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章 漫論裘盛戎(“對手品藻”之二)(3 / 3)

袁我插一句,盛戎看了這出,私下對我講:“李逵見娘時的唱兒,有一個上下句。上句是‘老娘親想孩兒,終日地哭,你把雙眼來哭壞’;下句是‘兒想娘兩眼望穿,兒把娘親掛在胸膛’。你唱到下句時,最好能音調壓下來……”他隻這麼一講,我後來一琢磨,還真對!後半句一降下來,前後有了對比,感情顯得深刻多了。

徐《李逵探母》之後,就又排出了您的代表作——《九江口》。盡管老戲中也有這一出,而且張定邊有武二花和文武老生兩種演法;但是,蘊涵在老戲的劇本和表演的精華部分很不突出。在這出戲的改編過程中,編劇範均宏調動了他的全部藝術積累,您也使出了渾身解數,您二位合作的深度和廣度,恐怕是集體所有製的劇團達不到的,這是一;還有二,此劇的華雲龍一角,初期曾由葉盛蘭扮演,並且投入了大量的藝術創造,這種陣容以及陣容之後的種種創造,似乎也是集體所有製的劇團達不到的。

袁講得很對。盛戎看了《九江口》,盛讚不已。尤其他欣賞我在“摘印”一場,沒有一句唱念、完全依靠舞蹈的處理。他講:要讓我排,這場非得大唱特唱不可。可是一唱,人物就淺了。盛戎自己也有以他為主的新戲,比如《官渡之戰》,他的曹操是一號人物,譚先生的袁紹屬於二號,馬先生的許攸戲並不多,但這個人物位於“刀刃”之上,所以真正討俏的倒是馬先生。盛戎曾對我講:“我演包拯,戴黑相刁,穿的是黑蟒或紫蟒,怎麼演怎麼習慣。在《官渡之戰》中演曹操,穿了紅蟒,黑相刁戴得稍前了一點,不知道怎麼回事,一出台我就六神無主,抖袖、台步處處覺得含糊。回想在科班時很多曹操戲我都演過,不知怎麼回事,這出曹操戲就不合我的‘折兒’啦……”我想了想,對他說:“恐怕是你這出戲裏的曹操——還沒成型。”也就是說,建國後他的包拯、姚期、徐延昭等人物,神態,動作都在觀眾中得到認可,久而久之就“成了型”。而《官渡之戰》中的曹操,不是傳統戲中的那種單一性格側麵的曹操,“這一個”曹操複雜、多麵,不是照搬一些銅錘的技巧就能刻畫成功的。我為此又讀了一遍《三國演義》,有關章節中的曹操就生動得“厲害”。比如許攸半夜來“訪”,曹操慌忙“提鞋”出迎。這“提鞋”二字大有文章可做,因為是夜間睡覺,曹操應該穿便服,腳下穿“福子履”,這樣臨時“提鞋”的動作就可以“做”得很生動。而盛戎當時,照舊穿蟒,穿厚底兒,那就隻能還是包拯型、徐延昭型或姚期型了。要想創一個《官渡之戰》中的曹操型,就要撇開駕輕就熟的“老銅錘”型,但是真撇起來又談何容易。何況,許攸夜半來“訪”,實際上屬於試探投降,曹操一開始也不可能和盤托出,因此言來語去,談話中都必須暗藏機鋒。如果兩位演員對路,很有可能弄成《青梅煮酒論英雄》那樣的絕妙好戲。但是盛戎這裏一“泄”下來,馬先生也就提不起精神。

徐在這種時刻,若放在國家劇院,優越性就容易顯現出來,就可能組織各方麵的能人集體“攻堅”,最後“拿下碉堡”。而在集體所有製的劇團,看看事情難辦,就隻能算了。更重要的,是集體所有製常常在務虛上麵過於潦草,匆忙上馬,完全是撞大運,成了就成了,不成就下馬,很少有再堅持一下的。當然,匆忙上馬發現的誤差,常常帶有根本的性質,也就是無法改變的。

《林則徐》與《三請姚期》

袁1960年,我隨中國藝術團出訪南北美洲諸國,每到一個國家的中國大使館,就急忙翻閱《人民日報》,特別留意去看有關京劇的消息和廣告。當我看到了盛戎主演的《林則徐》之後,心中十分激動,因為趙丹主演的同名電影深入人心,特別是“製怒”那一場戲尤其動人。回國之後我很快就見到了他,因為當時首都兩大京劇劇院的十幾位著名演員,外加老舍夫婦和樂鬆聲副市長,還有一些愛好京劇的老觀眾,每兩周在北京飯店聚餐一次。一見盛戎的麵,我就打聽這出戲:“怎麼樣?有高的嗎?”——我倒是創了點腔兒。”“幾兒還演呀?我也觀摩觀摩。”盛戎歎了口氣:“別提了,毛病都出在我的形象。林則徐是個禁煙的欽差大臣,可我一扮上,瘦得兩腮向裏癟進去,觀眾猛地一瞧——喲,這哪兒是來禁煙的,簡直是來抽(大)煙的人嘛!”盛戎告訴我,後來自己按照別人的建議,演出時在嘴裏一邊塞上一塊海綿,說話演唱時別扭不說,形象經過這一“打扮”仍然通不過。我倆正說著,盛戎忽然講:“我是‘瞎子點燈’——白費蠟了,你的形象來林則徐合適,這個戲歸你!”

