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重新鼓起生活的風帆(3 / 3)

這一段時間忙得,上訪的事兒也顧不及了。農活一稀少下來,心情閑散了,這才又想起了上訪那大事兒了。掐指算來又曆經一個多月了。前後上訪的總和快三個月了。三個月加起來九十多天,判決書上明擺著三件事,一個月解決一件事也應該有音信了。偏是這音信捉弄人,人越急它越不出現,越不出現人越急。急不可耐的我再也等不及了,等不及了決定了第三次上訪。

第三次上訪這事我去對王隊長一說,王隊長一錘定音:“你想去便去,快快地解決問題做個堂堂正正的人我支持。”殊不知上訪這事我在田間地頭講的。副業張隊長的兒子張三——前邊講過跟我學石匠的——一聽我去上訪,他主動地對王隊長說給他一天假,他想去縣城裏觀觀光。王隊長久經風雨啥事兒沒見過,他滿麵帶笑地譏諷張三:“明明跟隨老師直言好了,我又不是不給你假。”

第二天,我將娃交給了母親,與張三結伴上路。同樣地輕車熟路跨進了縣法院,同樣地又一次楊院長親自接見。楊院長始終如一的微笑讓人的感覺起了變化,我走上前搶先問話:“楊院長!我那冤案解不解決?”楊院長笑著反問:“誰說不解決啊!”我接過話茬問:“我的問題一目了然,黑字白紙的子虛烏有,解決問題真有那麼難嗎?想當初,曾元顯捕風捉影,無限上綱,製造冤假錯案一點不難。輪到落實政策了速度又令人吃驚。說實話,第一次談話我抱著極大的希望,第二次對你的談話我仍然堅持著信心,相信黨,相信政策原則。無中生有的罪證如何調查,明擺的事實依據不能夠佐證嗎?”

“我與楊院長這是第三次接觸了。常言道:一回生,二回熟。我這是第三次上訪。人們常說:好事不出三,壞事不出三。第一次我聽院長的吩咐,第二次我仍然忠實地接受院長的安排。今天,我倆都是熟人了,推開天窗說亮話。平反問題究竟是辦還是不辦,什麼時候辦?一定希望楊院長實在的,明確無誤的論斷。”

楊院長聽我嘮叨了一大堆,仍然麵不驚、心不跳,始終掛著笑臉,認真地聽完了我的彙報。見我不再吭聲了,不使氣了,楊院長仍然是認真嚴肅地對我說:“你的心情我能理解,你急我比你還急,恨不得一天就將問題解決完。事實上,事情在不斷地發生,問題也在不斷地出現。你那判決一事我們研究過了,確實是錯判,錯了改嘛。毛主席教導我們:允許人犯錯誤,允許人改正錯誤。根據中央最近下達的文件精神,文化革命中的冤假錯案一風吹掉。這一下,你可以安心地回家睡大覺了,不出十日,便有具體的令你滿意的回訪。”

話說到這份上,再講下去便沒意思了。第三次上訪又結束了。我聽信楊院長臨別時的一句話:“這一次到此為止了,回家等候好消息吧。”回到家裏,我哪裏也不去,天天去生產隊裏勞動,邊勞動邊等候著上訪消息。

一晃十天過去了,我開始對楊院長親口講的十天內見成效產生了懷疑。就在產生懷疑的第十天上,下午收工回到家裏,生產隊每天勞動是八小時,就像工人上班一樣上午四小時,下午也是四小時。那年月,工廠農村勞動日規定三八製,八小時工作、勞動,八小時休息,八小時晚上睡覺。工人有星期天,六天上班一天休息。農民沒星期天,農閑時自由安排。

走進家門,大概下午七點左右。我剛走進屋子,身後邊跟著走進一個人問道:“你是雨生吧?”我聞聲轉過身,來人笑容滿麵地問我。為了表示友好,我也笑著回答:“是啊請問同誌有事嗎?”來人自我介紹說:“我是縣法院派遣來的,向你下達刑事判決裁定書。”

一聽說是法院的同誌,二聽說是解決問題,我興奮地請來客入座,又準備給客人沏茶。法院同誌坐下身對我說:“我還有急事,給你下達了裁定書必須趕回縣裏。”法院同誌從公文包裏邊取出一頁紙,上邊油印字體,下邊蓋著縣法院公章。那張紙的上邊,引人矚目地幾個大字:刑事判決裁定書。書中言道:少年時期的詩詞存在著認識問題,不存在犯罪問題。文化革命運動的判刑是錯誤的,是無事實根據的,本著黨的有錯必糾原則,撤銷原判字XX號。恢複受害者政治名譽,政治地位……

手裏端著裁定書,眼裏飽含著的淚水止不住地往下掛。法院同誌忙著對我說:“你現在是正常人了,正常人過正常人的生活,恭喜你冤案澄清。你還有別的要求嗎?我可以向上級轉達你的意見。”

讓勝利衝昏了頭腦的我,啥意見也沒了。不過心裏不愉快的終於憋不住吐了出來。我問法院同誌:“糾錯就這麼簡單嗎?不召開大會公布嗎?”法院同誌笑著回答我:“我是上午便到了鎮上,直接找當地政府召開了電話會議,通報了關於你的冤案問題的結論,通報了你從新是公民權利的決定。大會平反,耗時耗人,當前學大寨農活正忙,再說了過去那錯誤做法虛張聲勢已不適宜了,關鍵是黨的政策措施落實到每一個人,這比什麼都重要。恢複了政治地位才是最主要的目的。你的目的已經達到,類似你這樣的問題多著呢,國家再也經受不起折騰了。國家需要安定,人民需要安寧,這才是當前和今後迫在眉睫必須解決,也是廣大人民急切期盼的和睦問題。話說到此,我該上路了,法院裏積案如山,恕我失陪了。”

法院同誌言詞懇切,講話對極了,過去的讓它過去,往後的繼往開來。人要朝前看,路要朝前走,時代在進步,人也要不斷地進步才對。送走法院同誌,回到屋子裏邊重新雙手捧讀著那一紙裁定書,裁定書上邊的落款日期,正好完成了蒙冤三年的日期。不明不白地蒙冤了三年,忍辱受屈地當了三年反革命。沉冤得以昭雪,蹉跎歲月裏的三年,失去了我對知識的愛,對事業的愛,對愛人的愛……失去的畢竟失去了,失去的一去不複返了。

痛過,恨過,想想這又何必,不身經曆行,如何認識生活,怎樣去體驗生活。回想奇恥大辱的三年,好像煉獄了一個世紀。我那沉冤蒙屈的三年,比及文化革命中的冤假錯案隻不過九牛一毛,小巫見大巫了。想想多少的革命功臣,從中央到地方的領導同誌,他們過去流血流汗打江山,文化革命一到來不同樣地蒙冤受屈嗎……

讀著裁定書,心事萬萬千,淚水像那汩汩的山泉任意流淌,心裏邊激情洋溢地不停地呐喊:

忘掉過去——

重新鼓起生活的風帆。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稿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