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裏普的大女兒伊麗莎白,昨天與安倫舉行了婚禮。
伊麗莎白已和安倫住在一起三年了。按德州法律,同居和結婚一樣受法律保護。據報道,有很多美國人,選擇先同居後結婚;也有很多美國人,隻同居不結婚。
26歲的伊麗莎白,兒子泰勒六歲了;安倫也有一對漂亮女兒,一個七歲,一個兩歲,由她們母親監管。每隔一周,伊麗莎白會駕車把她們接來,和安倫一起帶三個孩子野營、釣魚,或參加生日派對。
32歲的安倫出身農民,是個義務警察、專職消防隊員,能工能農能武,性格溫和,為人謙虛。他是個勇敢的警察,經常駕車追捕犯人,就像美國電影裏演的那樣。作為專職消防隊員,他在火海裏拯救生命、搶救財產,常常置生死於度外。
半年前,安倫突然跑到我們家,告訴我們,他決定向伊麗莎白求婚,希望得到我們的祝福。菲裏普聽了,一言不發,隻是把安倫緊緊抱住。菲裏普喜歡安倫,喜歡他的淳樸,喜歡他的踏實。安倫給我們看了訂婚戒指,並請我們保密,他要在伊麗莎白生日這天,把戒指獻給她。
伊麗莎白生日這天,得到了這個驚喜,她第一時間打來電話告訴父親,說安倫向她求婚了,她同意了,她要結婚了!
接下來的事,就是結婚準備。
按美國風俗,結婚準備、程序,及所有費用,都由女方負責,男方在整個婚禮中,隻是配角,更沒有向女方送聘金、彩禮之說。和中國人相反,在美國,女兒生得多,家長有負擔;兒子生得多,沒負擔。
兒子結婚不用承擔婚禮,更不用為他買房買車。有時我和美國親友們聊起中國人結婚,父母操心的第一件事是房子的事,他們聽了驚愕地說,給兒子買房子,別說沒有這習俗,就是有,哪有這個錢。所以,他們認為中國家長真有錢。其實他們不知道,中國家長就是沒錢,省吃儉用,拚著命也會幫助兒女的。
關於子女買房這個課題,我常和菲裏普研討。我說倡導子女獨立沒錯,如果他們要結婚,沒房沒車怎麼辦?菲裏普說,隻要有工作,就可以向銀行貸款,夫妻一起還債。如果沒有工作,沒辦法買房買車,隻能說明他們還沒資格結婚;想結婚,就要有能力支撐一個家。他說他12歲開始在農場打工,幫人喂牛看馬,收割玉米,鋪橋修路,幹的是最苦最累的活,一小時能賺25美元。18歲賺夠了錢,買了車買了房,19歲結婚時沒用父母一分錢。有時急需用錢,向父母借,也要付利息的。
早就聽說美國父母,在孩子18歲後就一腳踢開,死活不管了,從我公公婆婆身上,很清楚地看到了這點。和中國家長正好相反,中國家長在孩子18歲後,還要扶一程、送一程,最後幫一程。很多子女四五十歲了還需要父母幫。這在中國似乎是天經地義的事,在美國就是驚奇之事了。
哪個更有人情味?哪個更有責任心?哪個更值得仰視?
話說回來,按道理,我和菲裏普是伊麗莎白婚禮的主要操辦者,但事實上,從頭到尾,我們什麼都沒做,隻是出了6000塊錢租下了婚禮場地。整個婚禮操辦,都由我婆婆安妮攬了下來。挑婚紗、現場布置、確定客人名單、發送請帖等等,安妮親自出馬,陪著孫女,一樣樣落實。
這麼熱的天,她每天在外麵跑,車都跑壞了好幾次。
我心裏真的很感激這個婆婆,要是讓我來操辦這些事,我沒這個能力,也分不清東南西北。但心裏過意不去,畢竟是我們嫁女兒。我對安妮說,天這麼熱,你出去辦事,可以叫上我,我幫你擦擦汗也行。
她卻說,你身體弱,經不起德州的太陽;我很強壯,謝謝你,甜心。
菲裏普一休息,我們就去安妮家做點事。菲裏普修車,修花園,我幫著拔拔草。安妮會很興奮地給我們講婚禮準備的進程,把伊麗莎白藏在她這兒的婚紗拿給我們看,並叮囑千萬不能和安倫描述婚紗的式樣,這是女孩子結婚前最大的秘密。
我說,我在《走遍美國》裏學到,美國女人結婚時,身上要有四件寶——一件新東西,一件舊東西,一件藍色的東西,一件借來的東西。
安妮聽了,驚訝地說:“哇,林,你知道得真多!”她告訴我,婚紗是新的,伊麗莎白手上的花束是藍的,她戴的手鐲是曾祖母的,頭上的發夾是向姑姑借的,四件寶都有了。菲裏普聽得傻傻的,連聲說:“我怎麼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