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迪亞克港鎮的拓居極為緩慢,到1904年,該鎮非土著居民人數尚不足三千,其中一大半是亞洲人,有人定居的麵積不過三到四平方英裏。但文明化的過程如此徹底,原住民中的幸存者僅餘七人,其中兩人在土著圍場因患肺結核而奄奄一息,三人因得了麻瘋病而被困在土著傳染病醫院,剩下的一男一女住在章魚海灣遙遠一端的一座幹丫中,靠他們從叢林和大海裏弄到的食物和男人幹雜活、女人賣淫賺來的零錢過活。這兩人的日子很不好過。魚和野味十分稀少,其他部落的許多土人都有打零工和賣淫的。而且,他倆為了能夠這樣做下去而不得不躲過警察耳目,因此生活就更艱難了,他們在上帝賜予他們的土地上惟一合法的居所就是土著圍場。
這就是奧斯卡·希林斯沃斯和馬克·希林斯沃斯兩兄弟到達佐迪亞克港鎮時那兒的發達的文明狀況。他們都是小職員,人相當純樸,來自一個南方之城,準備到卡普裏柯尼亞政府供職,要是習俗上澳大利亞城市是以經受過拓荒磨煉的那些人來命名,而不是以從遙遠的地方統治這片國土的一般大人物來命名的話,那座南方城市也許可以稱作巴特曼,為了方便起見,此處姑且稱之為巴特曼吧。
盡管希林斯沃斯兩兄弟充滿希望,離家大老遠地來到這兒,想改變他們的命運,但他們在登陸前根本不知道這片新領域裏有什麼機會。他們在對卡普裏柯尼亞的生活條件一無所知的情況下,身穿嗶嘰西裝,頭戴圓頂硬禮帽而來,這不僅使他們在這個距赤道僅隔十度的地方感到不舒服,而且使他們在身穿卡其布和白色亞麻布服裝,頭戴低頂寬邊軟氈帽和日光軟木帽,到碼頭來接船的那群人中顯得很惹眼,而且相當滑稽可笑。他們的別扭之處還不僅僅在他們穿的衣服上。他們的舉止是小職員式的,而沒有當權者的風度,雖然他們有權做卡普裏柯尼亞政府官員。當他們得知政府官員在這個社會裏職位有多高,特別是在由紳士們親自組成的那個部門有多高時(這一點他們在登陸後一兩小時內就弄清楚了),他們態度就變了。登陸十二小時後,他們就戴上了日光軟木帽。二十四小時後,他們就跟中國裁縫共用廁所了。而一百小時後,他們穿上了耀人眼目的漿洗過的白亞麻服。他們的純樸已經一去不複返了。
既然謙卑的常人穿上一套嶄新的衣服後也不能不感到神氣活現,那麼,能夠每天都穿一套幹淨白亞麻衣服的人永遠感到神氣活現也就不足為奇了。謙卑的常人能在日光軟木帽下昂起頭來,也是不足為奇的,因為日光軟木帽與其說是帽子,不如說是權力的標誌,就像士兵的帽子一樣。
奧斯卡因為這種神氣活現而不能自已,又為他的全套行頭加上了一根手杖,盡管他不久以前還一直認為使用這種東西純粹是裝模作樣。馬克依然認為這是裝模作樣,但沒有批評他,首先是因為他怕他哥哥,其次是因為總的來說他的看法受到了相當大的動搖。兩人在不過幾天的時間裏被新環境改變得如此徹底,幾乎讓人認不出他們就是剛來的那兩個純樸的人了。他們不再講從前喜歡講的俚語,而是學著他們的新相識打起了官腔,而且在談到家庭時把家裏人的地位普遍都提高了一檔,當話題涉及到所受的教育時,就含糊其辭地提到某個大學,而實際上他們都是公立學校的產品。他們已故的父親從前曾在鐵路修理車間當一個地位低下的修理工。他們現在把他稱為機械工程師。他們的哥哥拉爾夫曾在一艘小不拉唧的貨船上當三管輪,他們現在提到他時卻好像他是班輪的船長一樣。他們並不敢鬥膽撒謊,也不是為了撒謊而撒謊。他們是因為朋友地位優越,感到迫不得已才這樣做的。事實上,愛撒謊的是奧斯卡,馬克不過做他的後盾而已。馬克還意識到,聽他們撒謊的那些人可能也撒了謊。但讓他對比他大很多歲的哥哥的智慧提出疑義,他連想都不敢想。奧斯卡年約三十,他在馬克陪著時顯得年長而穩重。馬克大約二十二歲。
他們到達一周後,已經認識了鎮上所有最優秀的人物,其中包括常駐特派專員官邸的福祿特一家,該官邸的頭頭是普累菲爾·福祿特上校,他是常駐特派專員,此地的頭號紳士。正如奧斯卡很嚴肅地說的那樣,他們已經交上了朋友。他似乎給人的印象十分深刻。馬克倒並非如此,盡管他開始“交朋友”時做得跟奧斯卡差不多同樣好,事實上比奧斯卡還要好,因為他是一個性格更有吸引力的年輕人。但他主要是因為受到奧斯卡非同尋常的注意的慫恿才這樣做的。以前,奧斯卡基本上是不睬他的,把他看成是個年幼無知,相當蠢笨的大小夥子。事實上,要不是母親要他們在一起,奧斯卡早就不讓馬克跟他一起申請卡普裏柯尼亞的職位了。他們的母親現跟他倆已婚的姐姐毛德一起住在巴特曼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