徐一片盛情。您後來排了嗎?

袁談何容易。但是,我仍然深感盛戎的一片盛情。恰巧,在這不久之前,我接到外地作者寄給我的一個本子——《三請姚期》,說的是劉秀未能成事之前,三到青年姚期居住的白水西村,要姚出山輔佐自己,姚期至孝,一直不肯答應;姚母深明大義,於是自盡身亡,姚期葬母,這才隨同劉秀而去……

徐京劇《上天台》中,劉秀那段膾炙人口的唱段——“孝三年,改三月,孝三月,改三日,孝三日,改三時,孝三時,改三刻,孝三刻,改三分……”,就發生在此時此地。《上天台》是虛寫,是回憶;而《三請姚期》則是正麵表現,一定很有意思。

袁我接到本子並非沒有動心,但是經過三思,一直沒有提上議事日程。原因有二。其一,晚年姚期經過盛戎的創造,在京劇觀眾中已然印象很深;我如若再創造一個青年姚期,觀眾很自然地就會拿他(的姚期)來衡量我(的姚期),我費力不討好,容易事倍功半。其二,塑造青年姚期的手段也不好辦,情節重心全在葬母,葬母就得守靈,守靈就得安排大段唱腔,而這恰恰使我無法揚長避短。

徐這個路子對盛戎倒頗為合適,您就轉送給他啦?

袁當然,我還建議他:“你排,可以借鑒《刺王僚》中專諸別母的處理,你跟李多爺(京劇界對李多奎的尊稱)合作,準能勝過《亦桑鎮》;到後頭哭母親的時候,你可以創造咱們花臉行的反二黃!”盛戎高興地連連說對,回家思索去了。

徐後來搞成了嗎?

袁等我再見到盛戎時,他講反二黃不好搞。京劇老生反二黃中最著名的就是《碰碑》裏的“歎楊家”和《烏盆計》中的“未開言”,盛戎說著,就用他那很強的鼻腔共鳴音,分別哼起這兩段來。哼了半截就停了下來,“你聽見了吧,我總覺得自己是在開玩笑,這反二黃過不了門啊!”我一聽,也覺得不靈,知道目前排《三請姚期》的時機還不成熟,也就不再提它。但是也怪,這個關於要創花臉反二黃的念頭,就像在頭腦中生了根兒似的,以後一有機會它就要“冒”出來。如果覺得環境不合適,它自己又鑽回去,藏好。這樣,一直等到“文革”結束,等到中央電視台要重新錄製《李逵探母》的時候,我又重讀了《水滸傳》,其中有“李逵葬母之後大哭一場”的交代。我覺得在“大哭一場”四個字上大有文章可做——可以在李逵發覺母親被老虎吃掉之後,為他安排大段的花臉反二黃。

徐當初五十年代初演時,沒有反二黃嗎?

袁沒有。當時劇本規定李逵為母親找水回來,發現母親沒有了,急忙四處尋找,忽然看見什麼,追下。場上暗轉,幕側扔上來一件母親的血衣和母親的一隻(被老虎吃剩下的)胳膊——

徐什麼?衣服帶血已經就很夠“刺激”的了,還要一截被吃剩的胳膊?觀眾不感到血淋淋、慘不忍睹嗎?

袁不會。京劇《王佐斷臂》後頭,那一截被砍斷的胳膊還要拿到台上來做戲,京劇觀眾可不在乎這個。

徐是嗎?《王佐斷臂》我有二十年沒看了,記不起當初給我留過什麼印象。您剛講的血衣和斷手——尤其是斷手,我總覺得按照當代的美學觀點,是不宜公然拿到台上去“刺激”觀眾的,因為它本身不美。文學作品可以把不美的事物描繪得非常美,但是造型藝術就沒有這個功能了,因此就應該回避正麵表現。這一道理恐怕是今日的文學青年都明白和下意識所遵循的。但是,我想到另一方麵,京劇可能有它習慣的思路,起碼在老觀眾中是暢通無阻的。您剛才說過,從王佐的斷臂到李母的斷臂,似乎也有一條能夠自圓其說的發展脈絡。這或許與咱們中國戲曲獨特的審美意識有關。我想了再想,覺得戲曲既然有用這路“刺激物”的“傳統”,那麼用時就需要把握住一點:一定要讓“刺激物”通過變形而模糊起來,比如傳統戲中被斬首的人頭,如果作為物證被“端”上台的話,通常要用一塊紅綢子包紮嚴實,或者擺入托盤,上麵再蓋一塊紅綢。總之,“刺激物”要通過淡化手段減少刺激,但演員對這個“刺激物”的反映一要真實,二要優美,最終一定要落實到美才行。這樣觀眾的注意力仍然集中在演員的表演之上,就不會分心於其他了。甚至,連《四郎探母》“坐宮”中鐵鏡公主抱的那個小娃娃,他也應列為廣義的“刺激物”。我以為,它不要太像今天人們心目中的小孩,應該在鐵鏡公主抱他上場之時不被觀眾注意。真正引起注意的時刻,應該在公主為他“把尿”的一霎——通過演員的做功,憑著演員的那種真誠的感覺,把觀眾才帶進準確而優美的戲劇環境之中。隻有這樣做,才能使京劇仍然保持古典藝術的品格和素質。而目前有些劇團在演出這一折時,常常抱上一個穿戲裝的現代洋娃娃,眉眼清晰,顏麵而且“現代化”了,這在演出時就不可能不“攪戲”。

