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曆的紀年法也有兩套,一套是和漢族農曆相同的幹支紀年法,用十天幹與十二地支配合起來,60年一循環。1981年漢族農曆是辛酉年,傣曆過了潑水節之後也是辛酉年。此外,幹支紀日也是相同的。現在已有材料證明,漢族的幹支早在漢代就開始傳人傣族地區了。另一套紀年法同現行公曆相似,即以公元638年為傣曆紀元開始的1年,即傣曆零年,公元1981年就是傣曆1343年。這種紀年法在東南亞幾個近鄰國家中也廣泛使用。我國傣族地區使用這種紀年法見於傣文文獻的最早時間是傣曆542年,即公元1180年。
根據傣族地區的氣候特點,傣曆將1年分為3季,從正月望日到五月望日是冷季,相當於漢族農曆的十月半到次年二月半;五月望到九丹望是熱季,相當於漢曆二月半到六月半;九月望到次年正月望是雨季,相當於漢曆六月半到十月半。
傣曆的月雖然同漢族農曆接近,但日子的稱呼不同。前半月稱“月出”,後半月稱“月下”;前半月從月出一日起到十四日,下一天稱為望,傣語叫“登柄”,後半月從月下一日起到十三日(小月)或十四日(大月),最末一天稱晦日,傣語叫“登達普”。同時,傣曆中還有一周7日的紀日法,以日、月、火、水、木、金、土來稱呼。
傣曆除了安排年、月、日之外,還有日月食推算、行星位置推算等天文知識。安排年、月、日的書籍有《蘇定》、《蘇力牙》、《西坦》及《曆法星卜要略》等數種,還有推算交食的專門著作。看來,傣曆在長期發展的過程中,既吸收了不少漢族和近鄰國家有關民族的文化成果,也帶有本民族的顯著特色。
藏曆
藏族自古以來就有自己的天文曆法知識,並且在漢代就同漢族的曆法有了交流。唐太宗時,文成公主進藏,更促進了漢藏兩族的文化融合,藏曆也在這種條件下完善起來。
到過西藏拉薩的人都知道,西藏地區每年出版發行藏曆曆書,它的編算機構是同醫院合在一起的,稱做“門孜康”,譯成漢語即“醫算局”。這種情況是曆史上形成並流傳下來的。藏曆是藏族人民使用的傳統曆法,已有1000多年的曆史,它也是祖國文化寶庫中的一份財富。
接觸到藏曆曆書的人一定為它奇怪的名字所吸收,例如1980年為陽金猴年,1981年為陰金雞年,這是怎麼排的呢?原來,藏曆還在9世紀初就采用幹支紀年法,但是以陰陽五行代替十天幹,以二十屬相代替十二地支,也是60年一循環。十二屬相即鼠、牛、虎、兔、龍、蛇、馬、羊、猴、雞、狗、豬等;五行的順序是木、火、土、金、水,各分為陰陽,第一年為陽,第二年為陰,陽木為甲,陰木為乙,陽火為丙,陰火為丁,餘類推。60年的頭一年以公元1027年藏曆陰火兔年起算,如1981年,就是第16個60年的第55年。此外,藏曆還有以12年為一小循環的簡略計年法,即單用十二屬相來計算。
藏曆是陰陽合曆,1年分12個月,月有大建與小建,大建30天,小建29天,以正月為歲首,這同漢曆相似。由於藏曆設置閏月與漢曆不同,因此在月序上藏漢兩曆常有1月之差。藏曆重望不重朔,望日一定是十五日,初一卻不一定是合朔的日子,因此,藏曆與漢族農曆每月日序有時也相差一天。
藏漢兩個民族的親密關係源遠流長,在公元641年,唐太宗以宗室之女文成公主嫁給鬆讚幹布以後,兩個民族的文化接觸和交流更為頻繁。中原地區的漢族曆法也隨之流傳到藏族地區,促進了藏曆的發展與完善。現在保存的有關天文曆法方麵的藏文很多,約有500多種,其中100多種是譯自漢文或利用漢文著作改寫的。
藏曆中也有其他天文學內容,如推算日月食,黃道十二宮,二十八宿等,甚至還有西藏地區的中長期天氣預報。藏族是一個很善於吸收其他民族或國家的文化成果,善於學習並不斷求得文化進步的民族,他們的天文曆法知識的發展也說明了這一點。
回曆
