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汽油馬車”是底特律的第一輛汽車,也是很長時間以來唯一的一輛汽車。它被別人認為是令人討厭的東西,因為它總是發出很大的響聲,驚嚇其他的馬匹,而且它也時常堵塞道路交通。當我把它停在鎮上的什麼地方,而再要把它開走時,它的周圍必定會有一大群圍觀的人。即使我把它僅僅停留幾分鍾,一些好奇的人也總是想去開動它。後來,我就帶上一條鏈子,不管把它停在什麼地方,我都用鏈子把它鎖在電線杆上。
隨後不久,警察就來找我麻煩了,我還不知道究竟是為什麼。在我的印象中,那時候還沒有交通工具限速方麵的法律。但他們聲稱不管怎樣,我得首先從市長那兒得到特別的許可才行。因而在一段時間裏,我曾經是美國唯一持有執照的司機。
在1895~1896年期間,我開著那輛汽車跑了大約有1000英裏。然後,我以200美元的價格把它賣給了底特律的查爾斯·安斯利。這也是我的第一筆汽車交易。
當然,我造這輛車的目的並不是為了出售,而是為了進行實驗,因為我想造一輛新車。既然安斯利想買,而我又需要這筆錢,於是我們很快談好了價格。
然而,用這樣一種方式來製造汽車不是我所想要的。我希望能進行大批量的汽車生產,但在此之前,我得生產一些其他的東西——畢竟過於匆忙將會導致得不償失。
在1896年,我開始製造我的第二輛汽車。它和第一輛汽車很像,隻是重量更輕一些,它同樣是靠傳送帶進行驅動的。直到後來我才放棄使用傳送帶,其實除了很熱的天氣外,傳送帶還是很好的——這也正是後來我采用齒輪的原因。從這輛車的製造上,我又學到了很多東西。
那時候美國以及外國的很多人也在設法製造汽車。1895年,我聽說有一輛德國來的奔馳車,在紐約的馬西商店裏展覽。我專程跑去看了,結果發現它根本就不值得看。
它也使用傳送帶驅動,但重量卻比我的車重多了。我一直都在為使汽車更輕便而努力,而那些外國製造者似乎沒有認識到輕便的意義。
在我的家庭車間裏,我製造出了3輛汽車,它們在底特律行駛了多年。我仍然擁有我所製造的第一輛車——因為幾年之後,我又把它從別人那裏買了回來——安斯利先生把汽車賣給了另外一個人。我僅花了100美元。
在整個這段時間裏,我仍然保留了在電氣公司的工作,月薪漸漸提升為125美元,並且成了總工程師。但是我的內燃機實驗並沒有得到公司董事長的欣賞,就如同我的父親不欣賞我的機械才能一樣。
我的雇主並不反對我做實驗,而隻是反對做內燃機實驗。現在他的聲音還時常在我耳邊回響:“電力,是的,將來的世界是電力的世界。但氣體——卻不是!”
他的懷疑主義——用中性的詞來講——是有一定根據的。實際上,還沒有人對未來的內燃機有最準確的概念。我們正處於偉大的電力世界發展的前沿。一些相對激進的觀點認為,通過電力所能做到的遠比我們今天知道的要多得多。
我看不出如何利用電力來幫助我達到我的實驗目的。即使架設空中電線更便宜一些,但也沒有辦法用它來驅動汽車運行,因為沒有適當重量的蓄電池能用於汽車。一輛電車就有很多受限製的地方,包括與它所產生的動力成比例的大型電動設備。
我在此並不是說電力不行,但是我們還沒有開始使用電力。我認為電力有電力的好處,內燃機有內燃機的優勢。任何一項都不能代替另一項——這一點是非常肯定的。
我擁有了那台我曾經在底特律愛迪生公司掌管的電機。當我們開始建設位於加拿大的電廠時,我把它買了回來——它被電廠賣給了一座辦公大樓。對其進行稍微修理之後便可使用,幾年來它在加拿大電廠中運轉得非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