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反清鬥爭及其影響(1 / 3)

一、政治對抗的爆發

1781年是西北社會政治關係發生劇烈變化的一年。

循化地區新老兩教之爭愈演愈烈。1780年秋,新教回民一人被打死。1781年1月10日,“蘇四十三遂於韓二個家殺牛羊,會草灘壩八工新教,令備器械,將盡殺老教,滅土司”。“老教亦集眾相拒。”“蘇四十三戴大紅頂,自稱‘回王’,韓二個以下皆藍白頂,立旗號”,圍老教村莊,雙方械鬥,“一日不絕”。“遊擊胡鬆阿差弁帶兵往來彈壓而不能禁止”,循化廳同知洪彬“猶以為蠻夷仇殺之常不介意,遷延不至”。“舊教回民韓哈拉勿等以蘇四十三請來安定教師馬明心,韓二個等另立新教,因伊叔韓哈戶長不從,互相仇殺,共殺老教四十餘人等情,在總督衙門控告。”蘭州知府楊士璣、副將新柱前往鎮壓。同時令安定縣令黃道煚“將馬明心拿獲解省”。4月11日,蘇四十三等裝作老教迎接新柱。新柱說:“新教若不遵法,我當為汝老教作主,盡洗之。……蘇四十三等聞是言,反誌益急。”其實新柱“帶兵僅四十名,徒大言耳”。當夜,蘇四十三率眾一千餘人,圍新柱所駐之白莊,殺新柱及其兵丁,次日晨又赴旗台堡殺知府楊士璣、守備徐彥登、外委陳伏得、土司韓成嶙等。

這是第一次由教爭轉變為反清的鬥爭,開辟了清代後半葉西北回族反清的一般方式,表明由教爭而觸發的回族與清政府的矛盾走向公開對抗。反清之後,教爭雖仍然存在,但已退居次要地位。而清政府則竭力利用回族新老教的矛盾,乃至挑動民族矛盾來對付新教,結果造成西北社會長期矛盾重重、動蕩不安的嚴重後果。當然這些矛盾有一個演化發展的曆史過程。比較起來,蘇四十三反清中的教爭十分嚴重,“殺老教”甚至是目標之一。新教中人向清軍供稱,攻打河州“原想殺馬來遲子孫,還要滅舊教的人”。所以乾隆認為“此案用舊教而除新教最為吃緊關鍵”,在上諭中反複指示前線官員利用舊教,“即應明切曉諭舊教之人,赦其互相爭殺之罪,作為前驅,令其殺賊自效。如此以賊攻賊,彼等本係宿仇,自必踴躍爭先,既壯聲勢,又省兵力,則賊勢益分,剿滅自易”。清軍打仗時,“第一排係舊教士兵,第二排係綠營兵丁,第三排係駐防滿兵,其領兵官員在後督戰。當賊匪下壓時,舊教士兵遇賊接仗不能抵禦,而綠營兵即畏怯,一同回走”。可見老教打仗並不十分出力。

蘇四十三等率先反清,形成了這一派與清政府的嚴重對立。清廷宣布“凡新教之人,皆係賊黨”,對新舊兩教持不同態度。他們認為“蓋老教相沿已久,回人等耳濡目染,習慣性成,今欲去之,勢有不可。……而新教則如白蓮等邪教,平日雖亦拜佛念經,而惑眾滋事,其名目斷不可留。將來辦理之法,首先分別新舊名色……”乾隆將新教與白蓮教相提並論,完全忽略了哲赫忍耶派的民族性質,反映了他們對回族門宦組織的無知。官府用了很大的氣力去調查撒拉族、回族中的宗教組織,其結論主要是:

