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40年代,美國中等教育在繼續強調學生公民責任培養的同時,對學生職業能力的培養表現出足夠重視。在1944年美國教育政策委員會發布的《為所有美國青年的教育》中,職業教育被置於向美國青年所提出的10條要求之首。

中等職業教育發展也是20世紀前半期美國中等教育發展的一項主要內容。為滿足美國社會經濟生產對熟練技工的迫切需求,美國國會在1917年初頒布《史密斯——休士法案》。法案規定:聯邦政府應承擔其發展各種類型職業教育的責任,應向各州發展大學程度以下的職業教育提供必要的財政撥款;聯邦政府與各州合作開展有關農業、工業、商業、家政等科目的師資培訓;各州須為其所獲得聯邦政府的財政撥款提供相等的匹配性資金;在公立中學開設職業科,把以升學為目的的普通中學改造成為升學與就業兼具的綜合中學;聯邦政府設立聯邦職業教育委員會,各州設立相應的州職業教育委員會,承擔本州職業教育計劃的實施,並承擔督導職業教育發展職責,負責實施本州職業教育師資訓練計劃。在《史密斯——休士法案》的作用下,美國中等層次職業教育獲得顯著發展,“僅1918—1925年,職業學校教師人數就從3276人增加為9037人,學生人數從117943人增加為382275人,職業教育師資訓練機構從45個增加為85個”。

高等教育的發展

19世紀中期至20世紀中期,美國高等教育發展主題明確:州立大學的發展、贈地學院的出現、研究型大學的誕生、初級學院運動的興起及20世紀前半期美國高等教育的調整成為這一時期美國高等教育發展的集中表現。

州立大學在此前發展的基礎上更加結合各州實際需要,以“康奈爾大學計劃”和“威斯康星觀念”為代表的辦學思想為州立大學的發展贏得廣泛的社會支持。康奈爾大學宣稱該大學要為任何個人提供他所需要的任何學科的教育,威斯康星大學則以服務於所在州作為辦學的最高原則。

贈地學院的出現成為美國高等教育發展致力於服務社會需要的又一明證。1862年,林肯總統簽署《莫裏爾法案》。法案規定:聯邦政府以每位議員3萬英畝的標準向各州撥贈土地,贈撥土地數量取決於各州擁有的國會議員數量;各州應將贈地收入用於開辦或資助農業和機械工藝學院。大多數州利用這筆撥贈專門創設農業或機械工藝學院,一些州則在已有的大學內附設農業或機械工藝學院。在1880年之前,依據《莫裏爾法案》,康奈爾大學得以建立,協助11州建立大學或學院,新建8所農業及機械學院,專為黑人建立6所學院。贈地學院的發展確定了高等教育為工農業生產服務的方向,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高等教育發展與社會需要聯係不夠密切的狀況。

研究型大學的創辦標誌著美國高等教育發展史上“大學時代”的到來。在德國高等教育思想的影響下,以吉爾曼為代表的一批留德學者著手美國大學的創立工作。1876年,霍普金斯大學成立,該大學以學術性研究為主,並在全國首設研究生院。在霍普金斯大學的帶領下,哈佛大學、耶魯大學,哥倫比亞大學也都相繼邁出了向研究型大學進軍的步伐。

初級學院的興起標誌著美國高等教育的結構進一步完善。為改變美國高等教育體係中部分學院教育質量低下,並滿足民眾多樣化高等教育需求,1892年芝加哥大學校長哈柏(W.R.Harper)首先提出把大學4個學年一分為二,前兩年為“初級學院”階段,後兩年為“高級學院”階段。1901年,伊利諾伊州喬利爾特初級學院設立。此後,初級學院在美國廣泛開辦。1920年“美國初級學院協會”成立。在發展過程中,初級學院逐步確定為升學做準備、開展職業教育、提供普通教育及服務社區等教育職能。初級學院以其靈活的課程設置計劃和多樣化的教育職能而獲得較為快速的發展。到1950年,全美已擁有初級學院634所,學生達到56.2萬人。

11.俄國教育

以1917年“十月革命”勝利為分界線,19世紀中期至20世紀中期的俄國教育發展可以分兩個階段說明。19世紀中期至1917年期間,俄國社會中新興資本主義經濟因素與落後的封建農奴製殘餘交織在一起,社會舞台上新興資產階級、農奴主勢力及無產階級之間的鬥爭在教育領域內也有反映,不斷進行的教育改革便是社會矛盾交織在教育領域的體現。

