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開場及次開場(1 / 2)

你不是一直這樣嗎,隻要是書就看不進去。你男朋友的書不讀還過意不去,裝模作樣拿來翻翻,比吃藥還快,書名五個字兒你讀仨就能睡著。你問我寫這麼多累不累呀,讀著都犯困。我說又不是字帖,倆字兒的書你買呀?你說我給講講得了。我挺心寒的,TATA。我並沒指望你對我的書有多大的興趣,但也不希望你把文學看成特沒勁的一件事,我生命中七成的歡樂與痛苦都源自我的和別人的書。不過我還是問你想聽哪本,我給你讀。你繼續奇怪怎麼有閑心寫麼多本。這不他媽廢話嗎,就寫一本你養我呀?

你吃軟了,意識到這可能會刺痛我,你軟軟地問,那為什麼雜誌隨手翻哪都能看,書就不行呢,讀哪哪煩,你說你沒見哪個咖啡館不放雜誌放書的。我今天再告訴你一次,TATA,雜誌淺,把理說前麵,看不懂,後麵再跟你扯十來個真事假事,漏掉哪個問題哪個事不耽誤你理解;按理我該在分號後工整地說一句:書深,但這個人人都知道,就是沒幾個人相信。我說書整,沒那麼碎,從頭到尾就講一個事,寫第一章的時候就已經想好第十一章怎麼寫,所以不從第一頁仔細讀你進不去。

那讀進去有什麼樂趣呢?

簡單點的樂趣就是你在第十五章看見有人把衣服掛牆上,重新過一下你會想起釘子是第三章敲進去的,這是個難以言喻的快感。說大了,就是悟理,雜誌是硬跟你說理,書是你悟到了一個理。

直接說出來不更省事嗎?

一是有些理不好說,說出來你也不明白,借故事就好表達了,再就是故事帶著理感染了你效果會更好。

現在還有人傻成那樣,花錢買本書,還得找個清靜地方,一臉虔誠地聽你說故事嗎?

這是你說的,TATA。談話到此結束。

我跟你說,我不知道我是不是還在因為這句話恨你,要是無稽之談早就一笑而過了。但是這句話太真實了,像站前的大鍾每到整點就敲打我一回。你走後一年多我什麼小說也寫不成,我一遍遍地寫開頭,每到幾萬字就撕掉重來。我觀察我的每個朋友,那麼多,幾乎全部都是那種不看書的主兒。我的出版人同學天天都在預測我何時能暢銷,名聲大噪。雖然我真誠地認為名利無法解決我的痛苦,但是暢銷會令我擁有眾多虔誠的讀者,他們將會留意我在文本中的暗示、隱喻、雙關等等,並從中尋到樂趣。

我把我寫廢的所有的開場都編上號碼留下來。我老惦記你說人家不傻,又有那麼多事要忙,前兩頁沒意思就放架上算了,浪費一本書錢也沒什麼。

編號45開場我特意講了個笑話放在首頁:

小白熊問小白兔,你怕髒不?不怕!你怕臭不?不怕!那你掉毛不?不掉!於是小白熊抓起小白兔就擦屁股。

接著我再挺酸地感歎這就是我,幾乎沒缺點,不怕髒累,不辭辛勞,沒人願意幹的事兒隻好讓我幹了。

編號67開場我上來就說隔壁老王死了,然後問讀者你猜是誰殺的,你猜,你再猜。其實我也不知道。老王不是這本書裏的。

編號89開場我寫連鎖詛咒信,我說如果你讀完前兩頁還沒有立即買七本送給你認識的人,那麼接下來的一個星期你小心行事,噩運會在這168個小時隨時降臨你頭頂。我沒惡意,我以為挺好玩的,還是你願買不買,可是我的出版人同學擔心那會使我的書跟邪教讀物一同被鎖進書店的地下倉庫。

到現在為止我最滿意的是上一個,開場99,也不是很滿意,不然我不寫這個。在那裏第一行我恭敬地寫道:你太牛了,那麼大一書店,居然把這本書找出來了。的確,我的書一直都特難找。

TATA,你肯定又罵我矯情了。再給次機會吧,讓我最後再把自己比成牧師,我走進教堂,站在布道台,翻開《新約》,清清嗓子,抬頭往下一看,Ohmygod,全他媽異教徒。可是,可是你們來這兒幹嗎呢?後脊骨發涼,在台上想了十分鍾也找不到好的開場。他失語了。

你猜這個是第幾號開場,你猜,你再猜。

聽你的,這本書事兒多,按雜誌的寫法,先說哪都成。從2005年講吧,我之前在上海待一年,做出版,沒我的編製,沒三險一金,所以叫特約編輯,意思是一有活兒就約我。可是白天黑夜都有活兒,仿佛上半年的北極和下半年的南極拚在一起,一年四季的極晝。我打算不幹了,去長沙。MSN簽名是老子要閃了,請我吃飯的以後算利息還。於是張玨來了,他沒錢,還特想送我。我朋友都是又窮又仗義。我請他吧。這名字是不是得加重,好像是你和我之外上來的第一個角色,又進了小說的模式,我真不適合寫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