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上麵寫得十分清楚,所以我就不從頭開始了,”道格拉斯指著我手中的紙卷說道,“你們可以看到無數奇異荒唐的怪事,這都指向一點:有些人出於各種原因和我結怨,不惜一切代價也要弄死我。隻要他們都活著,世界上就沒有我安全的容身之地。他們從芝加哥追蹤我到加利福尼亞,終於把我趕出了美國。在我結婚並定居在這與世無爭的小村子以後,我想我可以安安穩穩地度過晚年了。”
“我並沒有把這些事告訴我的妻子。我為什麼把她拖進這恐怖穀中呢?如果她知道了,那麼她就會時刻生活在驚恐不安中。我認為她已經知道一些情況了,因為我有時無意中總要露出一兩句來。不過,直到昨天你們看到她的時候,她並不知道事情的真相。她和巴克告訴你們的是他們知道的全部情況,因為案發當天晚上,時間太倉促,我根本來不及向他們細講。現在她才知道這些事,如果我夠聰明的話,我應該早些告訴她。不過,這實在是太困難了,親愛的,”道格拉斯握了握妻子的手,“現在我做得好一些了吧。”“好,先生們,在這些事發生以前,有一天我到滕布裏奇威爾斯市去,在街上瞥見一個人。雖然隻一瞥,可是憑借著我對這類事的經驗和敏感,我可以毫不猶豫地認定他是誰。這麼多年來,他一直像餓狼追馴鹿一樣追著我不放,是我的仇敵中最窮凶極惡的一個。我明白寧靜無波的生活要結束了,於是我回到家裏做了準備。我認為我自己完全可以應付。一八七六年,有一個時期,我的運氣好,在美國是人所共知的,我絲毫也不懷疑,命運之神仍在眷顧著我。第二天,我哪兒都沒有去,整天在做著準備。否則,在接近他以前,我就會被他搶先掏出火槍打死。晚上吊橋拉起以後,我的心情平靜了許多,不再想這件事了。出乎我意料的是,他竟會溜進屋裏等我。當我穿著睡衣進行例行巡視時,在沒進書房以前,我就嗅到了一絲危險的味道。我的一生中遇到過無數次危險,每到這時,我的第六感官就會發出警告信號。我很清楚地得到了這種信號,可是我不知道為什麼。當我發現窗簾下的那雙長統靴子時,我就完全清楚了。”
“我的手中除了一隻蠟燭,什麼都沒有,但大開的房門使大廳的燈光清楚地照進來……這時他撲到我麵前,我隻見刀光一閃,急忙揮動鐵錘向他猛砸過去。‘當啷’一聲,刀子掉在了地上。他馬上異常靈活地繞著桌子跑開了。接著,他掏出了槍。我聽到他把機頭打開了,但還沒來得及開槍,就被我死死地抓住了槍管,我們互相爭奪了大約一分鍾。對他來說,鬆手丟了槍就等於丟了命。在爭奪中,槍口始終朝上。不知是誰碰到了扳機,兩筒槍彈全部射到他臉上,我終於看出這是特德·鮑德溫。我一直都知道是他,可照我看,他那時的樣子,恐怕連他的母親都認不出他了。我過去對大打出手已經習慣了,可是一見他這副尊容還是不免作嘔。巴克匆忙趕來時,我正倚靠在桌邊,接著我聽到我妻子走來了,而這種場麵絕不能讓她看到,於是我在門口攔住了她,勸她回到樓上,並承諾會向她解釋的。我對巴克隻講了一兩句,他馬上就看明白了,於是我們就等著其餘的人隨後來到,可是沒有聽到來人的聲音。於是我們料定剛才所發生的一切隻有我們三個人知道,而其他人根本什麼也沒聽見。”
“當我看到這個人卷著袖子的臂膀上露出的會黨標記時,一個十分高明的主意在我頭腦中浮現出來。請瞧瞧這裏。”道格拉斯卷起他自己的衣袖,露出一個和死者身上一模一樣的烙印——褐色圓圈單麵套著一個三角形。
“就是它讓我靈機一動,轉眼就明白了一切。他的外形幾乎和我一模一樣,再沒有人能認出他的麵目了,該死的惡魔!我扒下他身上的身服,然後和巴克用一刻鍾的時間把我的睡衣給他穿上,而他就像你們最初看到的那樣躺在地上。我們把沒用的東西包起來,用僅能找到的啞鈴將它扔出窗外沉到水底。然後我把那張本應在我屍體上的卡片放在他的屍體旁。”
“然後我把我的戒指戴到他手上,至於婚戒,”道格拉斯伸出那隻肌肉發達的手來,說道,“你們自己可以看到我戴得緊極了。從結婚到現在,我從來沒動過它,如果不用銼刀,根本取不下來。而我當時也沒想到要這麼做,所以隻好讓這件小事由它去了。另一方麵,我拿來一塊小橡皮膏貼在死者臉上,那時我的那個位置正貼著一塊。福爾摩斯先生,這是你疏忽的地方。如果當時你揭開這塊橡皮膏,你會發現下麵的皮膚是完好無損的。好,這就是當時的情況。如果我能避過風頭,然後再和我的‘孀婦’一塊離開這裏,我的餘生就會恢複往日的平靜了。隻要我活在世上,這些惡魔就不會讓我安寧;可是如果他們在報上看到我已被暗殺身亡的消息,他們就會放棄追殺我,而我的一切麻煩也就結束了。我來不及對巴克和我的妻子解釋這一切,不過他們和我心神相通,並且在全力幫助我。我和艾姆斯都知道別墅中的那個藏身之處,可他無論如何都不會把這個密室和這件事聯係起來。我藏進那個密室裏,其餘的事就由巴克去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