袁可以這樣要求。但是京劇藝術既是虛擬,又是誇張的。像胳膊的道具,塗抹肉色,帶點兒血跡,不會給觀眾多少刺激。如果暗轉時從後台扔出半截兒人身子,那問題可能就出來啦,就值得研究啦。李逵埋葬母親時,一直唱的是西皮,現在要想轉到反二黃,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經過反複試驗,終於在西皮末句“來埋葬”之後,先改一個隻有在二黃中才能拉的“哭皇天”牌子,然後在“哭皇天”中加入“九錘半”的鑼鼓,我做完掩埋動作,悲泣地念出“老娘,孩兒與你取水來了……”目的在於叫板,於是緊接二黃碰板,在碰板尾腔兒當中,才從容地轉入反二黃“大不該去取水撇下老娘……”

徐精采!這一段花臉反二黃的誕生,蘊涵著深刻的藝術辯證法。無意中含有意,偶然中有必然。當時是從技術角度建議他人,他人也從技術角度接受建議,一試卻不靈,因為藝術創新從來也不能脫離內容的製約,孤立地搞形式創新或許熱鬧一時,卻難以長久的。他人沒能立時搞成,您也沒能立時想通,因為您當時沒能結合您的劇目內容。但是,純形式的思考並非一點積極意義也沒有,純藝術的、多方向的探索即使“碰了釘子”,也對後來的緊緊附著於內容的形式改革具有啟迪作用。那種純藝術、純形式的思索,起碼對後來的實地創新實踐注入了一點“潤滑油”。

不絕對的結論

袁這一章著重探討了銅錘與架子花作為淨行當中最大的兩個分支,究竟在表現手段上有哪些不同。按我的看法,銅錘著重的次序是唱、念、做,架子花則是做、念、唱。在同一項演唱中,銅錘又是把味兒擺在第一位,其次才是情和字兒。架子花則把情擺在第一位,其次則是字兒和味兒。

徐從體製上看,銅錘比較適合搭固定班兒,架子花比較適合搭散班兒。後者的典型是侯喜瑞,年富力強之時,一個晚上可以“趕三包”,所以才自由瀟灑,才有他侯喜瑞。您進入國家劇院後一度感覺拘束,就是您基本上隻能與少春搭檔。但是並不絕對,郝老三十年代把主要精力放在與馬連良的合作上麵,因此與馬連良合作的新戲也最多,為京劇、為後人、也為自己留下了值得驕傲的東西。當時馬先生的“扶風社”,從某種意義上講,也可以算是老生行當的“國家劇院”。同理,您在五六十年代一方麵覺得不能搭散班兒受到了約束,但是國家劇院的藝術實力與文化層次也幫助您出了大成就——個人“獨挑”唱了大戲,開了架子花的先河。

袁任何行當、任何分支的演員,都得承認“專工”、“兼工”和還有不適合自己的“那一工”。作為銅錘,包拯、姚期、徐延昭都算“專工”;作為架子花,張飛、牛皋、魯智深都算“專工”。對方的“專工”,同時也就是自己不合適的“那一工”。在“專工”和“那一工”之間,還有雙方還可以“兼工”的區域,比如《連環套》的竇爾墩,《除三害》的周處,《將相和》的廉頗。演員在“專工”上往往已經“有型兒”,在“兼工”上的“型兒”通過努力興許還能從“似是而非”變成“是非有據”。對於那些明明不適合自己的“工”的角色,如果硬要擔任,等於是自找倒黴。

徐這個道理在京劇基本是對的,在北京這個地方的審美習俗中,也基本是對的;這個道理拿到昆曲表演當中,拿到昆曲觀眾當中,就更加是對的;如若拿到新興戲曲劇種當中,拿到東南沿海(特別是開放的特區)當中,就可能不很對,甚至很不對。那麼,無論作為國家和藝術領導部門,還是作為具體的、某個劇種的演員來講,正確的態度隻能是努力把國家的大局勢與劇種(行當、分支)的小局勢結合起來,在“對”與“不對”中搖擺前進。我們以前的搖擺多是被動的、無可奈何的和“矯枉過正”的;今後,我們的任務就是使搖擺成為一項自覺的行動,使每一搖擺全都產生積極的有用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