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學校文化建設的實施6(2 / 3)

凸顯精神文化建設在教育過程中的作用

透過校園文化的物質文化、製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三種基本形態,可以看到校園文化的核心包含思想觀念、心理素質、價值取向和思維方式等,其本質是一種人文環境和文化氛圍。校園文化的建設包含進行科學文化藝術和審美教育,組織各類藝術社團,開展各種科學文化藝術活動。校園文化建設的目的是豐富校園生活,提高文化藝術修養、道德情操和審美情趣。由此可以得到兩點結論:校園文化建設的積極作用與學校素質教育目標是一致的;校園精神文化是校園文化的核心和靈魂。

精神文化是人類在精神需求驅動下所形成的精神活動的方式極其對象化產品的總和。校園精神文化是整個人類社會精神文化的一部分並受其影響和製約。學校的文化傳統、校風、人際關係、心理氛圍等都會體現校園精神文化。而校園文化的積澱性、隱滲性和持久性特點不僅預示著校園精神文化建設積極作用的深刻性,也預示著建設校園精神文化需要長久的堅持力、敏銳的洞察力和巧妙的選擇力。

高品位的精神生活、高層次的精神享受、高雅的文化生活氛圍,會培養積極向上、充滿活力的健康心理。把娛樂其身心、陶冶其性情、潛移其品性、培養其情操、塑造其靈魂,作為校園精神文化建設的指導思想,利用文化活動能產生極大的凝聚力與榮譽感,營造勤儉節約、勤奮苦讀、集體利益至上的氛圍,使校園內的生活更為和諧輕鬆、活躍高雅,發揮青春活力,發展個性愛好,使校園內充溢高尚的文化氣氛,推動校園內的精神文明建設。

開展精神文化建設,創設校園文化新境界

馬克思曾說:“主體是人,客體是自然”。校園文化主體是校園文化的直接繼承者、建設者、創造者和反映者,他們直接關係到校園文化的性質、特征和功能。歸納各家對校園文化主體的觀點和認識,分析可得,校園文化的主體不僅包括學生,也包括教師,還包括學校領導管理人員和職工。學校教育任務的完成、學校組織功能的實現,是各種主體協同活動和共同發揮作用的結果。

作為一個整體的校園文化,同樣是全體師生員工在各自不同領域以各種不同方式,為創造和反映校園文化而協同活動的結果。校園文化主體同時也是校園文化客體的組成部分:當他們在校園文化建設過程中發揮積極主動的作用時,他們是主體;當他們成為校園文化結構中特定的研究對象時,他們是客體。校園文化是校園文化客體中具有主觀能動性的組成部分。

校園文化既表現為一種成果,又表現為一種過程。要將校園精神文化建設寓於校園文化的主、客體之中,開展廣泛的校園精神文化活動,充分發揮校園文化育人功能、規範功能、凝聚功能和創新功能,營造校園文化新境界。

(1)重視對學生的精神文化建設。

學生是校園文化主體中最大的群體,“善教者必有善學者,而後其教之益大;教者但能示之以所進之善,而進之隻功,在人自悟”。學生是以學習作為主要社會義務的人。作為處於發展過程中的青少年學生,他們樂於接受新事物,富於批判精神。學生的思想行為常常表現為波動不定的狀態。學生主體的思想行為曆來是校園文化的品質標誌和焦點。重視對學生的精神文化的建設,是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學校教育取得良好效果、為社會輸送優秀人才的重要途徑。

學校在進行對學生精神文化建設的過程中,以提高國民素質和民族創新能力為宗旨,堅持“以學生為本”、“以學生自主為原則”的教育思想,開展豐富多彩、獨具個性的校園精神文化活動,營造良好的學習文化環境,加強和改進青少年學生的思想品德,為促進學生身心結構的健全、智慧才能的開發、人格的完善,增強學生的創新意識,培養其創新能力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取得了令人欣慰的成果。

(2)重視對教師的精神文化建設。

教師是學校職工隊伍中的最大群體,是學校教育的重要實施者。教師的基本任務是傳道、授業、解惑,他們聞道在先、術有專攻。社會的要求以及教育對社會文化的選擇最終必須具體由教師來落實貫徹,用教育學的術語來說,教師在校園文化活動中起著主導作用。教師主體直接影響著校園文化的性質、方向、水平甚至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