邊,發出一種神秘的怪叫”。加拿大西部的居民對於披著毛發的大腳怪十分熟悉。這是由於一個名叫伯恩斯的教師經常撰文介紹的緣故。他在不列顛哥倫比亞靠近哈裏森溫泉的一個印第安人保留區裏教書。從當地印第安人的講述中,伯恩斯感到大腳怪與傳說中的“超級猿人”並不是一回事,後者是一種聰明且具有超自然力量的“印第安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