⑧學校安全檔案管理製度。安全檔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應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安全工作計劃部署檔案、消防檔案、重點部位檔案、易燃易爆危險品檔案等.安全檔案的管理工作,由學校安全管理處負責。安全檔案應包括安全基本情況和安全管理情況。
安全基本情況應包括以下內容:
年度安全工作計劃、部署,各種安全文件資料;
單位基本概況,重點部位情況;
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安全員崗位職責;
各種安全製度;
各種安全設施、器材情況;
其他與安全有關的情況。
安全管理情況應包括以下內容:
安全設施、器材定期檢查記錄,維修保養的記錄;
安全隱患及其整改情況的記錄;
安全檢查、巡查記錄;
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記錄;
安全情況、事件、事故及處理記錄;
獎懲情況記錄;
其他有關安全管理的情況。
⑨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與獎懲製度。教育局、學校應將安全工作納入年終考核、評比內容,對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進行獎勵、表彰。對未依法履行安全職責或違反單位安全製度,造成責任事故的,依照上級有關規定和槁城市教育局《關於學校安全事故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執行。
⑩門衛值班管理製度。中小學校、幼兒園要逐步實行專業保安負責製,暫時無力聘用專業保安的要選用50歲以下身強力壯的男同誌擔任門衛。學校保安人員應堅持晝夜值班巡邏。學校要加強門衛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業務能力培訓,配備必要防範器材,使其能防偷、防盜,並具備一定的防暴、抗暴能力。學校要嚴格執行領導帶班教師值班製度,做到晝夜巡邏、聯係暢通。特別是在節假日、重大活動時期學校領導要輪流值班,對重大滋擾校園治安的事件,學校應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並積極配合予以製止和處理。
門衛對出入人員要嚴格詢問和登記,上課期間學生無正當理由不準出校,攜帶學校物品出校的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非本校(園)學生和工作人員必須有完備的登記手續和正當的理由,且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進入,對不能說明情況的、行跡可疑的人員嚴禁入校、入園。
門衛對進入學校(園)的車輛要嚴格審查登記,一般情況下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校園。經同意進入校園的車輛必須要求其限速限道行駛,在指定的地點停放。
門衛要禁止任何人將非教學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管製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學校安全的物品帶入校園。如有發現,安全主管部門必須予以收繳。
學校下課或放學時應安排教師在樓梯口、校門口進行安全疏導,避免因過於擁擠引發事故。有條件的學校應與公安交通部門協作,在臨近街道與公路的學校門口,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誌,建立“綠色通道”。幼兒園應建立嚴格的交接班製度,推行持證接送幼兒製度,加強幼兒接送管理。不得將幼兒交給素不相識的人,不得將晚離園幼兒交傳達室人員代管。
學生宿舍安全管理製度。學生宿舍是人員密集場所,屬於重點要害部位,各寄宿製中小學校要建立嚴格的宿舍管理製度。學校不準將危房用作學生宿舍,不準隨意改造宿舍建築功能,堵塞、鎖死門窗。學生宿舍必須要由專人負責,必須設值班室,24小時有人值班,值班人員要嚴格執行出入登記製度;嚴禁統一拉閘斷電。各宿舍要設立安全員負責監督宿舍的安全情況。學生宿舍要符合消防要求,配齊消防器材,保持通道暢通。
宿舍內不準私接電線及使用電器、燃油爐、煤氣罐、蠟燭等明火,不準帶入、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管製刀具等危險物品。對於違規使用、存放的上述物品,由公寓管理部門會同保衛部門,予以代管、沒收或上繳公安部門。學生宿舍一律不得留宿他人、不得飼養動物,不準將學生與社會閑雜人員混居,尤其對女生宿舍要嚴格管理。男、女宿舍不準留宿異性。教師不得將異性學生單獨留在宿舍進行談話、輔導或幫助料理其他事務。
寄宿製學校堅決取締煤爐取暖,防止發生煤氣中毒事故;非寄宿製學校,嚴禁招收住校生。
嚴禁學校租用或變相租用當地民房作為學生宿舍。如有租用當地民房住宿的學生,學校要加強管理和監督,保證不出現安全事故。
學生宿舍每間要嚴格控製在8人以內。因條件限製,對宿舍超員不能及時整改的學校,要嚴防死守,加強管理,製定並落實各種預防措施和應急預案,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
