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傍晚,在小公園那個安靜的角落裏,那位身穿灰色衣服的姑娘又來到了這裏。她坐在一張長椅子上開始讀書。她的臉看起來很秀氣,那件灰色衣服卻是普普通通的。在前一段日子,她每天都是如此,有個小夥子知道這些情況。

這個小夥子慢慢地靠近她。就在這時,姑娘手中的書滑到了地上。小夥子順勢揀起書,有禮貌地遞了過去,與她寒暄了幾句後,就靜靜地站在一旁。

姑娘看了一眼小夥子儉樸的衣著以及一張並不引人注目的普普通通的臉。

“請坐下吧,如果你不介意的話。”她深沉地低聲說,“光線太暗了,無法看書,我現在想聊聊天。”

“你知道嗎?”小夥子說,“你是我一生中見到的最漂亮的姑娘,我在昨天就見過你了。”

“不論你是誰,”姑娘冷冰冰地說,“你得記住,我是一位小姐。”

“對不起,”小夥子說,“都是我的錯,我太冒昧了,你也知道——我的意思是,公園裏來遊玩的姑娘很多,你也知道——當然,你不知道,但是……”

“我們談點別的吧。當然,我知道了。講講這些來往的遊客吧,他們去哪兒?為什麼那麼匆忙?他們會感到愉快嗎?”

小夥子一時還沒搞清,自己究竟應扮演一個什麼樣的角色。

“我到這裏來坐的目的,隻是因為我與這些遊客能夠有近距離的接觸。我跟你講話,是因為我想找一個天性善良的人,一個對錢看得很淡的人隨便聊聊,你不知道我是多麼厭惡錢啊——錢,錢,錢!我討厭我周圍的那些男人。我不喜歡自得其樂,更不喜歡珍珠寶石,對遊山玩水也沒有多大興趣。”

“我可總是這麼認為,”小夥子說,“錢是個好東西。”

“當你有了百萬塊錢後,你就可以兜風、看戲、跳舞、赴宴。可我不想過那樣的生活。”姑娘回答。

小夥子很有趣地看著姑娘。

他說:“我可很喜歡研究和探聽富人們的生活。”

“有時候,”姑娘繼續說,“我想,如果我要戀愛的話,就要愛一個普通的小夥子——告訴我,你是做什麼的?”

“我隻不過是一個普普通通的人,但是我希望我能在這個世界上出人頭地。你剛才說的當真嗎?你會愛一個普普通通的人?”

“當然啦!”她回答。

“我是個飯店的小職員。”小夥子說。姑娘心裏一驚,問道,“該不會是個跑堂的吧?”

“我在飯店裏做出納員,你看見那裏耀眼的有‘飯店’兩字的霓虹燈招牌了嗎?”

姑娘看了看手表,站起身問:“你為什麼不去工作?”

“今晚我值夜班。”小夥子答道,“離上班時間還有一小時呢!我們還能再見麵嗎?”

“不知道,也許可以。我得馬上走了。唔,今晚我要去赴宴,還有一個音樂會呢。你進來時公園門口停有一輛小轎車,白色的,你看到了嗎?”

“是的,我看到了。”小夥子回答。

“我總是坐這輛車來的,司機正在等我呢,再見!”

“天晚了,”小夥子說,“這公園裏壞人太多,要不要我送你上轎車?”

“謝謝!你還是再坐十分鍾吧!”說完,姑娘就朝著公園大門走去。小夥子盯著姑娘漂亮的身影,然後尾隨而去。

來到公園門口,姑娘轉過頭看了一眼那輛小轎車,然後走了過去。她橫穿馬路,走進那個有耀眼的“飯店”兩字的霓虹燈招牌的飯店。店裏的出納櫃台上坐著一個紅頭發姑娘,看見她來了,就從座位上站了起來,這位身穿灰色衣服的姑娘與那個紅頭發姑娘交接了工作後,紅發姑娘就離開了。

小夥子在街上慢慢地踱著。然後,他走近那輛白色轎車,鑽了進去,對司機說:“去夜總會,亨利。”

約會

夜已很深了,紐約一條大街上的人已經很少了,有些商店正準備關門。一個警察正朝著這條街大步走來。

在一家小店鋪的門口,昏暗的燈光下站著一個男子。他的嘴裏叼著一枝沒有點燃的雪茄煙。警察放慢了腳步,仔細地打量了這個男人一會兒,然後,向那個男子走了過去。

“我沒幹什麼違法的事,大人。”看見警察向自己走來,那個男子很快地說,“我隻是在這兒等一位朋友罷了。這是二十年前定下的一個約會。你聽了覺得稀奇,是嗎?好吧,如果有興致的話,你聽我講個故事,那還是二十年前,這個店鋪現在所占的地方,原來是一家餐館……”

“我知道,那餐館五年前就被拆除了。”警察接上去說。

男子劃了根火柴,點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著火柴的亮光,警察發現這個男子臉色蒼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塊小小的白色的傷疤。

“大人,您聽我說,我有個最好的朋友,他叫吉米·維爾斯,二十年前的今天晚上,我們在五年前被拆除的那家餐館吃晚飯,當時,我正準備第二天早上就動身到西部去謀生。那天夜晚臨分手的時候,我們倆約定:二十年後的同一日期、同一時間,我們到這裏再次相會。然後我們就分開了。”

“這聽起來倒挺有意思。”警察說,“你們分手以後,你就沒有收到過你那位朋友的信嗎?”

