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本性難移(1 / 1)

三八節前,單位組織婦女同誌們聽一場演講,是個婚姻專家來講婚姻的相處之道(該專家目前單身)。講啊講啊就講到了人們為什麼要離婚——不要看輕小事啊,因為這些小事可能會導致你生活的大變!專塚說。

然後她講了個例子,說有個女的結了婚才發現,老公睡前不洗腳。

她很討厭這個惡習,先是用柔情感化,繼爾惡言相向,反複多次都沒能讓那個男人改變這個習慣,終於憤而離婚。

其實,主要是不愛了吧?愛一個人可以沒有理由,但是不愛一個人,一切都可能是理由。用睡前不洗腳作為理由,真的已經足夠了,因為它可以延伸到無窮遠:你為什麼不洗腳?就不能為了愛我,而去洗一下嗎?還不洗?那就是你不愛我嘍?你不愛我為什麼要娶我?

……無窮無盡。

戀愛的時候,什麼都能商量。我有個同事,女朋友不讓他抽煙,見女友前,他都狂抽一氣,然後刷完牙去約會。出來喝酒,一群哥們幫他圓謊。打麻將打到一半,會打的趕回去為女友辦個什麼事再打的回來。每次我們同情他,他都一臉甜蜜地說:沒關係,她喜歡這樣,就這樣好了。嗬,這個時候,什麼都可以忍受。可是,有多久?

最近有個研究機構發表一個數據說,通過對24000名被調查者進行十一年的跟蹤記錄發現,婚姻其實並不能對一個人的生活態度產生重大影響,可能在結婚後的較短的一段時間裏會有所影響,但最終還是會回到婚前的狀態——換句話說,結婚前你對“怎麼過日子才舒服”

的看法、習慣,多半不會因為結婚而有所改變。

不能確定的是,這表明一個人的習慣其實與愛情無關,還是表明婚姻到了最後,也與愛情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