學校應加強對住校教職工宿舍特別是女教職工宿舍的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管理製度。學校必須執行《河北省學校消防工作暫行規定》,建立健全各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製度,規範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學校應按規定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食堂、鍋爐房、學生宿舍等人員密集的防火重點場所配齊配足消防器材,保證滅火器械規格正確、功能有效,並確定專人負責,定期檢修,保證正常運轉。有關管理人員必須熟悉使用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學校應在師生密集場所設置人員疏散指示標誌,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集中在樓房教學或開展夜間活動(包括上晚自習等)的中小學校,要有完好的照明設施和停電應急措施,要合理安排學生疏散順序和時間並教育學生有秩序疏散,學生下課疏散時要有老師值守,確保緊急情況下師生能安全撤離和疏散,防止發生擁擠踩踏傷害事故。
學校應加強電源、電器、電網及散熱器的檢查,防止因漏電或線路老化等隱患引發事故。
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和疾病防控製度。學校要根據《食品衛生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範》等法律法規,製定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製度。
學生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並經有關衛生部門培訓合格。學校要製定學校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培訓計劃並定期組織培訓。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傳染性疾病症狀或外傷性感染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對從業人員實行全方位管理,對有不良行為及思想傾向、精神異常現象的,要立即調離工作崗位。
學生食堂要嚴格食品物資采購、運輸儲藏、烹飪配餐、餐具衛生、保鮮留樣、人員隔離等製度的落實。學校食堂要由專人負責飲食物資采購工作,堅持從正規單位、正當渠道、以正常價格采購,並落實索證製度。凡國家實行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飲食物資,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學生食堂實行承包經營的,必須實行嚴格的公開招標製度,學校食堂要按照要求實行經營準入製度。要全麵審核投標方的經營管理水平、技術水平、資金能力、資質信譽、從業人員素質及健康狀況,並擇優選定。要加強對承包經營者的管理,杜絕惡性競爭事件發生。
學校要積極配合食品衛生監督部門和教育局定期、不定期對學校炊事人員身體狀況和食品衛生狀況進行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處理。
學校的食品、飲用水及提供給學生的教學用具必須符合安全衛生標準。
學校應嚴格按衛生部門要求做好疾病防控工作,按國家統一要求,組織學生使用預防藥品。任何單位(團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組織學生集體服用藥品和保健品。學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逐步建立醫務(保健)室,配備具有從業資格的專(兼)職醫務人員、常用和急救藥品器材,保障對常見病的治療、傳染病的預防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及時救助。
學校要建立食品衛生校長負責製,設立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學校要及時上報並采取有效控製措施、組織搶救工作竭力遏製食物中毒事態擴大;同時要積極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食物中毒調查並保留現場。
學校應逐步實施對新生體檢、定期體檢製度,並建立學生健康檔案,掌握學生身體情況。
交通安全管理製度。加強師生用車、校車管理,司機、車輛必須證照規範、齊全。接送師生的校車必須由專人負責,並經常進行安全檢查;任何學校和幼兒園不得使用超期報廢和有安全隱患的車輛接送學生。組織學生外出考試、比賽、彙演、勤工儉學、實驗、實習、參觀、旅遊等乘坐的車輛必須經交通管理部門檢查、許可,並按規定運行。駕駛人員必須證照齊全,經驗豐富。學校要在外出前采取多種有效形式對師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組織紀律教育、勞動安全教育等,並配備學校領導和足夠的教師帶隊,必要時應辦理相關保險手續,保證外出活動安全順利。嚴禁學校租用農用車、拖拉機等不符合規定的交通工具組織師生外出活動。嚴禁組織師生前往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