撒拉爾回人分居十二工,除漢文寺、孟達、夕廠三工係舊教外,蘇四十三住查家工,韓二個住清水工,及張尕、別列、草灘、崖慢、蘇隻、街子、打蘇古等七工皆屬新舊二教錯居。

撒拉爾回民約六千多戶,分為十二工,各工俱有掌教,韓哈濟係世傳總掌教。該處回民每遇婚喪,必延請本工掌教同總掌教在章哈禮拜寺念經。乾隆二十六年,韓哈濟與賀麻六乎等同在一處念經,賀麻六乎念經搖頭,韓哈濟說他不是祖傳老教規矩,賀麻六乎又說韓哈濟要的布施多,因此兩家不和。二十七年,賀麻六乎就另起禮拜寺三座。至三十四年,韓哈濟稟知循化廳,斷令仍歸一處,將新起禮拜寺封閉。賀麻六乎等懷恨,轉以韓哈濟串通馬國寶斂錢惑眾,捏稱大聖人到天入地成仙誘人入教等情,赴按察使衙門控告。而韓哈濟、韓武等又訴稱二十七年馬明心夥同楊回子等潛入撒拉爾,與賀麻六乎、馬索南、韓哈勺等妄言禍福,煽惑愚人。經地方官訪明,將馬明心等逐出撒拉爾,出示嚴禁,追具賀麻六乎永不招留外來遊匪甘結……此新教流傳、兩教互相仇殺緣由也。

從這裏我們能看到,由於回族、撒拉族處於清政府統治之下,新教的傳播除受老教競爭外,還被官府所限製,宗教活動並不自由。為什麼教爭矛盾在撒拉族中激化並進而導致反清鬥爭?這主要與撒拉族中存在土司製度有關。清政府對撒拉族的統治與回族不同,這裏置有土司,作為官府統治的中間環節。土司與總掌教韓哈濟等結為一體,同屬老教。新教的傳播對土司、總掌教統治的瓦解作用更直接。因為其他地區的回民歸屬於門宦組織後,官府仍保持著它對回民的統治。而土司則不同,隨著越來越多的撒拉族居民改奉新教,土司的統治對象越來越少,其統治有難以為繼之虞。他們隻有依靠官府來限製、打擊新教。正因為這樣,本來與官府並無聯係的老教,在撒拉族中因為土司製度而與官府在政治上表現出某種一致。故官府之支持老教,其實是支持撒拉族中的土司統治,並非支持花寺門宦。因此,循化撒拉族的教爭與新教反土司統治相交織,“殺老教”、“滅土司”就成為蘇四十三的口號,表明這次鬥爭的矛頭所指與打擊對象本來主要不是清政府。但是新柱的信口大言給新教造成的壓力超過了老教和土司,蘇四十三等隻得揭竿反清。應該說,從撒拉族的組織化與清王朝統治之間深刻的矛盾來看,這次反清鬥爭具有必然性;若從思想與鬥爭的組織準備來看,蘇四十三等人並非蓄意反清。反清是教爭帶動出來的,與農民起義之立誌推翻舊王朝統治是根本不同的。用階級鬥爭的理論來解釋這一曆史現象必然是生搬硬套。

蘇四十三等殺老教、滅土司的目的就是實現民族的自我管理。蘇四十三“頭戴大紅頂,自稱回王,韓二個以下皆藍白頂”。揭旗反清之前,蘇四十三就確定了滅土司之後自己管理撒拉十二工的目標:“上六工以己主之,下六工以二個主之。”將這正反兩麵的口號結合起來,新教之反清目的便十分明確,他們要在撒拉族中推翻土司和老教的統治,代之以新教的統治。所以,這是蘇四十三為首的撒拉族新教追求自治的鬥爭。

這一問題本來隻局限於循化撒拉十二工,反清之後,其波及的範圍迅速擴大。一方麵清政府動用各地的力量大力鎮壓新教,使這次事件立即超出了循化地區;另一方麵撒拉族中的教爭原本隻是新老兩教的一個局部問題,反清之後演變為西北地區新老兩教的全局問題。新教有廣泛的傳播,河州、狄道一帶的新教回民曾給反清隊伍以大力支持。如洪濟橋、唐家川等六處回民“或為賊紮筏濟渡,或熬茶接待,或抗拒官兵;其緣坐之犯,非父兄從逆,即子弟黨賊”。“馬得明亦係河州新教,在洪濟橋、唐家川等處掌教,蘇四十三過洪濟橋時,該犯帶同附逆回民從至蘭州。”安定、會寧亦有新教,蘇四十三曾派人去聯絡;蘭州城外海家灘、寧夏海固一帶新教人數更多,不久便發生了田五反清鬥爭。清政府把撒拉族中新教與其他地區的哲赫忍耶混為一談,一概鎮壓,使新教回民人人自危,又把並沒有參與反清的哲赫忍耶領袖馬明心殺害於蘭州,從外部促成了西北新教回民的凝聚,撒拉族問題成為廣泛的回族問題,其影響之深自然不是當時諸人始料可及的。

