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從製造汽車到提供服務 (2)(1 / 3)

公司那時已經成立5年了。工廠最初的麵積隻有0.28英畝,我們第一年雇用了311人,製造了1708輛汽車,還有一個分廠。到1908年,工廠的麵積增加到2.65英畝,我們還擁有了自己的大樓,雇用員工的數目增加到了1908人,製造了6180輛車,有14家分廠,成為一家很興旺的企業。

1908~1909年,我們繼續製造R型車和S型車,即4缸敞篷車和小

客貨車,這兩種車型在前一年的銷售非常成功,售價為700美元和750美元。

但T型車超過了它們所有的總量,我們賣了10607輛車——比任何一家汽車廠曾賣過的車都多,旅行車的價格是850美元。

在同樣的底盤上,我們又裝配了售價僅為1000美元的都市轎車,以及售價為825美元的小型客貨車,售價為950美元的雙門廂式小客車,售價為950美元的單排座敞篷轎車。

在這一年度的最後,我知道是該用力推行新政策的時候了。在我宣布我的新政策之前,銷售人員被巨大的銷售量所吸引,他們認為隻要我們開發製造更多的車型,就能創造更大的銷售量。

這真是奇怪的事情,一旦某項產品取得了成功,人們就會認為隻要把這項產品改成一件不同的東西,就會取得更大的成功。人們總有一種隨著時尚亂走的傾向,總想把一件好端端的產品加以改變從而毀了它。

銷售人員堅持要增加車型。他們僅聽從那5%的特殊顧客的需求,隻有這些顧客能夠說出他們究竟需要什麼。但銷售人員忘記了另外95%的顧客,這些顧客隻是購買,卻沒有任何挑剔。因此,除非一家企業盡最大努力聽取消費者的抱怨和建議,否則它就得不到改進。

如果產品在服務中有什麼缺陷,必須馬上對產品進行認真調查,但當建議隻是關於汽車的款式時,就得弄清楚是不是純屬個人的奇思異想。而那些銷售商總是傾向於迎合某些消費者奇異的趣味,而不是充分了解他們的產品,從而能對那些有奇思異想的顧客作出解釋,他們將滿足顧客的每一項要求——當然,前提是他們能夠接受滿足這些要求的條件。

因此,在1909年的一天上午,在事先沒有任何透露的情況下,我宣布以後我們將隻生產一種車型,這種車型就是T型,而且所有車的底盤都完全一樣。

我說:“任何顧客都可以給他的車噴上他想要的顏色。”

我不能說任何人都會同意我的想法,但我知道那些銷售商是看不到生產單一車型所帶來的好處的。情況還不止於此,他們對我的新政策根本就沒有給予特別的關注。

他們認為,我們的車已經夠好了,降低價格會影響銷售量,那些要求高質量的顧客會被趕走,將沒有別的顧客群來取代他們。

其實,他們對汽車工業還根本沒有任何概念,汽車仍然被人們認為是一種奢侈品。生產汽車的廠家在宣傳這一觀念時起了不小的作用,一些“聰明人”甚至發明了“豪華車”這一名稱,並且在廣告中重點強調其豪華部分。

銷售人員有理由反對我們的新政策,特別是當我作出以下的一些宣布時。

我決定為廣大群眾生產汽車。它會大得足以容納所有家庭成員,同時又小得可以由一個人駕駛和保管。

它用最好的材料製造,並且由最好的工人製造,由現代機械提供最簡單的設計製造,但它的價格卻是非常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