“哦,收到過他的信。有一段時間,我們曾相互通信。”那男子說,“可是一兩年之後,我們就中斷了聯係。你知道,西部是個很大的地方。我又由於生計的關係居無定所,所以我們已經有好多年未曾聯係了。但是二十年的承諾我們還要遵守,吉米一定會來這兒和我相會的。他是我最信得過的朋友啦。”

說完,男人從口袋裏掏出一塊小巧玲瓏的金表。表上的寶石在黑暗中閃閃發光。“還有三分鍾十點了。”他說,“我們上一次是十點整在這兒的餐館分手的。”

“這二十年來你在西部發展得怎麼樣?”警察問道。

“很風光!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趕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實在不容易啊!這些年來,我付出了很多東西……”

一陣冷冷的風穿街而過。接著,一片沉寂。他們倆誰也沒有說話。過了一會兒,警察準備離開這裏。

“我得走了,”他對那個男子說,“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會到來。假如他不準時趕來,你會離開這兒嗎?”

“噢!不,我最低也要十點半才能走,如果吉米他還活在人間,他到時候一定會來到這兒的。就說這些吧,再見,大人,祝你好運!”

“再見,先生。”警察一邊說著,一邊沿街走去,街上已經沒有行人了,空蕩蕩的。

男子又在這店鋪的門前等了大約二十分鍾的光景,正當他又掏出那塊金表準備看時間之時,一個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徑直走來。他穿著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領向上翻著,蓋住了耳朵。

“你是鮑勃嗎?”來人問道。

“你是吉米·維爾斯?”站在門口的男子大聲地說,顯然,他很激動。

來人緊走兩步,一把抱住男人:“鮑勃,我是吉米,終於見到你了,我太高興了!二十年是個不短的時間啊!你看,鮑勃!原來的那個餐廳已經不在啦!要是它沒有被拆除,我們再一塊兒在這裏麵共進晚餐該多好啊!鮑勃,這些年你過得怎麼樣?”

“我已經設法獲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東西。你的變化不小啊,吉米。你長得這麼高,真出乎我的意料。”

“哦,你走了以後,我是長高了一點兒。”

“吉米,你在紐約生活得怎麼樣?”

“怎麼說呢?很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個部門裏上班,坐辦公室。來,鮑勃,咱們去轉轉,找個地方好好敘敘往事。”

此時,已經接近深夜了,大多數商家都已關門,隻有拐角處的一家商店還亮著燈,他們來到亮光處,都不約而同地轉過身來看了看對方的臉。

突然間,那個從西部來的男子停住了腳步。

“你不是吉米·維爾斯。”他說,“雖然我和吉米二十年沒有見麵,但一個人不可能變化這麼大,我敢肯定你不是我的朋友吉米。”從他說話的聲調中可以聽出,他在懷疑對方。

“不錯,我不是你的朋友吉米,但我知道二十年來你已由一個好人變成一個惡棍了。”高個子說,“你被捕了,鮑勃。芝加哥的警方猜到你會到這個城市來的,於是,派我來跟你聯絡一下。就這樣,在我們還沒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給你看一張條子,是你的朋友寫給你的。”

鮑勃接過便條。讀著讀著,他微微地顫抖起來。便條上寫著:

鮑勃:

我沒有失約,剛才我們已見過麵了,當你劃著火柴點煙時,我發現你正是那個被芝加哥警方通緝的人。由於我們曾是朋友,我不忍自己親自逮捕你,隻得找了個便衣警察來做這件事。

吉米

心與手

在丹佛車站,開往東部方向的BM公司的快車車廂又擁進一幫旅客。在其中一節車廂裏坐著一位衣著華麗的年輕女子,身邊擺滿了隻有經驗豐富的旅行者才會攜帶的豪華物品。在新上車的旅客中有兩個較特別的人。一位年輕英俊,神態舉止顯得果敢而又坦率;另一位則臉色陰沉,行動拖遝。

兩個人穿過車廂過道,在正對著那位迷人的女人的地方有一張位子,而且是唯一空著的。他們就在這張空位子上坐了下來。年輕的女子看到他們,即刻臉上浮現出嫵媚的笑顏,圓潤的雙頰也有些發紅,接著隻見她伸出那戴著灰色手套的手來與來客握手。

她說道:“噢,怎麼,埃斯頓先生,他鄉異地連老朋友也不認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