這一政治後果不久就爆發了出來。1784年春發生了田五反清鬥爭。“田五係馬明心之徒,因欲與馬明心報仇……約於五月初五日起事謀逆,嗣緣被人告發,所以四月十五日即從小山起事。”這次事變準備較為充分,“四十六年(1781年,引者注)即有邪教回民修理石峰堡之事,又於上年五月茸治堅固,且敢公然糾眾聚集禮拜寺謀逆,一切旗幟、帳房、器械,種種齊備。夫逆民蓄謀至三四年之久,而李侍堯安坐省城竟同聾聵”。海原新教阿訇田五秘密進行了長時期的聯絡和組織工作。這首先是通過新教清真寺阿訇進行的,然後阿訇再去組織群眾。

緣田五即田富,係小山回民,曾從馬明心學習新教。自蘇四十三肆逆之後,經官嚴禁,該犯仍私行傳習。複有洪澇壩回民李自黨、界牌莊回民馬海龍相與招集徒黨,如馬尾川、中灣、老鴉溝、黃羊坪灘、白季村等處俱有隨伊新教之人轉相煽誘,人數漸多。該犯等遂蓄逆謀,於去冬今春間製辦矛子、庫刀、靴鞋等物,並製白布號褂以示不忘馬明心之意。原約七、八月間莊農收獲之時,聚集多人不招疑惑,即可訂期舉事,適被馬尾川民人李化雄、紅澇鄉約李應得於四月十二日赴營出首,經文武官會同查拿,田五聞信遂率徒黨突於十五日在鹽茶城外傷人,並乘虛搶入西安州營擄掠旗幟、軍械,殺害兵民,沿途糾會新教黨羽搶掠村莊,向靖遠一帶滋擾,抗拒官軍。

田五聯絡了各地新教阿訇,原定於農曆五月五日於各地同時舉事,但因有人告密,被迫於四月中旬分別在伏羌(今甘穀)的鹿盧山,靜寧的底店山、潘龍山,海原的小山等處舉旗反清。田五在海原小山起事後,攻克西安州清軍營堡,又攻靖遠縣城。

小山在縣南十裏,東連五橋,西接華山,地形險要。乾隆四十九年妖回田小五反,攻破西安州,勾結靖遠糜子灘逆回,攻靖遠城甚急。典史朱爾漢……計白諸縣:今黃家駒訊,獲內應一百三十餘人,賊膽喪,遁之狼山,與官兵接仗,小五中槍死。

田五死後,清政府以為其餘回民隊伍“已成釜底遊魂,俟其食盡計窮,別無逃路,自必束手就擒”。然而事情並非如此,由新教阿訇所聯絡、發動的回民紛紛行動起來,出現了反清烽火四起,清軍首尾難顧的局麵。如:

(通渭縣,引者注)大莊回民馬世雄報稱花陽凹一帶回民聚眾謀逆,大莊回民馬建功、馬良茂等俱已往投,在石峰堡聚集;又,義崗鎮、馬營監、蔡家堡鄉保景洋等稟報,寺子川地方石峰堡內四處回民聚集,各執刀杖,約計千餘人……又據該縣稟稱縣屬南路虎狼溝有回民數百人聚眾營盤;又據西鞏驛軍台外委李左祥稟……賊回到西鞏驛搶去驛馬及民馬共二百餘匹,焚燒草場、馬房,並搶劫客民貨物……

