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語堂提倡“幽默小品”,寫了諸多“幽默小品”。
據稱,林語堂的父親就是一個風趣幽默的牧師,擅長把《聖經》的經文和他所編的有趣故事結合起來,使人在輕鬆的氣氛下,接受了福音。林語堂大約是從父親那裏繼承了幽默的“基因”。
林語堂曾幽默地說:“世界大同的理想生活,就是住在英國的鄉村,屋子裏安裝著美國的水、電、煤氣等管子,有一個中國廚子,娶個日本太太,再找個法國情人。”
盡管“幽默小品”遭到魯迅、陳望道等左翼文化人的抨擊,林語堂仍堅持不渝,以至博得“幽默大師”的美譽。
其實在林語堂剛從美國歸來,在北京大學擔任教授時,曾經與魯迅有過不錯的友誼。後來隨著彼此的政治見解不同而分道揚鑣。
1936年8月10日,林語堂遠赴美國。3個月後,魯迅逝世。林語堂在紐約寫下了悼念文章《魯迅之死》,仍表示對魯迅的敬重:“魯迅與我相得者二次,疏離者二次,其即其離,皆出自然,非吾與魯迅有輊軒於其間也。吾始終敬魯迅;魯迅顧我,我喜其相知,魯迅棄我,我亦無悔。大凡以所見相左相同,而為離合之跡,絕無私人意氣存焉。”
魯迅在大陸被推崇為左翼文化之帥。毛澤東評價魯迅是偉大的無產階級文學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中國文化革命的主將。正因為這樣,1949年之後曾經受到魯迅猛烈抨擊的林語堂、梁實秋,他們的著作一度從中國大陸的書店消失了。客氣點,他們在大陸被稱之為“右翼文人”(相當於魯迅的“左翼文化之帥”),難聽點,稱之為“反動文人”。
西方的中國文化使者
林語堂書房“有不為齋”的書桌上,放著一台陳舊的英文打字機。他的許多用英文寫作的作品,差不多都是用這台英文打字機打出來的。
林語堂1936年去美國,這一去竟然就是30年——其中隻有1944年,曾一度回國到重慶講學。
林語堂在美國的30年,是他的創作高峰期。
在去美國的前夕,林語堂應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美國作家賽珍珠之約,用英文寫了一本介紹中國文化的通俗讀本《My Countryand My People》,直譯應是《我的國家和我的人民》,後來中譯名為《吾國與吾民》或者更加簡略為《吾國吾民》。像《吾國吾民》這樣的書,可能會寫得泛泛而談,很一般。林語堂具有深厚的中華文化底蘊,卻把《吾國吾民》演繹得非常精彩,人稱“西方人在辮子和小腳之外看到了一個豐富而生動的中國”。這本書1935年在美國出版,短短四個月內,重印了7次,登上了美國暢銷書排行榜。此後多年仍然不斷重印。
《吾國吾民》是林語堂第一部用英文寫作並在美國暢銷的圖書。此前,由於林語堂精心編寫《開明英文讀本》、《開明英文文法》,在中國暢銷。
誠如林語堂所說:“作家的筆正如鞋匠的錐,越用越銳利,到後來竟可以尖如縫衣之針。但他的觀念的範圍則必日漸廣博,猶如一個人的登山觀景,爬得越高,所望見者越遠。”
在美國定居之後,林語堂跳出了在中國的“左翼與右翼”的爭鬥,“觀念的範圍則必日漸廣博”。繼《吾國吾民》之後,林語堂又用英文寫了《生活的藝術》。
林語堂在《生活的藝術》中寫道:
“一般人不能領略這個塵世生活的樂趣,那是因為他們不深愛人生,把生活弄得平凡、刻板,而無聊。”
林語堂正是出於對人生的深愛,在《生活的藝術》中寫出了他對於生活的種種感受:
“一個女子最美麗的時候是在她立在搖籃的麵前的時候;最懇切最莊嚴的時候是在她懷抱嬰兒或攙著四五歲小孩行走的時候;最快樂的時候則如我所看見的一幅西洋畫像中一般,是在擁抱一個嬰兒睡在枕上逗弄的時候。”
“人生真是一場夢,人類活像一個旅客,乘在船上,沿著永恒的時間之河駛去。在某一地方上船,在另一個地方上岸,好讓其他河邊等候上船的旅客。”
“凡是談到真理的人,都反而損害了它;凡是企圖證明它的人,都反而傷殘歪曲了它;凡是替它加上一個標識和定出一個思想派別的人,都反而殺害了它:而凡是自稱為信仰它的人,都埋葬了它。所以一個真理,等到被豎立成為一個係統時,它已死了三次,並被埋葬了三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