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D吃過「五爪金龍」,認為肉粗、韌、用腳爪來煲湯,很久才出味。雖然有強筋骨壯腰腎的功效,不過談不上鮮美。
所謂「五爪金龍」,即是蜥蜴,一些當寵物飼玩,一些吃進肚中。這款稱龍的巨蜥,體長一般超過一米,部分甚至長達四米,是蜥蜴中身形最大的一種。
我們很少以之入饌,反而內地食肆將之炆煮或煲湯,D是在祖國吃到。我唯一嚐過其同類娃娃魚,亦同胞「一級受保護瀕危野生動物」之虛榮宴席。香港人印象最深的,是上月警方在大嶼山破獲走私金龍案,十二名私梟配備兩輛客貨車及兩艘快艇,於倒扣灣卸貨落艇時,警方采取行動,司機被捕,其他人逃脫。檢獲60箱180隻五爪金龍,總值69萬。來自馬來西亞,準備偷運至惠州。
據D說,野味一頓過千甚至數千元不等,有些難得的高達五、六位數,視「主角」而定。
最昂貴,即使樂意付出也未必找到貨源的是熊掌,古代吃掌文化中,以「滿漢全席」最奢華,乃清王朝統治時最高規格的盛宴,其中一個部分(全共五份)菜單:——鯽魚舌彙熊掌、糟猩唇豬腦、假豹胎、蒸駝峰、梨片伴蒸果子狸、蒸鹿尾、野雞片湯、風豬片子、風羊片子、兔脯奶房簽。
熊掌,古人稱熊蹯,是黑熊、棕熊的腳掌,「八珍」之一,中國吉林長白山地區特產,因含豐富脂肪粗蛋白骨膠原……等,乃名貴大補食品。是否真的美味?見仁見智,「魚與熊掌」取舍,我倒情願要魚。
熊掌貴在肉墊膏腴,好吃在前掌,性輕捷能攀援,前掌比後掌靈活,冬眠時不再食,饑則舔其前掌,故唾液精華浸潤令之豐腴肥美。有個說法,熊掌供舔,另一掌用來抵住肛門,究竟是左是右?抑一年一換?萬一得到的乃「另一隻」,花費金錢時間心思烹煮三日三夜,才把此壯毅頑強之物燉好,「次貨」?多失望。同一熊,原來兩掌身價有別,古代食家烹熊掌,一對掌必分兩鍋,據說用來抵住肛門的那一隻,燉好後無論如何總有隱隱的臭味,另一則食後「口作三日香也」,其一可食另一不可食,竟是食家的「兩手準備」。
熊掌皮厚肉粗難熟,紂王因之欠火候不熟而殺廚子;晉靈公因之沒酥,不光殺廚子,殺後還裝畚箕中,讓女仆拿著過朝示眾——可見吃熊掌是權勢的象征,多過口腹之欲。
吃不上意義重大的熊掌,有什麼遺憾呢?
市麵上好吃的有鮑汁扣鵝掌,決非鐵板活燒鵝掌(燒熟後剁下即食,鵝仍是活的)如此殘酷不人道。鳳爪田雞腿鴨腳紮……都普及。想起白雲豬手、鹵水豬手、冰梅豬手、豬腳薑醋、紅燒蹄膀……何嚐不是手手腳腳?手比腳好,手比腳嫩,遇上「四肢」,便揀前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