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包括硬件和軟件,如:教材、教具辦公用品等)和必要的服務(通訊、運輸等)。
(2)采購信息。
學校所需采購的內容均需與供方明確達成一致,必要時形成書麵要求。適宜時包括:
①物品或服務的批準要求;
②人員資格要求;
③售後服務要求。
(3)采購產品的驗證。
為確保采購的物品或服務滿足規定的采購要求,學校安排專人實施檢驗活動。
生產和服務提供
(1)生產和服務提供的控製。
學校確保在受控的條件下進行教學活動和服務提供,根據培養目標進行管理:
①學生日常管理采用準軍事化管理辦法,包括一日常規,內務衛生等製度(見《在校生管理程序》;
②教學管理按《教學實施控製程序》《實踐性教學管理程序》《教學準備管理程序》實施控製;
③質量考核按《教學質量檢查程序》《質量記錄管理程序》實施控製;
④畢業檢驗、發證按《學生畢業就業管理程序》實施控製;
⑤教學設備使用按《教學物品管理程序》實施控製;
⑥培訓學員的管理按《培訓工作管理程序》實施控製。
(2)生產和服務提供過程的確認
由於教學服務產品的特殊性,學校實施一係列管理控製程序確保培養目標的實現。學校通過以下方法控製教學過程:
①事先策劃教學過程並經過評審;
②對教學過程進行檢查,並多方麵收集信息予以分析,及時采取改進措施;
(3)對從事教學的教師資格進行確認;
標識和可追溯性
(1)學生的標識,通過其學號實現,經學校錄取的學生均取得唯一學號;
(2)學校建立學籍管理製度,對學生的學習成績、操行考核、健康狀況及獎懲予以記錄,並實行統一管理;
(3)學期使用的工作計劃、教學計劃、教學大綱、試卷、課表、活動表等教學活動文件統一歸檔編號予以標識。
(4)統計教師工作量,歸集教師年度總結,以實現對教師授課資曆效果的標識和可追溯性。
與此有關的程序文件有:《在校生管理程序》《學生德育管理程序》《培訓工作管理程序》《學生畢業與就業管理程序》《教職工管理程序》等。
顧客財產
學校對於顧客財產進行妥善管理與使用,當發現其丟失、損壞或不適用時,應及時報告顧客並保存記錄。顧客財產通常包括:
(1)學生繳納的、用於購買教材等的雜費;
(2)學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產品防護
學校對教育、培訓服務及服務對象提供必要的防護,包括在校內教學、培訓,校內外實踐性教學等各環節。
監控和測量裝置的控製
(1)試卷按教學大綱的要求組織命題,試卷的打印、封卷、領用、拆卷、批閱、存檔按程序辦理,並嚴格遵守保密製度;
(2)校逐步完善各學科的試題庫,對主要學科實施教考分離;
(3)各種檢測設備(包括軟件)有專人負責維護,保證處於適用狀態。
與此有關的程序有《教學實施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