我國回族人民及信仰伊斯蘭教的其他民族人民都曾使用過回曆。回曆又叫“回回曆”或“希吉來曆”,相傳是伊斯蘭教教祖穆罕默德於公元622年創製的,至今也有1000多年的曆史了。13世紀中葉,阿拉伯天文曆法流傳到中國,忽必烈曾頒發過回回曆,並設回回司天監和回回曆天台。到了明洪武元年(1368年),還在南京設立司天監和回回司天監,3年後才改司天監為欽天監,設天文、漏刻、大統曆、回回曆四科。在清初的10多年中,回回曆科一直保留在欽天監中。可見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裏,回回曆在我國有相當影響。
回曆分為“太陰年”和“太陽年”兩種年法。“太陰年”一般用在宗教儀式上,“太陽年”用在農業生產上。
回曆的太陰年法以月亮盈虧1次為1月,稱“動的月”,12個月為一年。月亮圓缺1周是2953仍,昭天,合29天12小時44分2;8秒,太陰年全年是39天8小時48分336秒。太陰年的月份大小相間:1、3、5等單數月份是大盡,30天;2、4、6等雙數月份是小盡,29天,周年共354天。太陰年數以30年為一周,每周有19個平年,每年有39天,有11個閏年,355天。閏年增加1天於12月之末,平均計算每年39天8小時48分,每月29天12小時44分。
回曆的太陽年法以春分為歲首,依太陽行十二宮一周為12個月,稱“不動的月”。
曆128年置閏31次,逢閏的年增置一日於雙魚宮(十二月)之末,為366天。回曆這種置閏方法是相當精確的,它須積8萬年才差1天。在這一點上,它比通行世界的儒略曆或格裏曆還要精確。
回曆在我國信仰伊斯蘭教的少數民族中沿用已久。伊斯蘭教的兩個主要節日都是用回曆計算的,一個是開齋節,一般定在十月初一;一個是宰牲節,一般定在十二月初一。這兩個節日也是世界上所有穆斯林的共同節日。解放以來,為了照顧信仰伊斯蘭教的各族人民的習慣,我國政府也規定節日放假一天。
幾種少數民族自然曆
在人類一切活動中,生產活動是最基本的,許多少數民族的曆法也反映了這個特點。鄂倫春族人世居山林地帶,過去以遊牧狩獵為生。由於野獸的生活規律與季節變化有關,他們根據一些野獸的生活規律來劃分季節,如鹿胎期(2~3月),相當於當地的春天;紅圍期,又稱鹿茸期(5~6月),相當於當地的夏天;鹿交尾期(7~8月),相當於當地的秋天;鹿打細毛期(9~來年1月),相當於當地的冬天。
雲南邊疆的傈僳族,解放前保留有另一種自然曆:把1年分成10個季節月,即花開月(三月)、鳥叫月(四月)、熄火山月(五月)、饑餓月(六月)、采集月(七、八月),收獲月(九、十月)、酒醉月(十一月)、狩獵月(十二月)、過年月(一月)、蓋房月(二月)等。佤族也有類似的季節月,其名稱也很相似,即建寨月、蓋房月、播種月、發芽月、催忙月、大忙月、吐穗月、空碓月、祭穀月、收穀月等。這種季節月的劃分是這些自然曆法的特點。
少數民族口頭流傳的曆法知識
還有些沒有文字的少數民族,他們的天文曆法知識隻能以口頭形式代代相傳。
最初就有紀日方法。獨龍族曾經以結繩來紀日,在一根繩子上,過一天打一結,數多少結就知道過了多少天。鄂倫春族以30天為1月,他們在一根皮條上穿30個獸骨,過一天撥下一個骨板,以此來計算日子。苗族有些地區以石塊記日、月,往一個竹筒裏放石子,每天放一枚,每月圓一次放一枚大石子,表示過了1月。開筒數石,便可以知道過了多少天或幾個月。佤族的紀日法稍有些進步,它有9或10的名稱,9或10日一循環,3個循環為1個月,這種方法同漢族古代的1月分3旬可能有些聯係。
四川、雲南的彝族人民把一年分為四季:春月、夏月、秋月、冬月,每季又有三個月,世世相傳,一直保留到今天。還有一些口頭流傳的歌謠、諺語、故事傳說中也都包含一些天文曆法知識。根據民間傳說加工整理而成的《西南彝誌卜書,共26卷,第1卷和第4卷都有天文曆法的內容。
還有許多民族有他們本民族特色的各種曆法知識。水族、白族、赫哲族、黎族、拉祜族、哈尼族、瑤族、壯族以及雲南的基諾人,他們的曆法知識種類繁多、豐富多彩。由於各個民族的社會發展階段不同,文化科學水平不同,曆法知識的深淺程度也不同。這些各有特點的曆法在我們麵前展現了天文曆法發展史的一幅活的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