蔡有元等供稱,安定縣屬沙馬溝、馬家河地方俱有新教,馬營街盡係新教,現在領頭打仗人名叫馬阿不都、馬之光、沙之玉、馬世雄。此四人都是三掌教頭目,還有小頭目四人,名叫馬旺、馬彪、馬有素服、沙有娃子。現在馬阿不都要約會石廟兒、蔡家堡、珠子山、菜子川、石溝裏、義岡川、石峰堡等處新教,聚集往通渭去。大概在甘肅隴東、寧夏固原一帶,新教回民聚集之村莊均有反清之動態。“至賊匪煽誘起事,係鹽茶、靖遠、安定、會寧、伏羌、通渭、固原、靜寧、隆德、秦安、華亭各州縣所屬之小山、海城、官川、糜子灘、馬營街、白馬莊、馬家堡、底店、烏家坪、鷹窩石、白楊嶺、蔡家堡等處”,乃事變之重點地區。顯然,這次鬥爭比蘇四十三事件更具有廣泛性。這種廣泛性表現在回族聚集的鄉村建立於宗教組織的基礎上。因為有了遍布於鄉村的宗教組織,田五等才能把分散的新教回民聯合起來,反清的政治號召也才能成為統一的目標而被各地群眾接受。反清活動在空間分布上的廣泛性和分散性是清代西北回族反清運動的一個特點,而這在田五反清中已基本形成。

新教阿訇成了反清鬥爭的組織者和發動者,新教清真寺也就發揮了反清據點的作用。靖遠縣的反清鬥爭由掌教哈得成等負責。“田五於今年正月內至靖遠掌教哈得成、頭人哈彥家商同謀逆,複立新教,令哈得成、哈彥轉約城內回民,俟起事後攻打靖遠,勾通內應;哈得成、哈彥轉向沙耀商謀,已定於三月十五日眾回人齊集禮拜寺,哈得成、哈彥等即將田五糾從新教聚眾謀逆之事告知眾人,勾令臨期內應,眾回民均屬知情。”安定一帶亦由掌教領導反清隊伍。“安定縣屬沙馬溝、馬家河地方俱有新教,馬營街盡係新教。現在領頭打仗頭人名叫馬阿不都、馬之光、沙之玉、馬世雄,此四人都是三掌教頭目。”這次鬥爭的主要領導人或為馬明心徒弟,或為其親屬,還有的人雖未能受業於馬明心,但在宗教師從上,亦屬馬明心一係。“緣田五、張文慶俱係馬明心徒弟,張文慶又係馬明心內侄,田五交結往來已非一日;馬四娃係大通人,於乾隆四十二年出外遊學與張文慶相識,一同誦念回經,即在馬營居住;又有老鴉溝地方之李可魁即李胡子,係李自黨之子,向隨田五念經。本年正月、二月間,田五先與李可魁商同謀逆,糾紛張文慶及各回匪訂期於八月十五日起事,欲與馬明心報複。經回民李應得等到官舉首,田五等知事已敗露,遂於四月十四日聚眾劫掠,抗拒官兵……而通渭縣逆回張文慶、大通馬四娃同馬胡子、楊填四等亦於五月初五日在石峰堡糾眾肆逆……”“靖遠城內回民於本年三月十五日,眾新教回人齊集禮拜寺,將田五糾從謀逆情節告知。”可知哲赫忍耶派的阿訇構成了這次反清鬥爭的領導階層。他們對回族群眾有巨大的號召力,另一方麵又是一個門派組織的具體領導者,宗教號召與組織聯係雙重作用集於一身,因而成為清代西北回族反清鬥爭的中堅力量。這就決定了阿訇在清代不僅是宗教階層,而且負有政治使命,他們當中產生了一批著名的政治領袖人物。從這裏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西北回族社會組織化後,宗教階層職能的發展。社會組織化和反清鬥爭的客觀現實,推動了宗教階層職能的擴大。

