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責和權限。
學校組織機構及管理職責見附錄。最高管理者規定各部門、各級人員的職責,見“學校組織機構及管理職責”。
(2)管理者代表。
最高管理者以任命書形式任命管理者代表一名,負責:
①按ISO9001:2000標準要求建立、實施並保持學校質量體係所需的過程;
②向最高管理者彙報質量體係的業績和任何改進的需要;
③確保提高全體教職員滿足顧客要求的意識;
④就質量體係有關事宜與外部的信息交流。
(3)內部溝通。
最高管理者在學校內部建立各種溝通途徑,包括但不局限於:
①各級會議(見《學校會議製度》);
②按各程序文件規定的信息傳遞;
③信訪與谘詢,主動收集的各類信息(見《學校外部溝通管理程序》)包括學校辦公室、教科室編輯的《教育信息》《職教研究》等);
④各級管理者主動與下屬溝通、交談;
⑤家訪,或直接向學生調查滿意程度,並對有關信息予以傳遞;
⑥教研活動;
⑦管理評審;
⑧其他。
管理評審
(1)總則。
每年召開一次管理評審會議,以確保質量管理體係持續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評審包括評價質量管理體係改進的機會和變更的需要,包括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具體要求參見《管理評審程序》。
(2)管理評審的輸入。
管理評審的輸入包括以下信息:
①內部審核結果;
②顧客的反饋(包括意見、建議和投訴);
③對顧客滿意度的測量結果;
④對教育/培訓過程進行常規的檢查和評估的結果;
⑤對學生/學員進行常規的考核和考試的結果;
⑥對以往管理評審的決議和落實措施的驗證;
⑦對質量管理體係的改進建議。
(3)管理評審的輸出。
管理評審的輸出包括以下方麵有關的決定和措施:
①對質量管理體係及其過程有效性的改進的決議;
②對顧客要求有關的學生/學員質量的改進的決議;
③對人員、設施、環境等資源的新的需求措施和組織結構的調整;
④對質量手冊修改的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