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介紹公曆由來的過程中,讀者可能產生一個疑問,即公曆是在公元1582年由格裏高利宣布實行的,那麼公曆紀元的“公元”是如何確定的呢?
紀元就是記載年代的起始點,在不同的年代,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紀年法。我國古代采用的是所謂“王位紀年法”,即某個皇帝即位的那1年為第1年,以後為第2年,第3年……當更換了皇帝之後,紀年又重新開始。例如清代康熙於公元1662年登上了皇帝寶座,所以公元1662年即稱康熙元年,公元1663年為康熙二年,依此類推。在西歐古羅馬帝國控製的地區內,或用與我國古代類似的紀年法(它似羅馬統治者狄奧克列顛稱帝時為紀年的開始),或用“羅馬建國”作為紀年的開始(羅馬何時建國很難考證)。公元1世紀的時候,歐洲地區興起了基督教,其勢力和影響與日俱增,在所謂“羅馬建國”後1284年,有一位很有才華的基督教僧侶——狄奧尼西,他提出基督教徒不應該用“異邦”的紀年法,必須改由“基督誕生”的那1年算起。據他稱(當然是編造)基督是在距當時532年以前誕生的,所以下1年應該是基督誕生後的533年。這種新的紀年法最初在教會中使用,到了15世紀中葉,在教皇發布的文告中就已經普遍采用了。當1582年格裏高利頒發新曆的時候,這種紀年法已經沿用成習了,因此現在世界通用的公元紀年是從公元532年開始的,而不是從公元第1年開始的。公元元年相當於我國漢平帝元始元年(辛酉年)。
至於公曆的年首,則是人為的。地球繞太陽旋轉是一圈又一圈,沒有開頭與結尾的,人們特意規定一個起點,來作為年首。按照古代的習慣,選取冬至(太陽正午高度最低的一天)後10天作為元旦(1月1日)。後來就沿用下來了。
陰陽合曆
在報紙的刊頭上和日曆上,除了注明公曆的年、月、日、星期幾外,還注有農曆的年、月、日、節氣等等,這裏的農曆就是這一節要談的陰陽合曆。
我國上自秦、漢以前,下至清代末年,僅名家曆法就有100餘種,它們都屬於陰陽合曆。據說我們的祖先遠在夏代(公元前17世紀以前)就使用了這種曆法,所以人們又稱它為“夏曆”。解放後還仍然叫做“夏曆”,1970年以後我國報刊上改稱為“農曆”。至於“農曆”一名的由來,大概是由於我國自古就是以農立國,製訂曆法必須為農業服務的原因吧。
眾所周知,陰曆的基本周期是朔望月,陽曆的基本周期是回歸年。而陰陽合曆,顧名思義是兼顧陽曆和陰曆的一種曆法。進一步說,陰陽合曆把月亮繞地球運轉一周的時間(即朔望月)作為一個月,它又把地球圍繞太陽運轉一周的時間(即回歸年)作為一年。這種曆法的獨到之處在於,曆月,的日期代表著一定的月相,比如初一必為朔,滿月則正當月中;另一方麵它又與春、夏、秋、冬四季相協調。但是製訂陰陽合曆的最大困難在於,朔望月和回歸年沒有公約數,所以一年安排幾個月最為合理,就成了編曆家們迫切要解決的一個問題了。
農曆的曆年長度以回歸年為準,但1個回歸年是3652422日,它比12個朔望月多11天左右(295306天×12=3543672天)。如果每年都是12個月,累積下去就會發生錯亂現象,比如1980年春節在2月份,16年之後的1996年的春節就趕在8月份了,這是多麼不方便呀!古人在實踐中想到,1年大約差11天,3年就是33天,於是就規定每過3年多加1個月,這樣的年稱為閏年。這樣雖然在解決問題的道路上前進了一大步,但問題並沒有得到徹底解決。我們的祖先在漫長的歲月裏,經過精心觀測和周密計算,至遲到春秋戰國時代就發現了“十九年七閏法”,即在19個年中設置7個閏年(閏年每年13個月),其餘12個年頭為平年(每年12個月)。采用了這個巧妙的辦法之後,19個曆年和19個回歸年的長度就相差無幾了。請看具體計算:
