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一晃就是二十來年了。人到中年,就像莊稼長到了成熟的季節,總該結出些果實來。近日,葉劍秀醞釀多年,殫精竭慮,終於推出了他的長篇小說《野太陽》,由作家出版社出版。這部作品取材於當地的曆史事件和人物,以趙子開的生平為主線,向我們展示了魯陽縣上個世紀三四十年代的一幅絢麗多彩的風情畫卷。人物形像鮮明,故事情節曲折。尤為值得稱道的是作者對當地方言的運用,諸凡士農工商,引車賣獎者流,無不形神兼備,肖其聲口,幾欲出神入化。
然而通篇看下來,也感覺到一些不滿足。首先是人物處理上的概念化與臉譜化傾向比較明顯。這就把複雜的人物簡單化了。小說是寫人的,而且是寫給人看的。從這個意義上說,寫小說就是在征服人心。而人心是最難征服的。兵法上雲:攻心為上,攻城為下。這也從側麵說明了人心的難以征服。自古以來,征服人心靠什麼?靠行政命令,不行。靠繩捆索綁也不行,靠殺人放火更不行。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那就隻有靠道德文章,春風化雨,靠感同身受,相濡以沫。
其實人活在這個世界上全靠一顆心,用心來體察世間萬物,用心來感受人情冷暖等等,因此人心是一種最為敏感的東西。沒有這顆心,人便隻剩下了一個軀殼,毫無意義。具體到小說寫作上,那就是要像沈從文先生說的,你得要貼著人物去寫。要同自己筆下的人物有一樣的冷暖相知和感同身受。在小說家的筆下,是不存在所謂的好人和壞人這個概念的。好人和壞人,正義者和反動派,那都是政治上的定義,而不是藝術上的定義。好人也可能幹壞事,而壞人也可能幹好事。因此你筆下的每個人物,都要求小說家有一顆公正的心來對待,不能簡單地用政治概念來套,這樣很容易把人寫得臉譜化。你筆下的人物所做每一件事甚至每一句話,你都要給他找出一個充足的理由來。為什麼他會這麼做,而不是那麼做;為什麼他要這麼說而不是那麼說。這就要求你用心去體察你所寫到的每一個人物,反複玩味,就像熟悉自己一樣來熟悉他,就算是幹壞事,也得給出他不得不這麼做的理由來。這就是盡可能地貼近人物。如果你做不到這一點,或者簡單地給他們標上一種好人壞人的標簽,這就是對人物的不負責任。在小說中你隻是在匆匆忙忙地交待事件的發生發展過程,那你就不是一個好的小說家,而隻是一個旁觀者,見證者,或敘事者。這樣讀者就是在看一件事的發展過程,而不可能有情感的投入,這就大大減弱了小說的感染力。
再者我想說的是,寫小說不是寫故事,也不是寫新聞,不能過於簡單地推進情節的發展。寫新聞我們都知道,隻要把事情發生的地點,人物,過程交待清楚就行了。因為新聞的著重點就在於發生了什麼事兒,而小說的著重點卻不在於發生了什麼事兒,而在於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兒,發生這種事情的根源在哪兒?當然其中主要是人的因素,諸如人的性格、人的思想、人的心理。這正是小說家要下足功夫的地方。如果你做得不好,真實的事情也會讓你寫得很虛假;如果你做得好,那麼有些看似不可能的匪夷所思的事情也能讓人深深折服。
這也就是為什麼小說家不容易做的原因。因為世事紛紜,紛繁複雜,我們在寫到每一個人,每一件事情的時候,都必須要做到了如指掌水到渠成,要不然你筆下的人物就會發飄,就會虛假。這是沒辦法的事情。美國小說家海明威的冰山理論說,作家所描述出來的,隻是冰山露出來的那一角,而更多的東西卻在冰山下麵被海水淹沒著。這也就是說,如果沒有那更多的被冰山淹沒的東西,那你露出來的這冰山一角也注定是會破綻百出的。因為人心是多麼敏感的一種東西呀,你要讓人們相信你寫的一切,你就必須要洞察這一切。你沒有洞察,文字中就不會表現出來。而文字中沒有的,讀者心中自然也不會有。所以他們就會認為你寫的東西不真實,很虛假,這簡直是一定的。
