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因為春天的緣故,最近經常和人探討的話題是愛情和婚姻。
認識的一群小姑娘全是“恨嫁”的年紀,先是就要不要去相親這個問題討論了很長時間,又就到底應該選A還是B這種問題發了愁。這天,她們鄭重其事地出了個調查問卷,向已婚女士們調查:你是在什麼情形什麼場合下碰到你老公的?
這個話題引起了廣泛而深厚的影響。一時之間,大家不但提供自己的經驗,還把周圍各色人等的經驗都拿出來供小姑娘們參考。在曆經三天轟轟烈烈的調查後發現,在目前這個由百來人組成的圈子裏,認識自己另一半的首選場所是學校或者單位,起碼占了三成以上。真是意外,毫無新意!其他依次是,和朋友一塊混的時候,會偶然認識另一半;年輕一點的人群中,網戀好像是一種全新的途徑。相親成功的概率,在這兒不大。反而有一些非常古怪的偶然事件,完全可以用來寫小說。
記得那年,我在輾轉反側了N天之後,誠懇地跟爹坦白,打算和以前的大學同學現在的陌上夫確定革命的戀愛關係。一直對我的未來心存好奇的爹在該刹那簡直沒法掩飾自己的失望:不是吧,太沒新意了吧!顯然他太受打擊,忘記應該保留一點做爹的風度,因而口不擇言。這句話一直被我記錄在案並且耿耿於懷。
但私下我是覺得,果然沒新意。我讀的是理科班,五十幾個人的班級一共隻有十三名女生,有五個或先或後嫁給了同班男生。然後我幾乎每換一個單位都會目睹幾起辦公室戀愛事件,修成正果的還不少:上個月還有一對同事結了婚。有時候大夥兒也討論:為什麼呢,為什麼我們不能在生活中開發一些新意?
討論的答案通常是:算了,太辛苦了。要和一個不相幹的人從不認識到戀愛……如果沒法一見鍾情,那還是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