一些有影響的世俗人物也在鬥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最突出的是馬文熹。此人“係靜寧州武舉,身有頂帶(戴)……當賊匪到底店糾其入夥時,馬文熹……為辦送糧食,本莊不足,又於附近村鎮擄掠送給,更助賊人攻犯州城關廂”。但清軍攻底店時,負責外圍防守的馬文熹放棄陣地,率數百人降於清軍,使底店很快被清軍攻克。世俗地主上層參與反清,表明這次運動不僅與宗教有關,且包含著更廣泛的民族性要求。這在發動反清的口號中亦可發現。福康安奏稱:

臣自入陝境後即密行詳細訪察,雖不能確鑿,大概逆回等初則藉口以為馬明心報複為辭互相糾結,迨起事後,又以洗滅新教煽鼓動勾連,複於所到地方用威迫脅,是以聽從入黨之人日聚日眾。

阿桂、福康安又稱:

此次逆回起事,糾合勾連,大概總以欲洗回民為詞,肆行煽鼓,以致愚蠢無知各懷疑懼,日聚日眾。毋論新教回民相率成群,即舊教亦多有聽從入黨,而其中守法良回不肯從賊並協同民人守禦者亦複不少。

反抗官府鎮壓回民的口號與辦理蘇四十三事件的善後事宜有關。阿桂、福康安說:“至逆犯倡亂滋事,臣等細加訪詢,皆因李侍堯於查辦新教一事,地方官奉行不善,胥役又從中勒索滋擾,致逆回得以誆稱‘剿洗回民’藉詞煽誘,到處勾連。”這樣,由於禁絕新教在實際上必然演變成鎮壓回民,至少是鎮壓新教回民。所以從蘇四十三事件到田五反清,鬥爭由宗教之爭發展為政治對抗,教爭在淡化,民族反抗的內容在增加。乾隆對此深為不解,要求地方官詳查田五反清原因。他在上諭中說:

從前蘇四十三滋事,因新教與舊教爭釁,地方官辦理不善,以致激變逞逆,事尚有因。此案田五欲複興新教煽誘多人,既未與舊教仇殺,且該省年歲並未荒歉,地方官又無激變之事,賊匪等豈必聚眾倡逆方能振興新教?其故尤不可解。

又說:

念此次逆回田五等斷非無故即能糾合黨羽定期起事,遠近回人亦即附和隨從之理。朕於此事再四思維,反躬自問,自臨禦以來,數十年兢兢業業,並不敢稍存滿假;於民生疾苦無不時時廑念,務期得所,而於甘省尤加意撫恤,該省連年以來並未聞水旱災歉,斷無貧黎失所,致匪徒得乘機煽誘;或地方官有勒索苛派,苦累百姓,因而賊人倡亂滋事?抑或李侍堯查辦邪教不密,致逆回得謊稱剿洗回民藉詞煽誘?以上種種各情節,思之總不得其故。

乾隆所不了解的是回族社會的變化和民族自我管理的曆史要求。他反複強調並沒有歧視回民,稱“甘省回民久隸帡幪,食毛踐土,便與齊民無異。該省地方磽瘠,間有不登即行蠲免賑濟,較他省為尤多。回民等同在編氓之中,百數十年仰沐膏澤,家給人足”雲雲。豈知正是清政府使回族“同在編氓”、“與民人無異”的政治關係極大地限製了西北回族組織化、一體化運動和民族要求的實現。教爭是西北回族一體化的具體表現,隻有它的充分發展才可能實現西北回族、撒拉族、東鄉族等在組織上和政治上的區域性統一。這是一個民族政治上升時期不可避免的過程。然而教爭運動方興未艾、剛剛興起之際就遭到了清政府有力的幹涉和限製,回族承受了一種外在的強力幹預。可以說正是在教爭中,回族深切地感到了清政府的壓製。這就是為什麼回族反清鬥爭往往從教爭中發展起來的原因。這種政治衝突反映了清政府和門宦製度有難以調和的矛盾,其根源在於清政府旨在維持它對回族的統治秩序,而門宦製度的使命在於完成回族統一和實現自我管理。後者必然要引起舊有政治秩序的變動,導致兩種製度體係之間的劇烈衝突。清政府政治統治的存在,造成了教爭問題的複雜與尖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