因此一個好的小說家僅僅靠文字功夫好是不行的,還必須是一個雜家和通家。也就是說你得是一個無所不知的全才。因為小說是寫世間百態的,你寫到什麼樣的人物,你就得去熟悉什麼樣的人物,你寫到哪個領域,你就得掌握哪個領域。這是沒有辦法的事情,諸凡五行八做,三教九流,都要求你熟悉,他們的一舉手一投足,一言一行,都要做到了然於心。當然不必精通,但熟悉是必須的。不熟悉你就無法寫活人物。文字這東西是摻不了假的。因為人心不容摻假。否則你寫的東西就注定會流於空泛。而流於空泛,正是小說家的大忌。
這話扯得有些遠了。我與劍秀都是文學這座山道上的跋涉者,可以說相濡以沫多年,肝膽相照。因此我才願意把自己在閱讀《野太陽》時的一些真實感受提出來與劍秀共勉。好話不多,逆耳難免。知我罪我,任之而已。
理想與民俗的碰撞
□文星傳
我喜歡在陽光下看書,尤其是在這樣寒冷的冬季,坐在或者躺在陽光裏,手捧著一卷書默默地品味,那是一種十分美好的享受。我看劍秀的小說也是在一個陽光充沛的下午,在一片溫暖的陽光裏,我輕輕翻開《野太陽》的扉頁,一種濃鬱的民俗氣息便撲麵而來。
應該說《野太陽》這本書的作者是帶著自己的理想去寫的,他首先把主人翁趙子開的人格在自己的心中升華為一種美好的理想形象,然後在小說的情節行進中去圓滿那個形象。既然我首先提到了情節,那麼我就從情節上開始說吧,這本書的情節是很有力量的,幾乎在領引著我的閱讀前進。但在這情節的行進中,作者預想的理想形象和真實的民俗發生了衝突。可以看到作者在民俗和理想的碰撞中徘徊了,動搖了。他最終還是屈服了自己的理想。曾經有人說過,民俗是貫穿時代軌跡的產物,而文學則是作者內心世界的痕跡,理想則是外部世界對人內心世界的幹預。基本上,我同意這種說法,但是如果想將這種說法做一個有係列的探索及剖析,那可就不是一件易事了。尤其是將民俗、理想、文學三者的關係放在一起來寫,那就更困難。而劍秀居然這樣做了,他花兩年的時間,閱讀相關資料,走訪鄉野林間,寫出一本厚厚的書,這種精神是令人折服的。
民俗與文學有著密切的關係,所有民俗都擁有漫長時間的曆史積澱和特定空間的人情世故。民俗的這一品質與文學有某種心心相印的默契。曆史積澱給予文學深度,人情世故給予文學奇異度,這使文學與民俗的結合有一種天生的討巧,它不僅避開了文學與政治結合可能帶來的危險和庸俗,清除了文學過於執著本身可能導致的狹隘和無聊,而且為文學平添了曆史的深度和使讀者興趣盎然的奇異度。這樣民俗與文學結合就形成了民俗文學。無疑《野太陽》就是這樣一部作品,在這部書裏,對民俗的描寫比比皆是,作者在文字敘述和人物對話中也大量使用了方言俚語,把魯山這一方水土亮麗地呈現在我們麵前,因其個性而富有藝術生機。當然作者也很好地把握了一個度,地域文化有時候也會成為鴻溝,會給不同地域的讀者帶來閱讀障礙。毫無疑問,《野太陽》在這方麵的處理是成功的。我以為民俗文學重在文學,而不是民俗知識和理想的幹預,它不是風俗的炫耀,也不是說教,而是情感的激發。《野太陽》裏不乏這樣的情感激發,從作者的命題,到他兩次寫到的那首讓人蕩氣回腸的民歌《野太陽》,都無疑是作者激情世界的激情演唱,簡直就搖滾了。整個小說的前半部分也是如此,飽含著激情一路張揚下來。但是到了小說的後半部分,作者卻被另一種傾向左右,他似乎要用一種理想來幹預小說了,他人為的介入對小說來說是功是過,有待商榷。但有一點我要說,作者既然精心創造了那樣飽滿的人物,就應該尊重他才好,何必又要強加給他那麼多的負載,或者說是扭轉他性格的走向呢。藝術作品裏的人也是人,尊重他才是真正的人文精神。