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軍
最近幾年,我對“五四”時期的否定漢字和漢語的偏頗觀點,對那一時期排斥中國古典文學的過激思想,做了些研究和梳理。我發現,在中國文學數千年的發展曆程中,實在很難找到哪一時段的文學,像二十世紀的“改良文學”和“革命文學”那樣雄心勃勃,那樣蔑視自己民族的文學傳統,那樣否定自己民族的文學經驗;也沒有哪個時代的文學,像二十世紀的“新文學”那樣對“舊文學”充滿“弑父情結”,那樣在倫理精神和語言文體兩方麵,偏離了“中國文學”的常軌。
在“現代文學”的轉捩過程中,在“當代文學”的形成過程中,為了建構一種從形式到內容都不同既往的“新文學”,二十世紀的懷疑者和批判者,在處理複雜的文化矛盾和文化關係的時候,在解決傳統與現代、西方與中國、文學與政治的矛盾衝突的時候,他們排斥兼容性和中間狀態,采取了一種偏激的態度和簡單化的策略,例如,用“現代”否定“傳統”,用“西方”否定“中國”,用“階級性”否定“人性”,用功利主義的“政治”否定人道主義的文學。就文學來看,這種對抗性的態度和簡單化的策略,以及對西方文學經驗的過度依賴,造成了中國文學的“傳統的斷裂”和“主體性的喪失”,並最終導致“中國格調”的凋喪和“大文學”的衰微。
先來說說“大文學”。二十世紀伊始,“純文學”(Pure Literature)、“白話文學”、“人的文學”、“平民文學”、“國民文學”、“社會文學”、“無產階級文學”等文學概念,亂花漸欲迷人眼,紛紛被引了進來,極大地改變了人們對中國傳統文學的態度和評價。有的人,根據這些新的文學理念,對傳統的中國文化和中國文學大加貶抑,口誅筆伐,一時間,“推倒”、“鏟除”、“謬種”、“妖孽”之類的極端話語,甚囂塵上,而“死人的文學”、“山林文學”、“貴族文學”、“古典文學”的標簽式話語,則流行一時。殊不知,文學的價值和生命力,不以時代的新舊論,不以階級的尊卑論,不以語言的文白論,而以境界的高下論,以感染力的強弱論,以情思的深淺論。而“純文學”的概念,則尤其似是而非,誤人不淺,因為真正的文學,從來就不那麼“純”,而是含著宗教、倫理、政治、曆史、哲學等內容的複雜現象。固然,“純文學”理念也有助於人們認識文學自身的特點和價值,有助於人們警惕外部力量對文學的扭曲和異化,但是,比較起來,“雜文學”(Mixed Literature)這一概念,則比“純文學”更能反映文學內部構成的複雜性和風格表現的多樣性,更能反映文學的並不那麼單純的本質。而中國文學的“雜”,則不僅見之於最初的“文史哲不分家”的多元雜糅,也見之於文學內部形式的多樣化。
所以,對文學來講,重要的不是看它夠不夠“純”,而是看它的格局夠不夠“大”,格調夠不夠“高”,看它是不是具有這樣一些特點和價值——過人的道德勇氣和言說激情,真誠的態度和真實的品質,完美的藝術性和豐富的美學意味,巨大的意義空間和內在的思想深度,以及普遍性的人性內容和持久的感染力。更為重要的,是要有自覺的反思意識和反諷精神,要敢於正視曆史和現實的異化性的生活圖景,不回避,不遮掩,通過真實而完美的敘寫,為人們提供啟蒙性的敘事內容,為人們的內心生活,提供支持性的精神力量。這樣的文學,就不能是僅僅流連於形式的玩味和技巧的雕琢的“小文學”,不能是僅僅滿足於“私人敘事”和“身體敘事”的“小文學”,不能是劄米亞京所批評過的“一厘米的文學”,而是健全意義上的“大文學”。這樣的“大文學”,不僅僅意味著品類的多樣化和分類學意義上的“大”,即所謂的“Large Literature”,更意味著品質的上佳和境界的高遠,屬於道德情感和倫理精神意義上的“大文學”,是劄米亞京所提倡的“一千米的文學”,即“Great Litera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