“十月革命”勝利後,新生蘇維埃政權實施徹底而全麵的教育變革,建立起社會主義的教育製度,各級各類教育也獲得前所未有的發展。

19世紀中期至1917年的俄國教育

(一)19世紀60年代的教育改革

在19世紀初期教育改革的基礎上,19世紀60年代沙皇亞曆山大二世又先後頒布《國民教育部女子學校章程》(1860年)、《俄羅斯帝國大學章程》(1863年)、《初等國民教育章程》(1864年7月)、《文科中學和中學預備學校章程》(1864年11月)等一係列教育改革文件。

按照這些改革方案,俄國教育出現一些新氣象:

高等教育方麵,大學自治權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恢複,校長、副校長、係主任與教授均由選舉產生,且都享有較大的學術自由。

中等教育方麵,中學分古典文科中學和實科中學兩種,學製各為7年;古典文科中學的畢業生可進入任何類型的高等學校,實科中學的畢業生則進入高等專科學校學習;鼓勵教師采用新型教學方法。

初等教育方麵,省學校委員會及縣學校委員會得以設立,並承擔管理初等學校的責任。鎮政府、地方自治機構、社會團體及個人獲得開辦學校的權利。初等學校主要講授神學、讀、寫、算知識。

(二)19世紀70年代以後的教育倒退

進入19世紀70年代之後,俄國教育發展表現出某種程度的倒退,主要表現在教育等級性增強以及政府對教育管製進一步加強等方麵。

1871年頒布的《中等學校規程》在把中學改辦為古典中學的同時,還大幅度提高中學學費。高昂的中學學費使平民子弟望而卻步,中學主要成為貴族和官僚子弟學習的場所;中學教學內容上注重古典學科和神學教育,也使得中學遠離一般民眾的實際需要。

政府對教育控製的加強既表現在沙皇政府借助《初等國民學校規程》加強對國民教育發展的控製上,同時也表現在依據《大學規程》實施對大學的嚴密控製上。依據《初等國民學校規程》:政府撥款資助隸屬於教會的堂區學校;設立教育部所屬的初等學校;限製地方自治會參與創辦學校、培養師資的活動;增加神學教育內容在教學內容中的比重。

在高等教育方麵,《大學規程》的實施導致大學自治權、大學生集會權喪失,政府對大學實施嚴密的監視。

1917年至1941年蘇聯教育的發展

(一)蘇聯建國初期的教育改革(1917—1920)

“十月革命”勝利後,新生蘇維埃政權實施了徹底的教育改造,建立起統一的勞動學校製度。1917年10月26日成立以盧那察爾斯基為首的教育人民委員部,繼而成立國家教育委員會,負責研究和製訂國民教育的建沒原則。

蘇維埃政權采取的第一項教育改造措施便是教育的非宗教化。1917年11月21日,人民委員會通過《教育人民委員部關於教育和教養事業從宗教部門移交給人民委員部管理的決定》。按照決定,原隸屬於教會的堂區學校,教會中學、教會師範學校、神學校和神學院統一轉交人民委員部,並將其改組為普通學校。

蘇維埃政權采取的第二項教育改造措施便是廢除原有國民教育管理體製,廢除學區製。按照《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國民教育事業組織條例》的規定,國家教育委員會負擔全國的教育管理事宜,各省、市、縣、鄉的教育事務由蘇維埃執行委員會所屬國民教育局承擔管理職責。

蘇維埃政權采取的第三項教育改革措施便是建立統一勞動學校製度。1918年10月,全俄教育工作者第一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統一勞動學校規程》和《統一勞動學校基本原則》。按照這兩項文件,凡教育人民委員部下轄的一切學校(高等學校除外)均命名為“統一勞動學校”。“統一勞動學校”分兩個階段實施:第一級學校學製5年,招收8—13歲的兒童;第二級學校學製4年,招收13—17歲的少年和青年入學學習。兩個階段的教育均實施免費教育。統一勞動學校製度的建立為以勞動生產代替教學過程提供了可能,導致後來蘇聯教育出現了一些問題。

(二)20世紀20年代蘇聯學製改革與教學試驗(1921—1930)

20世紀20年代蘇聯步入社會主義經濟與文化建設的關鍵時期,把俄國建設成為一個強大的工業國是蘇維埃聯邦的一項重要任務。學校教育製度改革以及教學試驗的推行便是服務於這一建設任務的。

在學製改革方麵,根據1920年底俄共(布)第一次國民教育問題會議決議,七年製學校成為普通學校的主要形式,並且許可在七年製學校的基礎上設立學製為3—4年的中等技術學校和職業學校。稍後,俄羅斯聯邦教育人民委員部通過《改組第二級學校的條例》,決定自1921—1922學年始,把原第二級學校改組為中等技術學校。後因教學設備不足和師資缺乏等原因,此改組未能普遍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