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九章 我是劍客(1 / 2)

一把杖劍,一瓶啤酒,行走江湖,對不起了,老爸老媽,其實你們很優秀的,隻不過碰見我這樣極為特殊的情況。武術館,圍海今日更加奮勇練習。哢嚓,哢嚓,哢嚓,係統蟻人已經完全不是圍海的對手。晉級之時指日可待。今日,再刷滿一千頭,圍海就要攢夠戰鬥積分前往各位武者的起點,成人區第二層。那裏就是真正的起點。順便一說,武術館成人區第二層的訓練空間是一種拓展空間,裏麵的二米是觀眾眼裏的一米,所謂觀眾就是訓練場外麵的人。拓展空間裏的二秒等於觀眾的手表走了一秒。次,一刀一個,越砍越爽。驚奇,圍海身上仿佛存在著如海的潛能,呼之即來,喚之即有,幾乎是天才中的天才。要是他以前沒有接觸過武學,那麼曹明夕絕對不能接受這種事實的存在。諒他以前學過武術,可是曹明夕也對他的進步速度感到震驚。哢嚓,哢嚓,哢嚓,又是一刀一個,哦不哦不,已經達到了一刀兩個,一刀三個。三連擊,四連擊,五連擊,幾乎是高手在小學生們麵前表演。係統刷新的速度都跟不上,全場怪物清空。靠,一擊重拳打爆蟻人的盔甲,雖然是係統蟻人的盔甲,而且還是成人區第一層係統蟻人的盔甲。可是,如果思考到昨天,他還是一個對付一隻螞蟻都很吃力的新手,人們就會覺得他開掛了。No,這一切都是他潛在的實力。他退步很快,進步很快,從而不斷地捕捉到一種感覺,就是突破的感覺。原來如此,習武之人到達一定高度時,往往會止步不前。因為那時候,他們不會突破。而圍海,就是一步步遺忘,一步步突破。這是隻適合他一個人修煉方法。別人修煉此種方法那就是全死的。武術館管理員在吃驚之餘,是一種鄙夷,說:“你快去成人區第二層,別在這裏炫耀。這裏還要給別人練習呢。”武術館成人區第一層的低級管理員以為圍海是上層高手來小學館搗亂的。因為在上層被虐了,來新手們麵前炫耀自己的本事。No,No,No,他大錯特錯了,圍海可是好幾年沒有關顧武術館的新手。被成人區一層的低級管理員訓斥了一頓,圍海就被趕出了訓練區。曹明夕對圍海說:“去第二層吧。”圍海說:“可是,我的戰鬥積分還不足夠去第二層。”曹明夕說:“沒事,去試試看。”如此,兩人走樓梯來到成人訓練區第二層。剛剛離開樓梯,進入第二層的大門,圍海就感受到一股混亂的氣團。一顆顆星,一個個小宇宙,這種凝聚在一起的靈氣散發出混沌的感覺。圍海握緊手中的杖劍,終於是沒能停止那不可思議的顫抖。我終於回來了,回到這種不被拘束的狀態。力量、智慧、運氣都不再被束縛的狀態,一種解除封印的狀態。這才是我。圍海笑了,顫抖著。曹明夕說:“圍海,你抖什麼呀?”圍海說:“我也不知道,太興奮了吧。”曹明夕說:“那你就快進戰場試試吧。”圍海步入戰場,當然是步入PVE戰場,就是玩家對環境的戰場。還有1V1,3V3,5V5之類的很多很多團隊戰鬥選項。唔嘶!罷!圍海毫不客氣地跟二級係統蟻人作戰,這個二級係統蟻人比成人區一層的BOSS還要強上一點,卻是成人區第二層的普通怪物。當然不是圍海的對手,不過圍海卻覺得雙手雙腳十分地沉重。在第一層,圍海揮劍砍怪,那是砍豆腐,反衝力極小。但是,在第二層,圍海砍怪,就像砍岩石,反衝力極大。辛辛苦苦滅了七個怪物,圍海就十分吃力了。雖然吃力,圍海還是奮勇戰鬥。就這樣,圍海堅持著。曹明夕也沒說什麼,坐在觀戰區看著自己的手機,經常通著電話。時間就這樣子如流水地過去了,隔三差五的戰鬥,恰如車間的工作,機械性地延續。不過,還是很快,上手很快,圍海就可以應付得了PVE的環境,一次引三個怪戰鬥,不是問題。中午,兩人在休閑區吃了快餐。下午,訓練一如早上地展開,已經沒什麼新鮮的要素可提說,就是重複打怪。晚上,曹明夕沒有邀請圍海去吃飯,圍海就跟她道別騎著放在後備箱帶去的折疊型自行車回了家。其實,生活也就這樣,不可能每時每刻都活在新鮮中。洗個澡,然後圍海就自己一個人出去,打算蹲點夥食吃了,享受一下夜晚。哎呀呀呀,有錢的人就是爽啊。嗬嗬嗬,攢了四年的積蓄,慢慢花還是很可愛的。特別是一個人慢慢花,那是特別有效。兩個人花,那可以花三年的錢隻能花一年,甚至一年都不到。特別是女人,三天兩天要買衣服什麼的,要命啊。像我,一件衣服可以穿三年四年,乃至十年...開玩笑啦,圍海的確不大樂意多用錢,他的錢除了支持自己的武途外,還將帶來一些些安貧樂道外的消遣,微消費。一個人帶一把杖劍,裝裝孤獨俠客,點幾盤小菜,就是一盤便宜的青菜,一條黃花油蔥魚,一碗水蒸蛋,幾瓶啤酒,慢慢享受專屬於我的人生。其實,這就叫做爽哪。哈哈哈哈。誰說我要做道士啦?搞笑,我既不是佛門高徒,又不是道家寡人,輕輕少年,青青少年,又不是白須蒼發的老人家,手捧一本聖經,肩掛一把杖劍,行走江湖,笑看人生。隻有看破世間紅塵的人,才能享受清風苦雨。我頂多沒有抱一個女人嘛,這也是我的原則。人家佛門高徒還要不能夠吃黃花魚,跟那鮮嫩的肉無緣。人家道士嘛,我也不想說了,光穿著就有點不夠平民化。我嘛,還是淡定地穿著古板樸素的服裝,一副農民的姿態就夠了。嗯?仔細一看,去,這人還掛著一把大杖劍,劍客。嗯?再仔細一看,餐桌旁還擺著一本聖經,上麵金雕漏刻English跟Chinese,HolyBibel跟聖經。這神奇裝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無疑是奇人。圍海啜了一口啤酒,暢爽下肚,夾一塊鮮嫩的魚肉爽快入嘴。人生若有如此享受,美女什麼的,都是浮雲啦。怪不得人家酒鬼,為酒癡狂,不顧家裏美女老婆啊。嗬嗬嗬嗬。反正,我是無家一生輕,有所舍棄,才有所得到嘛。不舍棄天下第一名的金標,又怎能化為凡人如魚得水。高,實在是高啊。對父母呢,要尊敬,對人生呢,要學會享受。這就是這本聖經所要告訴我們的其中一小點。其實,我有苦,而且我有樂。我是一個會懂得會享受人生的人。或許,我也不會享受人生,這便是我暗自偷偷造點樂吧。何必,我天天要擺著一個苦瓜臉呢。沒必要,真心沒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