1個朔望月=295306(日)
12×19+7=235(個朔望月)
235個朔望月=295306×235=693969(日)
1個回歸年=3652422(日)
19個回歸年=3652422×19=693960(日)
計算結果表明,19個回歸年和235個朔望月的天數僅有009天之差(合2小時9分36秒)。顯而易見,這一發現在我國曆法史上是一次意義重大的飛躍!它使得陰曆和陽曆比較好地調和起來了,同時曆的季節月令和實際天時也基本符合了。順便指出,這一規律首先為我國古代天文學家所發現,當希臘發現這一周期時,我國已經成功地運用了160年之久。
南北朝時代,我國傑出的數學家、天文學家祖衝之,於大明六年(公元462年)製訂了頗有革新的“大明曆”,大明曆創立了比“19年7閏”更為精確的“391年144閏”的方法,即在391年中設置144個閏年。
在介紹“農曆”的時候,有一點應該提醒,即平時有人稱農曆為陰曆是錯誤的。3種曆法的原理到此已經都介紹完了。我們再回顧一下,陰曆僅僅與月亮的運動相關,而農曆是兼顧了陽曆和陰曆的基本特點,它與陰曆既有相同之處,又有原則差別,所以不能稱農曆為陰曆。至於農曆有舊曆之稱,大概是相對於公曆而言。因為我國自古以來就采用農曆,而辛亥革命以後於1912年開始采用公曆,於是人們習慣地稱公曆為“新曆”,相形之下農曆自然就有舊曆之稱了,可見新曆與舊曆之稱隻是習慣而已。
由上所述可知,陰陽合曆的成功之處在於巧妙地設置閏月,但是為什麼有時閏三月,有時閏五月,又有時閏八月呢?這是一個與二十四節氣息息相關的問題。公曆的演化和發展
古羅馬的日曆
古羅馬,在公元前2世紀左右成為西方的帝國,與當時的東方大帝國西漢王朝遙遙相對。現在世界通用的“公曆”就起源於古羅馬。然而古羅馬最早用的是太陰曆,而公曆卻是太陽曆。這其間是如何演變的,我們在以下的幾節裏不妨來個追根尋源。
古羅馬最早的曆以朔望月為基礎,據說是1年分為10個月,一共304天。到了公元前713年,羅馬一個名叫努馬的國王受到當時希臘曆法的啟發,在原來一年10個月中增加了兩個月,使一年共有12個月。當時社會的生產力很低,人們對於自然界的認識也很缺乏,迷信思想普遍存在著。羅馬人認為單數是吉利的,而雙數是不祥的,因此每月所包含的天數也要是單數。在這種情況下,努馬時用的曆就是下麵這種格式:
這個曆全年的天數共計354天,和回歸年的長度相差11天多。為了調整這個差額,在公元前509年,羅馬政府規定每4年中增設兩個月,名字叫做Makkedonius,意思是“閏月”。這兩個閏月分別加在第2和第4年的末尾:在第2年的Febmarius月後加22天;在第4年的Februafius月後加23天。這樣羅馬曆實際上已從原來的太陰曆演變成陰陽曆了。上述置閏的辦法一直使用到公元前191年左右,仍能使曆法和天時符合得較好。可是由於編製曆法和置閏的權力一直操縱在僧侶階級手中,出於他們統治的需要,後來有時竟隨意增設閏月,致使羅馬曆法極為混亂,甚至寒暑顛倒,法國啟蒙學者伏爾泰為此曾說:“羅馬人常打勝仗,但不知道勝仗是在哪一天打的。”這種混亂的情況直到儒略凱撒執政後才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